根據國際奧委會(IOC)定,奧運畫面都屬IOC
本單元為民眾申訴專區,不代表事實查核中心立場!
你在哪裡看到這則訊息呢?
社群網站 ex: Facebook、PTT、Twitter、Instagram…
謠言原文是什麼
根據國際奧委會(IOC)定,所有奧運比賽畫面的智慧
財產權都屬於IOc,不得在未經授權之下進行畫面的的再
製、傳送、公開播放、改造等,違者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併科一千萬元日幣以下罰金。
自己私底下在親友間的非營利分享還可主張合理使用範
圍,但最近看到下面這張圖已經有不少商品化的例子(T
恤、毛巾、杯子等)。大家自己好自為之,不要一邊罵安
博盒子一邊助長侵行為。希望大家對於智慧財產有基
本尊重,也讓台灣可以早日擺脫騙大國的國際黑名單。
source: https://gtimg.tokyo2020.org/image/upload/
production/eryzza4bg3fzqtd7g9ox.pdf
為什麼想申訴這則訊息?
查詢了Google相關資料都沒有限制創作的相關資訊。
你找到的初步查證或相關資料?
用了Google下了不少關鍵字,但都無找到相關限制以及禁止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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