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謠傳憲法增修條文將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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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原文是什麼

徐新晏: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例明文指出自由地區跟大陸地區,代表大陸地區的同胞也是屬於中華民國的國民唷,所以依法,讓大陸地區的小明申請陸胞證來台本來就是有正當性的,確實是政府不依法辦事,辦事不力造成小明無法來台,這是事實唷,請拿法律來討論,不要用自以為來討論,謝謝

為什麼想申訴這則訊息?

經查詢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皆無此訊息指出憲法包含大陸人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由於該粉專「我是中壢人」為公開場合,錯誤資訊有誤導大眾可能,雖留言對方勿曲解法律但憲法解釋仍需專業,請貴中心協助釐清或補足正確知識,謝謝。

你找到的初步查證或相關資料?

憲法網址: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增修條文「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
特別之規定。」
增修條文網址: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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