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長說玩具槍已被公告查禁 已經持有者六個月內要去警察局申報 不然會被處罰
本單元為民眾申訴專區,不代表事實查核中心立場!
你在哪裡看到這則訊息呢?
社群網站 ex: Facebook、PTT、Twitter、Instagram…
謠言原文是什麼
影片中警政署長說一般民眾所稱的玩具槍
在修法以前持有的要去警察局申報持有
不然會被開罰
為什麼想申訴這則訊息?
玩具槍真的已經被修法公告查禁不能持有了嗎?
家裡有玩具槍的人不管大人小孩都要拿去警察局申報嗎?
政府真的有制定出這麼擾民的法律嗎?
希望貴單位能幫忙查查這消息到底是不是真的 謝謝
你找到的初步查證或相關資料?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47
這條法律確實最近有修過
但整篇裡面沒看到玩具槍三個字
不知道警政署長到底說真的還說假的
真的很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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