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4/6/4版】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5月27日在政論節目提及,可用手機訊號分析抗議群眾年齡,並比對不同場子群眾是否為同一群人;隔日受訪又解釋產業界市場分析常用「手機信令」進行人流特性分析,引發社會討論。大家都想知道:真的可透過手機信令分析人流、比對群眾屬性嗎?本報告採訪專家說法,釐清如下: 一、手機信令是電信公司透過基地台取得的用戶位置資料,搭配電信業者的使用者資料庫,可分析群眾年齡、行動、位置,消費行為等資訊;但在販售這些分析資訊時,需要除去可以識別個資的訊息。 單純從技術看,確實可透過手機基地台連線掌握特定區域人流,甚至掌握民眾的行動軌跡。但一般公司或個人要取得手機信令搭配使用者資料,難度高。 二、不管是數據分析服務商、廣告行銷或政府等公私部門,均有運用手機信令資料。如台北燈節、新北耶誕城等,利用手機信令分析瞭解參與者大致輪廓與人、車流;或將商業行銷簡訊推播給曾經去過特定地方的特定用戶等。 三、專家表示,業者使用這些電信大數據時,會將民眾手機「假名化」,意即給予特定一組代碼(UID)。目前假名化的個人資料在個資法中,並無明確定義,業者聲稱這些假名化個資屬於「去識別化」資料,不歸個資法管轄,可能招致濫用。 【查核聲明】本報告僅就手機信令資訊屬性及現有人流分析相關技術進行說明與釐清。至於王義川所提及的究竟是什麼資料,北檢已以他字案偵辦,不在本報告涵蓋範圍。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4/5/31版】 立院28日三讀通過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社群流傳訊息稱「民進黨2014年提過國會五法」,是真的嗎? 一、檢視立院網站,2014年時,有民進黨立委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個別條文提出修法草案,但皆非傳言所提內容,且傳言所提年份有誤。 二、專家學者指出,傳言稱「國會五法是2014民進黨提案修法內容」說法也有問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原本就有規範「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吿」、「人事同意權」、「文件調閱權」、「立法院長選舉」等。 三、關於立院調查聽證、藐視國會等法案,民進黨過去多次提出不同版本,各版本文字不同,罰則也不同。 其中,2012年林佳龍版本確實提到作虛偽陳述有刑責1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也並非傳言所稱的3年有期徒刑;2016年民進黨團版本僅為行政罰,並無刑責。 四、檢視立院公開資料,國改修法討論多年,包含國民黨、民進黨、過去的時代力量黨團等,均有提案。 過去討論時,立法院調查權範圍、能否舉行聽證,官員或受調查者若陳述虛偽不實是否處以刑責等,也是爭議交鋒。以立院第8、第9屆為例,各黨都曾提出各種不同版本,主要聚焦處罰對象是官員還是一般人民、是處以行政罰還是刑罰等,但未有共識、沒有完成修法。 綜合以上,關於國會改革法案,以前立院藍綠等各政黨及立委都提出多個版本,但因調查權、聽證權、官員陳述不實是否有刑責等,各版本意見分歧。 傳言未提供完整修法背景和脈絡,且將原本就存在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總統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文件調閱」等均錯稱2014年民進黨提案,因此為「部分錯誤」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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