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傳言稱「中選會惡名昭彰,近兩次總統大選皆傳開票計票違法,而且電視台最終票數遭竄改」?

【錯誤】傳言稱「中選會惡名昭彰,近兩次總統大選皆傳開票計票違法,而且電視台最終票數遭竄改」?

事實查核報告#1957
傳言稱「中選會惡名昭彰,近兩次總統大選皆傳開票計票違法,而且電視台最終票數遭竄改」?
發布日期/2022年10月7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10/7版】

一、學者表示,「計票違法」應以計票有無改變「選舉結果」來認定,並以候選人有無提起「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訴訟為判準。經檢視相關司法案件,2016及2020年兩次總統大選,均無候選人提起「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訴訟。

2020年總統大選時,有兩件民眾認定作票並提起訴訟的案件,但均遭法院駁回,2016年總統大選則無此類案件,因此目前並無中選會或其官員因作票案件被判決有罪。傳言稱兩次總統大選皆傳「計票違法」,與現實情況不符。

二、在2016及2020年兩次總統大選,各電視台開票過程快慢速度不一,也曾有數字誤植情形,但最終開票結果皆與中選會票數結果一致。

傳播學者表示,電視台的開票亂象是競爭收視率的結果,電視台開票數字變動與中選會無關。

傳言的說法並沒有任何根據,因此,為「錯誤」訊息。

背景

社群平台自2022年10月1日起,流傳文字訊息指稱:

「(2022/10/01)

‘’中選會‘’『惡名昭彰』——> 1.『假‘’學歷‘’』者,理應『被‘’擋下‘’』《不許‘’參選‘’》2.近二次總統大選,皆傳『開票會場內』‘’計票違法‘’事蹟,亦傳『電視播報‘’最終數據‘’』《被‘’竄改‘’》之『舞弊』行為!!這些行為完全失去『公平、公正』性,却是『尸位素餐』、『我行我素』,仍然『不公不義』、『為虎作倀』!!確是 →→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圖1: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一、傳言稱「中選會惡名昭彰,近二次總統大選,皆傳開票所內計票違法」,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諮詢專長刑法、政大創新國際學院助理教授陳柏良。陳柏良表示,傳言所稱「計票違法」事蹟,應從計票有無改變「選舉結果」來認定,如果候選人認為計票有誤導致選舉不公,就會依法提起「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訴訟。

陳柏良說,假設選務人員發生唱票、監票或登錄有誤之事件,如果錯誤不影響選舉結果,則屬於「行政疏失」,會依內部行政懲處來處理,不屬於「違法」案件。

(二)查核中心檢視傳言所稱近兩次總統大選,2016年有三組候選人,分別為民進黨提名蔡英文與陳建仁、國民黨提名朱立倫與王如玄、親民黨提名宋楚瑜與徐欣瑩,2020年也有三組候選人,分別為民進黨提名蔡英文與賴清德、國民黨提名韓國瑜與張善政、親民黨提名宋楚瑜與余湘。

查核中心檢視司法院建置的
裁判書查詢系統以及媒體報導,開票結束後,以上各組候選人皆無提起「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訴訟。

(三)查核中心再以「計票」、「開票」、「作票」、「選舉無效」、「當選無效」、「總統」為關鍵字,進入司法院建置的裁判書查詢系統檢視近兩次總統大選有無傳言所稱「計票違法」案件。相關之判決有兩則,裁判字號分別為〈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選字第4號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9年度選抗字第1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選字第4號民事判決:

原告陳姓民眾主張,2020年總統選舉的投開票所未能設置監視器連接到候選人總部、媒體,又任命李進勇為中選會主委等理由,應該撤銷蔡英文、賴清德的當選資格,因此以中選會為被告,提出「選舉無效」之訴。

臺灣高等法院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102條,以陳姓民眾並非候選人或檢察官,不符合選舉無效訴訟的原告資格,因此駁回訴訟主張。

圖2: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選字第4號民事判決擷圖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年度選抗字第1號民事裁定:

楊姓民眾主張,2020年總統大選是全國性有計畫的作票,主謀是中選會,因此先後向台北地檢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出「保全證據」聲請,但均遭駁回,因此再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提出抗告,但亦遭駁回。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的裁定指出,楊姓民眾聲請保全證據的理由並未解釋清楚,而且也非日後提起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之訴的當事人,因此駁回抗告。該案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審理中。

圖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年度選抗字第1號民事裁定擷圖

綜合以上,2016及2020年總統大選,皆無候選人認定計票違法,因而提起「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訴訟。2020總統大選時,有兩件民眾認定作票並提起訴訟的案件,但均遭法院駁回,2016年總統大選則無此類案件,因此目前並無中選會或其官員因作票案件被判決有罪。傳言稱兩次總統大選皆傳「計票違法」,與實際司法審理情況不符。

爭議點二、傳言稱「近二次總統大選,傳電視開票最終數據被竄改」,是否屬實?

(一)依據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及優質新聞發展協會發表的《2020總統大選電視台報票觀察報告》,在2020總統大選開票期間,觀察到電視台開票初期或快或慢,並不一致,也有電視台出現「數字暴衝」或「數字誤植」情況,但在17時40分後,各家電視台票數漸與中選會開票數目接近,而最後各家電視台的票數也皆與中選會一致。報告也指出,監看過程中發現電視台的數字誤植或數字暴衝,有些觀眾並不理解是電視台之疏失,反而是對選務工作產生質疑。

圖4:2020大選各電視台與中選會開票曲線圖/《2020總統大選電視台報票觀察報告》擷圖

(二)查核中心諮詢電視媒體主管機關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出,在2016與2020年兩次總統大選,均有發生電視台在開票期間誤植票數情形,但各電視台最終開票結果仍與中選會計票結果一致,並無任何一家例外。

(三)查核中心以電子郵件詢問中選會。中選會回信表示,中選會並非電視媒體的主管機關,無權規範電視媒體的開票報導內容,但呼籲各家媒體報導開票時,也穿插中選會提供之即時計票數據,讓媒體計票更為精確。

(四)查核中心諮詢政大傳播學院兼任教授鄭自隆。鄭自隆指出,電視台開票出現票數誤植,甚至灌票超過候選人應得票數,都是電視台為了搶快拚收視率而出現的亂象,本質上是一種市場競爭行為,跟中選會無關

鄭自隆表示,電視台不能以新聞自由為名而隨意灌票,應該受到規範,否則就是造假,但民眾也不必因為電視開票亂象,而質疑中選會作票,投開票所開票有其監督機制,電視台的票數並不會影響中選會的開票結果

綜合以上,在2016及2020年兩次總統大選,各電視台開票過程快慢速度不一,也曾有數字誤植情形。傳播學者也表示,電視台的開票亂象是競爭收視率的結果,電視台開票數字變動與中選會無關。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10/7版】

一、學者表示,「計票違法」應以計票有無改變「選舉結果」來認定,並以候選人有無提起「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訴訟為判準。經檢視相關司法案件,2016及2020年兩次總統大選,均無候選人提起「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訴訟。

2020年總統大選時,有兩件民眾認定作票並提起訴訟的案件,但均遭法院駁回,2016年總統大選則無此類案件,因此目前並無中選會或其官員因作票案件被判決有罪。傳言稱兩次總統大選皆傳「計票違法」,與現實情況不符。

二、在2016及2020年兩次總統大選,各電視台開票過程快慢速度不一,也曾有數字誤植情形,但最終開票結果皆與中選會票數結果一致。

傳播學者表示,電視台的開票亂象是競爭收視率的結果,電視台開票數字變動與中選會無關。

傳言的說法並沒有任何根據,因此,為「錯誤」訊息。

補充資料

電視台如何進行開票作業?

2020年台灣總統大選期間,四個民間組織: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及優質新聞發展協會,聯合成立一個17人「2020總統大選電視台報票監看工作小組」,在開票當天監看各家電視台整個報票過程,並作成監看報告。

依據其發表的《2020總統大選電視台報票觀察報告》,電視台的票數大多來自自行成立的計票中心。台視、中視、東森、中天、民視新聞、三立和TVBS等,都說明組織報票的人員,並成立計票中心。而華視則以中選會、國民黨報票系統為依據,公視以中選會開票數字為準。壹電視和年代則僅提及計票中心,並未說明計票中心的編制;而東森對計票中心的介紹,字幕寫上千志工,但觀選節目主持人口頭說是450人,兩者落差不小。

從四大組織所組成的監看小組所記錄下來的資料,並沒有確切的證據可以直接指證哪一個電視台進行灌票,但小組仍整理出若干時間點的報票疑點,有待個別電視台進一步釐清。

報告中也指出,監看過程中發現電視台的數字誤植或數字暴衝,有些觀眾並不理解是電視台之疏失,反而是對選務工作產生質疑。建議電視台若有數字誤植,主播應口頭說明與解釋,同時配上跑馬燈和明顯標示,告知觀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