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歐盟已經同意10月20號不再推行疫苗護照,疫苗被歸於試驗性,基本上停止了疫苗。伊維菌素重新被批准使用」?

【錯誤】網傳「歐盟已經同意10月20號不再推行疫苗護照,疫苗被歸於試驗性,基本上停止了疫苗。伊維菌素重新被批准使用」?

事實查核報告#1240
網傳「歐盟已經同意10月20號不再推行疫苗護照,疫苗被歸於試驗性,基本上停止了疫苗。伊維菌素重新被批准使用」?
發布日期/2021年9月28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1/9/28版】

一、歐盟數位COVID證書從2021年7月1日推行使用,截至目前,並未有暫停使用等資訊,傳言指稱「歐盟已經同意10月20號不再推行疫苗護照」與事實不相符。

二、根據歐洲藥品管理局公布的「COVID-19治療指引」,目前歐盟核准使用治療COVID-19的藥物為「瑞德西韋」。截至目前,歐洲藥品管理局並未核准伊維菌素使用於治療COVID-19。

傳言指稱「歐盟已經同意10月20號不再推行疫苗護照、伊維菌素重新被批准使用」為「錯誤」訊息。

背景

通訊軟體2021年9月27日流傳訊息指稱:「大好消息:接下來就看看台灣還要怎麼搞?

(轉)歐盟已經同意10月20號不再推行疫苗護照疫苗被歸於試驗性,基本上停止了疫苗。伊維菌素重新被批准使用,10月1日起,歐盟醫院正式啟動五種藥物臨床綜合治療方法。

另有類似訊息指稱:「分發給所有不想“接種疫苗”的人。

從 2021 年 10 月 20 日起,所有疫苗都將不再合理:經過驗證的信息。

歐盟已批准 (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fr/ip_21_3299 ) 5 種療法,將在成員國的所有醫院提供用於治療 Covid。

這些療法已獲得歐洲理事會(歐洲議會)的一項法令批准,將從 1/10 開始生效,因此它們將在 20/10 左右一點一點地分發。

疫苗是在“臨時實驗基礎上”獲得批准的。

但由於該法令將強制開出這 5 種新藥,疫苗的使用將停止。所以我們理解為什麼所有州都說“在九月之間有必要……”。

他們已經知道了一切。你必須要有耐心。不接受任何敲詐。要有耐心。

現在伊維菌素已經重新獲批,不需要疫苗。好消息。 」


圖1-2: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一、傳言指稱,「歐盟已經同意10月20號不再推行疫苗護照,疫苗被歸於試驗性」、「10月20日後,所有疫苗不再合理」,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搜尋根據歐盟官網的歐盟數位COVID證書(EU Digital COVID Certificate),此證書被稱為歐盟疫苗護照,從2021年7月1日開始推行使用,持有疫苗護照者可免除隔離檢疫,在歐盟27個會員國自由旅行。

根據官網介紹,申請歐盟數位COVID證書者,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

1.己完整接種歐洲藥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 Agency EMA)認可的新冠疫苗。

2.新冠病毒檢測結果為陰性。

3.感染新冠肺炎後康復。

根據歐盟數位COVID證書頁面顯示,自 2021年7月1日起,歐盟數位COVID證書法規將適用 12個月,並在結束前3個月經委會會決議是否延長。經檢視,截至目前,歐盟數位COVID證書官網歐盟新聞稿並未公布任何暫停或是停止的資訊。

(二)查核中心檢索新聞媒體《衛報》、德國之聲》、《法國世界報,並未有「歐盟同意10月20號後不再推行疫苗護照」的新聞。

綜合以上,歐盟數位COVID證書從2021年7月1日推行使用;截至目前,並未有暫停使用等資訊。傳言指稱「歐盟已經同意10月20號不再推行疫苗護照」與現況並不相符。

爭議點二、傳言附連結並指稱「歐盟已批准5種療法...將在成員國的所有醫院提供用於治療 Covid」,該連結內容為何?傳言指稱「伊維菌素重新被批准使用,10月1日起,歐盟醫院正式啟動五種藥物臨床綜合治療方法。」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檢視傳言所附連結,該連結為歐盟2021年6月29日發布的新聞稿「COVID-19 治療策略:歐盟委員會選定了五種具有潛力的候選治療藥物」(COVID-19 Therapeutics Strategy: Commission identifies five promising candidate therapeutics)。

該新聞稿內容指出,歐盟宣布五種具有潛力未來可用於治療新冠病毒的治療藥物,若藥物經過審查授權後,未來可用於治療歐盟的COVID-19 患者。其中四種藥物是單株抗體,正在接受歐洲藥品管理局的滾動審查;另一種是免疫抑制劑,正在評估上市申請。

該新聞稿內容指出,這五種藥品處於開發的後期階段,很有可能在2021年10月1號後獲得授權成為COVID-19 療法之一。這是治療策略的目標,但藥物是否被授權使用,仍要視最終數據證明其安全性、有效性。

目前正在申請上市的藥品有:

  • 巴瑞替尼(baricitinib)免疫抑制劑(一種降低免疫系統活性的藥物)

正在滾動審查中的新開發單株抗體:

  • bamlanivimab 和 etesevimab 的組合:正在滾動審查
  • casirivimab 和 imdevimab 的組合:正在滾動審查
  • regdanvimab:正在滾動審查
  • sotrovimab:正在滾動審查

經檢視,該篇新聞稿並未提到伊維菌素(Ivermectin)。

(二)查核中心檢視歐洲藥品管理局公布的「COVID-19治療指引」,目前歐盟核准使用治療COVID-19的藥物為「韋如意(瑞德西韋)Veklury (remdesivir);正在申請的藥物有3款:baricitinib、anakinra、tocilizumab;滾動審查中的藥品成分有4款:Bamlanivimab and etesevimab、Regdanvimab、REGN-COV2(casirivimab / imdevimab) 、Sotrovimab。

查核中心採訪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執行長沈采穎。她協助檢視歐洲藥品管理局公布申請上市的3款藥物、審查中的4種藥品成分。她說,截至目前,歐洲藥品管理局並未核准伊維菌素使用於治療COVID-19;目前正在申請上市及審查中的藥物,並未包含伊維菌素。

(三)根據歐洲藥品管理局(EMA)的COVID-19公共衛生建議。截至目前,歐洲藥品管理局(EMA)仍不建議使用伊維菌素治療 COVID-19。

歐洲藥品管理局(EMA)2021年3月22日曾發布新聞稿指出,歐洲藥品管理局審查了有關使用伊維菌素預防和治療 COVID-19 的最新證據,並得出結論認為,除了臨床試驗之外,現有數據不支持伊維菌素用於治療 COVID-19 。


圖3:歐洲藥品管理局(EMA)的COVID-19公共衛生建議擷圖

綜合以上,傳言附贈的連結,是歐盟選定未來具有潛力用於治療COVID-19的五種藥物,並未包含伊維菌素;截至目前,歐洲藥品管理局並未核准伊維菌素使用於治療COVID-19。

結論

一、歐盟數位COVID證書從2021年7月1日推行使用,截至目前,並未有暫停使用等資訊,傳言指稱「歐盟已經同意10月20號不再推行疫苗護照」與事實並不相符。

二、根據歐洲藥品管理局公布的「Covid-19治療指引」,目前歐盟核准使用治療COVID-19的藥物為「瑞德西韋」。截至目前,歐洲藥品管理局並未核准伊維菌素使用於治療COVID-19。

傳言指稱「歐盟已經同意10月20號不再推行疫苗護照、伊維菌素重新被批准使用」為「錯誤」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