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中國絕密公文「中國國務院辦公廳批復國安部,派遣秘密警察到香港」?

【錯誤】網傳中國絕密公文「中國國務院辦公廳批復國安部,派遣秘密警察到香港」?

事實查核報告#498
網傳中國絕密公文「中國國務院辦公廳批復國安部,派遣秘密警察到香港」?
發布日期/2020年6月5日

經查:

一、網傳公文在日期、絕密與份號、字體、標點符號、公文用字習慣、印章與排版等皆有錯誤。

二、中國國家安全部應向「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及「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國安部並非國務院辦公廳管轄業務。

三、依照中國政治體制,香港事務並非公文提到的「國際情報局」管轄,而是「港澳台情報局」在處理。

網傳公文為變造的公文,因此為「錯誤」訊息。

背景

社群平台中文網站流傳一中國公文文件,內容標題指稱,「網上瘋傳國安絕密文件 指國務院暗派48警到港 逮捕 送中 開殺戒」。同時,也有媒體把使此網傳訊息,撰寫成報導。


1:中文網站擷圖

查核

爭議點、網傳公文的真實性為何?

 (一)查核中心諮詢《展望與探索》雜誌社研究員郭瑞華。他檢視照片協助分析,指出公文在格式及內容邏輯上皆有諸多錯誤。整理如下:

1. 公文格式

文件抬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正確字的文字格式應是紅色宋體字,間距較大,不是網傳公文的紅色黑體字。

主標題正確的格式應是黑色宋體字,不是黑色黑體字。正確的內文字體應是3號仿宋字,且網傳公文內文行距太小。

此外,國務院對下級機關才會用「批復」,但網傳公文是國務院辦公廳發文,應用「函復」。

抬頭下方左右兩側格式也不正確。右方標示「國辦函〔2020〕95號」,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網」,2020年5月25日發布的「國辦函」編號為34號,而流傳公文是4月15日發文,號碼應小於34號,但流傳公文的編號為95號,並不合理。

公文左方標示「000008絕密」。查核中心檢索中國《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九條對公文格式密級和保密期限的規範:「公文的秘密等級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分別標註『絕密』、『機密』、『秘密』和『保密期限』。」因此,若文件中標示密等,應伴隨保密期限,例如:「絕密★永久」,然而網傳公文僅有「000008絕密」兩字,沒有保密期限,並不正確。

查核中心檢索中國《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對於成文日期中的數字規定:「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因此,右下角印章上的日期為「2020年04月15日」並不對,正式公文寫法不會在「4」前面加上「0」,而是直接寫成「4月15日」。


圖2:公文格式問題示意圖/查核中心製圖

2. 內文邏輯

網傳公文是中國國務院辦公廳向國安部發文函復,國安部行政上雖隸屬國務院,但國務院根本管不到其業務。國安部事實上是向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及「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要請示,也向這兩個單位請示。國務院辦公廳並非國安部上級單位,怎會向其報告或通知;另國安工作是單線、秘密的,也不會通知中聯辦,只會通知國安部駐港領導人。

此外,該公文提到「堅持和深入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這句話語法不明,因中共經常用的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或「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

(二)查核中心採訪熟悉中國政治體制的學者。

這位學者分析,行文內容上有標示「國家安全部」底下的「國際安全部」,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的旗下組織會是局,並沒有「國際安全部」這個單位,類似單位應該是「國際情報局」、「港澳台情報局」。

這位學者指出,在中國體制裡,港澳台並非國際事務,不會把香港、澳門、台灣,視為國際的地位,以這份文件來看,是針對香港情勢,照理來講,中國並不會把香港視為「國際」的一部分,因此,不太可能是放在「國際情報局」,應該會是「港澳台情報局」在處理。

他指出,此公文的第二段提到「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但正式名稱應該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就如上述提到,中國政府為了要彰顯對香港絕對統治的地位,所以並不會稱香港為「香港」,而會稱「香港特別行政區」。

他分析,公文的用字通常會很嚴謹制式,並不會用很模糊的文字,例如行文第三段提到「犯罪份子」,依照《中國人民警察法》跟《國家安全法》,正式文字不會稱犯罪份子,而會稱「犯罪嫌疑人」。


圖3:公文內容邏輯問題示意圖/查核中心製圖

這位專家分析,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將國防、外交、國安、公安等權力集中在一體,國家安全委員會,直接隸屬於中國共產黨。此文件的發文者是中國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於國安的運作,並不是國務院(內政事務)在督導的事情,而是由習近平直接控制。因此,在行文第一段中提到,「如果有任何工作進展請向我廳回報」,這在實際狀況上,如果是要回報,應該是要跟習近平或是國家安全委員會回報,不可能回報給國務院。

結論

一、網傳公文在日期、絕密與份號、字體、標點符號、公文用字習慣、印章與排版等皆有錯誤。

二、中國國家安全部應向「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及「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國安部並非國務院辦公廳管轄業務。

三、依照中國政治體制,香港事務並非公文提到的「國際情報局」管轄,而是「港澳台情報局」在處理。

網傳公文為變造公文,因此為「錯誤」訊息。

參考資料

【錯誤】重磅消息!中共絕密文件曝光,「透過自願者令香港警察英勇殉職,以吸引媒體的眼球集中在暴徒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