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生誤解】網傳「汪小菲跟台灣人結婚拿到永久居住權,離婚後可帶母親來台用健保」?
【易生誤解】網傳「汪小菲跟台灣人結婚拿到永久居住權,離婚後可帶母親來台用健保」?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4/3/28版】
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縮短陸配入籍年限,引發諸多討論。近日藝人大S與前夫汪小菲間的糾紛鬧上新聞媒體,社群平台開始流傳,汪小菲透過與大S的婚姻拿到永久居留權,雖然離婚,仍可申請母親張蘭來台使用健保。這個說法是錯的,因為:
一、陸配須先取得台灣身分證,才能申請其70歲以上、中國籍父母來台定居,並進而參加健保。但根據公開資料查證,張蘭未滿70歲,不符合申請來台規定。
依目前法規,陸配取得身分證至少需要6年;若要申請中國籍父母來台定居,其父母還必須符合年齡70歲以上,且每年限額60名的雙重限制。目前雖有陸配入籍年限縮短的修法討論,但此修法條文中尚無放寬其父母來台定居規定。
二、根據移民署說法,現行陸配申請父母來台,需要排隊10年以上,即使所有資格都符合,申請的等待期很長,實務上可以說是相當困難。
三、此外,陸配未取得身分證前,即使其中國父母來台短期探親,也不得使用健保。
依據現行法令,取得身分證的陸配確實可依規定申請年邁中國籍父母來台定居,這是國家法律賦予的權利。但傳言並未提供相對嚴格的申請前提,以及每年有限額的相關資訊,容易引起誤解,以為所有陸配均可無限制帶中國父母來台使用健保就醫,因此為「易生誤解」的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傳言以汪小菲與張蘭個案為例,錯誤指稱離婚陸配可帶父母來台使用健保;因社會關注陸配入籍年限與健保公平性議題,查核中心因此查證此傳言,希望釐清相關事實。
【議題觀察室】陸配、外配為何「兩制」?破解「陸配雙親來台無限使用健保」說法
背景
日前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縮短陸配入籍年限,由現行最快6年縮短為4年,引發社會討論,有許多網路傳言聚焦於陸配、陸配的中國籍直系親屬來台用健保的公平性。
3月22日藝人徐熙媛(大S)前夫汪小菲到大S住家叫喊且到警局宣稱要舉報大S濫用藥物,引發公眾譁然,隨後社群平台流傳一段文字,稱汪小菲就是跟台灣人結婚拿到永久居留權,離婚後,可以帶其母親來台灣使用健保的中配。
圖1-3: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查核點:網傳陸配跟台灣人結婚拿到永居權,離婚後還能帶直系父母用健保,是否屬實?
(一)內政部移民署表示,中國籍配偶來台的身分,依階段不同,可分成團聚(短期探親)、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取得台灣身分證),並無傳言所說的「永久居住權」。依現行法規,陸配來台後,最快6年可以取得台灣身分證。
至於「永久居留權」,是指外國人申請來台長期定居,兩岸關係條例並無此用語。
(二)查核中心在查核報告2904號、陸配修法的解釋性報導中採訪移民署及健保署,已釐清陸配父母使用健保的規定。
依照現行法令,陸配取得身分證後,才能申請其「70歲」以上父母來台定居,且每年有60個申請名額限制。若沒有身分證,不具申請中國籍父母來台的條件;而就算取得身分證,依目前的申請人數,大約要排隊10多年,才能把父母親接到台灣定居。申請成功來台後,父母在台居住滿6個月後,才能參加健保。
陸配未取得身分證前,即使中國父母來台探親,也不得使用健保。
(三)陸配離婚後,在台居住權益有何改變?移民署表示,如果陸配尚未取得身分證,離婚後會喪失居留理由,必須離台;除非有子女需要扶養,才可繼續申請在台居留。內政部戶政司表示,如果陸配已取得身分證,所有權利義務就與國人無異,不會因為離婚而喪失身分證。
綜合以上,陸配必須先取得身分證,才能申請中國父母來台定居,進而參加健保。申請父母來台定居,有年齡(70歲以上)與配額(每年60個)的雙重限制,實務上須排隊10多年。以汪小菲案例來說,不論其有無台灣身分證,其母張蘭不滿70歲,不符合申請來台條件,也不會使用台灣健保。因此,傳言為易生誤解的錯誤訊息。
補充資料
若汪小菲有台灣身分證,母親張蘭可以來台用健保嗎?
汪小菲與藝人徐熙媛(大S)於2011年結婚,2021年離婚(徐熙媛臉書、台視新聞)。國台辦發言人2024年3月27日表示,汪小菲與徐熙媛為「兩岸婚姻」,可知汪小菲為中國人民。至今為止,並未有汪小菲取得台灣身分證的宣布或新聞。
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後,才可以申請「70歲以上」的「中國籍」父母來台定居。
但檢視中國法院2020年的裁定書,張蘭未滿70歲,也非中國國籍,而是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公民。也就是說,不論汪小菲有無取得台灣身分證,目前都不可能申請張蘭來台定居、使用健保。
圖4:張蘭至今未滿70歲,無法藉汪小菲來台使用健保
根據北京朝陽區政府的公開資訊,張蘭已於2012年變更國籍,另查閱新加坡法院2022年判決,張蘭當時依然是「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公民。台灣「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館」也曾在官網公告,張蘭曾持該國護照申請來台,但未獲外館許可,且到2022年都沒有再申請。
此外,檢索香港媒體《鳳凰財經網》2023年3月播出專訪張蘭新聞報導,在新聞影片10:39處顯示,主持人詢問「大家非常關心的國籍問題,是否可以請妳解釋」,張蘭在節目中回應當年為了讓公司在香港上市,因此取消中國籍,選擇入籍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的原因。
張蘭說,「當時是可以選擇隱瞞雙重國籍,還是說取消國籍,成為一個外國公司,才能去香港上市。為了這個,我糾結了3個月,當時我請辭政協時,真的是滿臉的淚,在註銷戶口時,真的是無法形容......最後迫在眉睫,上市過程中,投行多次督促我,後來才取消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