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察室】陸配、外配為何「兩制」?破解「陸配雙親來台無限使用健保」說法

【議題觀察室】陸配、外配為何「兩制」?破解「陸配雙親來台無限使用健保」說法

記者/陳培煌、曾慧雯、許雲凱;主編/邱家宜

立法院在野黨提案將現行中國配偶(陸配)入籍年限由6年縮短為4年,引發各界熱列討論。網路上出現陸配雙親可以大舉來台使用健保等說法,對於陸配、外配(外國配偶)適用不同規則也提出諸多質疑。

查核中心搜集各方專家意見加以歸納整理,總括來說,由於目前兩岸法律仍為「一中框架」,在此法律定義下,陸配嚴格來說並非「外國人」,入籍所適用法律也完全不同。

至於陸配雙親申請來台定居,由於目前每年只開放60名,除非名額增加,否則即使縮短入籍年限,陸配雙親入台人數也不會增加

查核中心觀察到網路大量流傳有關「陸配、外配取得身分證」流程的比較圖,內容提及陸配無須放棄國籍、申請定居免試、不用申請歸化、最快6年可取得身分證;以及陸配入籍後,雙親可以申請來台定居、使用健保等論述。相關說法均稱陸配入籍方式,明顯優於外國配偶。


圖1:社群平台流傳「陸配、外配取得身分證」訊息擷圖

此外,陸配使用健保議題也受到網路關注,有傳言聲稱陸配入籍年限若縮減,將造成陸配雙親無限制來台免費使用健保,在網路發起連署要求在野黨暫緩提案。


圖2: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檢視大陸配偶團聚至初設戶籍登記流程表,以及外國籍人士與與國人結婚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暨戶籍登記流程表,顯示陸配與外配在入籍規定上因使用不同法律,入籍所需程序確有不同。下面透過幾個主要問題及解答來釐清關問題。

問題一:外配歸化須放棄原國籍,為什麼陸配不需要?

解答:中華民國憲法基本上還是「一中框架」,在此框架下,兩岸條例只處理戶籍問題,不處理國籍問題。且實務上,陸配也難以申請放棄中國籍

外配入籍須先放棄原有國籍,在兩岸條例框架下,陸配卻沒有這個問題,只規定入籍前要提出放棄原中國戶籍的證明。


圖3:陸配與外配入籍台灣的程序有所不同(示意圖)/達志影像

查核中心曾在【議題觀察室】陸配參政權議題 法律專家深度解析一文中引述專家說法指出,依照中國國籍法,要放棄中國籍的理由是擁有其他國家國籍,而台灣不被中國承認是另一個國家,因此中國政府絕不會同意陸配為了要入籍台灣而放棄中國國籍。反之亦然,台灣既有法律架構,也不將中國視為另一個國家。

根據「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規定,持有有效的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者,可向辦理歸化測試機關申請參加歸化測試,歸化測試分為口試(問答方式辦理,可以用華語、閩南語、客語或原住民語擇一應試)及筆試(華語),測試者可擇一應試。陸配則不需要參加歸化測試。顯示目前法律認定上,並未將陸配入籍視為外國人歸化入中華民國籍。

曾在政府服務,負責兩岸事務的一位前官員表示,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第2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指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的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的人民」。

該官員指出,現行規定對陸配就是以「戶籍」來認定,無涉國籍,因此才會有外配入籍須放棄原國籍,而陸配只要放棄戶籍的不同做法。馬英九政府時期兩岸曾商討協議,兩岸人民適用「單一戶籍」,意即戶籍不得重複,陸配入籍台灣,只需要提出放棄原戶籍證明。

問題二:目前外配取得身分證最快4年、陸配則要6年,為何有此差異?

解答:礙於現實政治、國安等因素考量

根據海基會資料顯示,政府在2009年修法將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由8年縮短為6年。目前陸配最快6年可以取得身分證,外配最快4年、最長8年可取得身分證。


圖4:2005年4月24日,在總統府前,嫁來台灣的中國配偶在一場示威遊行中跳舞,支持退出中國共產黨(歷史新聞照片)/達志影像

目前規定,陸配在結婚登記後,需先申請「依親居留」,自申請日起合法居留滿4年,且每年在台逾183天後,可再申請「長期居留」。自申請日起滿2年,且每年在台居住逾183日,可申請「定居」。最快6年(每年在台居住逾183日)可取得身分證。

若與外配相比較,外配在結婚登記後,同樣需先申請「居留證」,自申請日起合法居留滿3年,且每年在台逾183天後,可申請「歸化國籍」。自申請日起,連續居住1年,且居住335天以上;或居留滿2年且每年居住270日以上;或居留滿5年且每年居住183日以上,可申請「定居」。

一位不具名的政府人員表示,《兩岸條例》是在1990年代制定,是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制定用來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的往來,因此陸配被認定為是「國人」,但礙於現實政治、國安等因素,法令才會規範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高於外配。

問題三:陸配在台使用健保實況?

解答:2019-2023每年保費收入與醫療支出相當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規定,凡是在台灣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符合「在台居留滿6個月」、「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在台灣地區出生之新生嬰兒」其中一項資格者,應參加全民健保。

健保署表示,中國籍配偶在取得我國國籍前,凡是持移民署核發的居留證明文件,在台居留滿6個月就可以參加健保,與國人享有相同權益。

關於中國籍配偶使用健保情形,根據立委洪申翰辦公室提供給查核中心的資料顯示,健保署統計,2023年中國籍配偶投保人數4萬7747人,當年度保險費收入7.94億元,醫療費用支出7.53億點。健保署表示,中國籍配偶每年保費收入與醫療支出相當(支出略少於收入)。


圖5:2019-2023年中國籍人士使用健保情形/美編卓育麟製圖

問題四:為何陸配雙親可申請來台定居,其他外配不行?

解答:取得身分證陸配雙親滿70歲確實可申請來台定居,但每年僅限額60名

移民署表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第2項,中國籍配偶在台定居後(取得身分證),可以申請70歲以上父母來台定居,對於外配確實沒有相同規定。但是中國父母來台定居,每年只有開放60個配額,依照目前的申請人數,大約要排隊10多年,才能把父母親接到台灣定居。

移民署解釋,當初允許陸配可申請父母來台,是出於人道考量。查核記者檢視立法過程,發現《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1992年李登輝擔任總統時制定,當時就有申請雙親來台規定,立法理由是「基於人道及倫理之考慮,自得申請來台定居」。《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歷經數次修法,但該條文規定從未改變。

高雄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人權研究中心主任陳正根表示,當年會這樣立法,是考量到在台老兵的處境,讓他們能申請中國父母來台;只是這一條文讓後來入籍的陸配也能適用申請。

陳正根說,外界評論陸配與外配的權益不一樣,必須先理解一個前提,中國與台灣關係特殊,所以陸配相關規定會有其他考量,就是與一般外配不同,這是兩岸歷史背景下的的現實問題。

陳正根表示,陸配議題背後是政治問題,目前兩岸在法律上互不承認。就台灣法律而言,並不承認中國是一個國家,當然陸配也就沒有中國國籍,又如何放棄國籍,因此法律中自然不會有相關規定。

長期關注外配議題的政大社工所教授夏曉鵑指出,台灣與中國關係特殊,因此中國人民能否來台,法律是採正面表列,意思是除允許事項外,其他都是禁止的。因此才會明列有條件讓中國雙親來台定居,而外配法律相反,是列出禁止事項,因此並未於法律中明訂雙親來台的規範。

夏曉鵑進一步解釋,中國實行一胎化政策,當子女來台定居後,父母晚年的安養就會成為問題,因此來台依親的願望比較強烈。在台的外籍配偶多數來自東南亞國家,父母最大需求是來台探親,不是定居,因為原來國家跟台灣語言、文化都不同,定居會有困難。

問題五:放寬陸配入籍年限,恐導致其雙親濫用健保?

解答:在野黨提案修法無涉依親定居與健保使用規定

移民署表示,目前中國父母來台定居,每年限制60個名額,只要不改變配額數量,就不會讓陸配雙親來台人數變多,也就不會增加健保使用人數。也就是說,即使修法縮短陸配入籍年限,只要配額不提高,陸配雙親來台定居數量就不會增加。

移民署也指出,中國父母來台探親期間,無法使用健保。因為探親時間最長是6個月,而在台居留6個月以上,才能參加健保,因此來台探親的中國父母不符合投保規定。

針對近期「縮短中國籍配偶入籍年限會增加健保負擔」的說法,健保署指出,一般而言,高齡人口醫療需求較高,且來台依親親屬為新進入健保體制對象,與國人長久居住持續繳費情形不同,此類投保者人數量擴大恐有公平性問題,並可能衝擊健保財務,其影響仍須審慎評估。

問題六:應如何看待陸配與外配入籍待遇不同?

答:標準不一,政府應合理解釋

淡江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張五岳表示,陸配與外配入籍所適用的法律不同,很難進行類比。此外,陸配牽涉兩岸法律定位等複雜議題,從現行兩岸法律來看,陸配沒有放棄「國籍」概念,陸配僅是「戶籍不同」,才會出現外配的入籍流程必須有「歸化」(放棄原本國籍)程序,但陸配卻是放棄原本「戶籍」的雙軌制

但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蘇彥圖則認為,陸配也是外籍配偶的一種類型,在台灣的新住民來自不同地方,相關移民法規對於新成員管制應該平等,若有差別待遇,必須提出充分理由。

蘇彥圖說,所有國家對於新移民都要求宣誓效忠,不希望他們在國家認同上出現雙重忠誠或認同衝突。陸配議題最主要關鍵是在兩岸問題,政府因國安考量設下限制,但對於這些差別待遇,都必須提出合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