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馬鈴薯之亂」:被網路謠言挑動的食安焦慮
記者/曾慧雯、許雲凱;責任編輯/陳偉婷
過去海關抽檢進口馬鈴薯,如果馬鈴薯發芽且芽體超過0.5公分,就會整批退運。今年2月13日公布「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內容觸及台灣政府採納新規定,允許發芽、腐爛或發霉的馬鈴薯入境後,在加工廠進行選別與棄置。美國3月31日發布「2026年各國貿易評估報告」,其中台灣部分再度提及馬鈴薯進口新規。
立法院4月15日社環委員會安排美台貿易衝擊專題報吿,數名國民黨籍立委質詢衛福部長石崇良馬鈴薯發芽議題,自此「發芽馬鈴薯挖掉就能加工」、「發芽馬鈴薯流入市場」的說法不斷在網路蔓延。
為了安撫民眾,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進口馬鈴薯要「每一顆檢查」;但遭質疑不符檢疫實務、量能有限。官員隨後解釋,不是由海關檢查,而是由後端加工廠處理,在野黨砲轟政府前後說法不一,政黨對立的氣氛也讓網路討論愈演愈烈。此外,第一批美國進口加工馬鈴薯最快7月就要登台,但檢疫配套細節還沒明朗,種種因素都堆高民眾對食安的焦慮,共同形塑這場「馬鈴薯之亂」。
美國加工馬鈴薯進口:檢疫程序改變、「龍葵鹼」檢驗標準未變,超過200ppm即退運
農業部今年2月6日公布「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有別過去作法,未來邊境如發現馬鈴薯發芽或腐爛,整批仍可通關,但要以安全防護措施送到加工廠,須經選別程序,如發現附帶的芽體長度超過5毫米,或腐爛、發霉程度超過標準者,這些馬鈴薯應區隔且不得進行加工,並棄置處置。
進口馬鈴薯抵達海關後,必須面臨兩道關卡,一是農業部防檢署負責的「檢疫」,查看有無發芽、附著土壤,或者攜帶害蟲。二是衛福部食藥署負責的「查驗」,用儀器檢測有毒物質是否超標,項目包括農藥、重金屬、龍葵鹼等。
農業部發佈新版的進口馬鈴薯檢疫規定,但食安查驗的標準並沒有改變。龍葵鹼限量標準,不管新制舊制,均維持200ppm,只要超標,就會整批退回或銷毀。
專長天然物萃取與純化技術開發,且長期與農試所合作育種馬鈴薯的長庚科技大學嘉義分部護理學系教授廖文昌表示,用馬鈴薯發芽時芽體的高度來分辨馬鈴薯是否可食用,其實比較粗略,還必須檢測馬鈴薯內的龍葵鹼濃度才安全。因為馬鈴薯芽體高度可能受到品種、成長速度而異,也就是說,芽體超過0.5公分不代表濃度就一定比較高,芽體小於0.5公分也不代表就一定安全。
為什麼檢疫流程要改變?農業部解釋,按照舊檢疫辦法,過去進口馬鈴薯沒有區分用途,只要檢出發芽(芽體超過0.5公分)一律禁止進口。但台美多次討論,認為鮮食與加工馬鈴薯流向不同,參考日本做法改採分流制度。目前是將美國進口「加工用」馬鈴薯區分出來,改用2月新規;「鮮食用」馬鈴薯仍沿用舊規定,抽檢出發芽依然整批退運。
當食安科學題變身政治攻防題 「馬鈴薯之亂」謠言四起
「發芽馬鈴薯只要挖掉就能加工繼續用」的說法,自4月中開始即在社群延燒,連部分媒體、政治人物也如此宣稱,也讓「有毒馬鈴薯流入市面」的想像堆疊食安焦慮,形成「馬鈴薯之亂」導火線。
事實上,農業部2月公布的新版檢疫辦法,已經白紙黑字清楚寫著,發芽或腐爛超過標準馬鈴薯「不得加工」,且予以「棄置處理」,但網路傳言引述部會官員在立法院詢答的片段內容,延伸出「發芽挖掉就能用」的說法。傳言延燒多日,衛福部、農業部官員才出面闢謠(1、2、3),澄清發芽馬鈴薯會「整顆丟棄」,不會拿來加工。
也有謠言指出,食藥署放寬龍葵鹼檢驗標準,過去是零檢出,但在美方壓力下將容許值提高為200ppm。這一說法也非事實,馬鈴薯龍葵鹼檢驗標準向來是200ppm,沒有變動。
有許多民眾憂心發芽馬鈴薯開放進口,會不會在市場買到有毒馬鈴薯?甚至有謠言瞄準消費者的恐慌心態,捏造「高雄多人食用馬鈴薯中毒」虛構事件。然而,目前政策是針對「加工用」馬鈴薯,市場上販賣的「鮮食用」馬鈴薯並不受影響。
此外,也有部分媒體引述毒物科醫師發言,誤稱少量馬鈴薯的龍葵鹼會污染其他批貨櫃馬鈴薯,也引起消費者恐慌,認為僅淘汰發芽的單顆馬鈴薯、不整批退運的做法不能保障食安。其實,龍葵鹼是馬鈴薯與生俱來的保護物質,發芽馬鈴薯的龍葵鹼並不具傳染性,也不具乙烯的「催熟」作用,不會「污染」或帶動其他馬鈴薯發芽。
不過,長庚科技大學嘉義分部護理學系教授廖文昌也表示,由於同一批馬鈴薯處在相同的儲存條件下,因此,當其中一顆開始發芽,代表其他顆可能也距離發芽不遠。
政有些網紅、網友則分享經驗,稱歐洲部分國家的人會將馬鈴薯發芽部分挖除後食用,但遭質疑是幫政府「洗地」、支持開放有毒馬鈴薯來台,在政治對立的情緒下,讓食安議題更難理性討論。
查核中心分析謠言迅速傳播的原因,除了政府官員的發言遭誤解並擴大延伸,部分民眾對政府台美貿易談判的不信任感、不安全感,也埋下懷疑、擔憂的情緒,加上過去台灣黑心業者、食安事件頻傳,也可能讓民眾對把關機制失去信心。食安監督機制配套不明,政府未能及時提供資訊,也讓謠言有機可乘。
政府掛保證監督加工廠 配套措施還在討論
過去進口馬鈴薯抽檢率約60%,防檢署表示,發現發芽超過0.5公分的案件數其實很少,2025年只有5案,不到1%,且近年查獲發芽馬鈴薯機率僅0.6%。
今年開始,這不到1%的發芽馬鈴薯將由加工廠汰除,政府做好準備了嗎?
農業部長陳駿季24日表示,如果在邊境、海關開櫃抽查時發現馬鈴薯發芽,經業者提出改善計畫書,農業部同意後,會將整櫃馬鈴薯送到指定加工廠逐顆檢查。檢查過程中,所有發芽超過0.5公分、發霉、腐爛等不合格的馬鈴薯,都必須挑出來丟棄銷燬。待加工業者在農業部監督下完成檢查後,才能取得合格檢疫證,並進入加工生產線。
衛福部則表示,經農業部檢疫出有發芽馬鈴薯,衛福部也會對該批再做一次檢驗,不合格就會銷燬。
只是加工廠把關的具體辦法至今仍未出爐。農業部副部長胡忠一4月23日也在立院承認(立法院IVOD 04:40),由於美國馬鈴薯7月才進口,「配套措施正與衛福部討論」,尚未定案。
此外政府強調(1、2),會由「指定檢疫區域」或「指定加工廠」來汰選發芽馬鈴薯,但這些指定廠商名單也還沒有公布。
學者認新制未拉高食安風險 關鍵在於溯源追蹤、加工廠稽查
中興大學食品安全研究所助理教授林信堂指出,以前馬鈴薯通關,「不代表整批沒有發芽個體」,只是幸運沒有被抽檢到,等到了加工廠,還是要由業者汰除發芽等無法加工的馬鈴薯。目前規定由加工廠負責汰選,實務上過去就是這麼做。關鍵的把關機制是在加工廠,政府應強化工廠稽查,才能消除民眾疑慮。
成功大學食安暨風險所副教授張偉翔提出看法,馬鈴薯產生的天然毒素龍葵鹼(茄鹼)主要集中在芽眼、芽體及表皮。國際文獻指出,0.5公分以下的微小芽體,其毒素擴散範圍相對侷限,透過標準化的工業去皮與高溫處理,成品(如洋芋片)的龍葵鹼含量應能穩定控制在食藥署規定的200ppm限量標準以下。
張偉翔也說,在後端管理上,最關鍵的環節在於流向管制與廠內篩選分類。加工用馬鈴薯與鮮食用馬鈴薯的檢疫條件不同,主因是加工過程本身就是一種有效的風險緩解手段。新規並非放寬食安標準,而是基於加工科學的差異化管理。他也認為,民眾無需過度恐慌,但政府應加強溯源追蹤,確保這類加工原料嚴格限定於工業用途,不流入鮮食市場,以維持雙重保障。
龍葵鹼具神經毒性風險,馬鈴薯應存放於陰涼處、避免照光
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953期指出,茄鹼是一種天然毒素、不溶於水,且裂解溫度高達攝氏190~285度。根據臨床研究顯示,人體攝取過多茄鹼會造成神經中毒性病症,症狀包含噁心、腹瀉、神經失調,甚至是出現幻覺,其中幼童、孕婦、年長者屬於高風險族群。
有研究指出,成人攝入200-400mg可能引發中毒症狀,兒童攝入20-40mg即可產生毒性反應,而600mg則可能達到致死劑量。
即便龍葵鹼具有可能致命的毒性,但國際間因為吃到發芽馬鈴薯的龍葵鹼而致死的案例卻很少見。廖文昌分析,主要是因為發芽馬鈴薯的外觀發綠甚至變黑,可能呈現縮水狀態,食用時舌頭也會產生麻痺感,一般人通常會察覺異狀而停止食用,不至於吃到中毒甚至死亡。
根據《台灣農業研究》專文可知,茄鹼存在於馬鈴薯植株的各個部位,尤其以芽、花、薯皮及芽點等代謝活力強的部位茄鹼含量較高。由於馬鈴薯茄鹼含量多寡具有高度遺傳性,想要降低馬鈴薯茄鹼含量,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選育低茄鹼品種。
除了品種外,成熟度、照光、栽培管理、是否損傷、貯藏條件、處理與加工等因素,也都會影響馬鈴薯的茄鹼含量。因此在採收前後及貯藏時,都應妥適處理及管理,才能將馬鈴薯茄鹼含量控制在安全臨界值以下。
林口長庚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建議,民眾購買馬鈴薯後應妥善存放於陰涼處,避免日照,因為當馬鈴薯受陽光曝曬後,很容易就會發芽且表皮變綠,此時馬鈴薯內的龍葵鹼濃度也會升高,增加食用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