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與政策
【錯誤】網傳「3萬紓困補助...是從勞工自己的勞退金裡挪用的」?
一、傳言宣稱的「3萬紓困補助」,為勞動部針對自營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的生活補貼,並不是挪自個人的勞退金帳戶。
二、此紓困津貼的財源,來自行政院因應疫情另編列的紓困預算1500億,並不是勞工退休基金。
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發布日期:2020-04-30
【錯誤】網傳連結搭配訊息「111年4月1號起。 由於疫情的關係,勞動部決議,每人發6000元」、「因應5/1勞動節及受疫情所影響之行業,勞動部特編列2億特別預算,發放勞工補助金5000元」?
一、此傳言所附連結為惡搞照片,是多次流傳的假訊息,請勿點擊傳言連結。
二、傳言所稱的補貼措施,是虛構不實的訊息。官方並無相關補貼措施。
網傳訊息是惡搞的假訊息,因此,為「錯誤」訊息。
發布日期:2020-04-29
【錯誤】網傳「中華民國衛福部長: 陳時中提醒大家~再次強調:別出門,端午節(6月25日)過後,再看疫情控制情況...」?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4/11版】
一、此報告是針對從2020年2月流傳到2021年5月11日期間,假借冠名陳時中部長的傳言。傳言流傳的時期,台灣並未進入二級警戒,陳時中也未曾在這段期間有此公開發言,因此,為「錯誤」訊息。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022年3月28日公布,因應國內疫情趨勢,自4月1日至4月30日維持現行防疫措施,除例外情況如室內外從事運動、拍攝團體照片、直播、錄音、...
發布日期:2020-04-28
【錯誤】網傳「只要戶籍在台北市、新北市和桃園,年滿65歲可到區公所帶身份證存摺辦理健保補助金,三千二百二十四元,半年領一次...」?
台北市、新北市和桃園確實提供「老人健保補助」,但必須是符合年紀和設籍滿一年的要件,社會局會主動寄專函通知符合資格的民眾,補助款項也會直接撥付給中央健康保險署。
傳言稱「民眾要帶身分證至區公所辦理」、「半年領一次」等,為錯誤訊息。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發布日期:2020-04-27
【錯誤】網傳「昨天年金改革委員會第14次會議...各項年金請領年齡皆為65歲...軍人終身俸不再發放...80歲以後到死1塊錢不給...」?
一、年金改革委員會第14次會議早在2016年9月29日就已舉行,會議為蒐集各方意見,並未做成任何決議。
二、軍公教人員退休年齡規定,依年資各有不同,並非一律65歲退休。
三、《勞工保險條例》原本就有逐步延後退休年齡的規定,與年金改革無關。
四、《勞工保險條例》的老年給付相關規定,月退制並無年齡限制,可持續領到過世,並無傳言指稱「只能領到80歲的情況」。
五、現行規定中,軍人終身俸並未刪除...
發布日期:2020-04-08
【錯誤】網傳「3/31通姦除罪化要闖關,15個大法官要讓它通過」、「4月大麻要合法化」?
一、「通姦罪是否違憲」的釋憲聲請案,3月31日要收集各界意見。大法官解釋案最晚將於5月31日公告。
二、查核中心查詢立法院官網,無相關修法資訊。食藥署也說,目前無大麻相關修法提案。
三、大法官3月20日發布釋字790號,認為立法者處罰「種植大麻行為」有其必要性,但要符合比例原則,依違法情節而調整刑度。
因此,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發布日期:2020-03-30
【錯誤】網傳「蔡總統疑似感染武漢肺炎,已送入隔離病房」、「李前總統感染武漢肺炎逝世消息被封鎖」?
多則傳言是變造電視台及新聞網頁畫面、冒用查核中心查核報告,和憑空捏造的公文,搭配不實訊息。
因此,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發布日期:2020-02-29
【錯誤】網路多則傳言指稱「台灣疫情失控,並有多起死亡病例,遭到政府封鎖資訊」?
近期社群平台流傳多則訊息,指稱台灣武漢肺炎疫情失控,確診個案數遭到政府封鎖資訊。查核中心查核如下:
一、台灣醫學專家指出,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對於新冠肺炎確診個案數的公布,即時且透明;傳言提及疫情失控,並不是事實。
二、學校和縣市教育單位,會通報學生健康情況,涉及單位極多,難有中央隱匿疫情之空間。
三、縣市殯葬管理單位指出,殯葬火化單位必須檢驗死亡證明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證明為醫院開立,...
發布日期:2020-02-27
【錯誤】網傳圖片搭配文字宣稱「台灣省疫情失控,台軍方接管台北,蔡當局當街燒死疫情患者」?
網傳圖片挪用自2015年一名男性於總統府前自焚事件,與新冠肺炎疫情無關。
因此,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發布日期:2020-02-27
【錯誤】網傳「民進黨已經通過了毒品條例了,校園內可以擁有5克的毒品,才被視同販毒」?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11/8版】
一、傳言所提條例指的是立法院於2019年12月通過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案。修法後加重「持有」毒品的刑罰標準,將原本「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從20克降為5克,就得處以刑罰。此修法是把處罰標準加重,而非放寬。
二、凡「持有」、「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即使未滿5克未達入刑標準,仍會處以罰鍰與毒品危害講習。傳言說「校園毒品合法化」並不正確。...
發布日期: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