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平台近期流傳圖卡,宣稱「明年製造業、營建業及家事移工來台,雇主最高付19萬元費用」。經查,2027年起勞動部將試行由雇主負擔招募移工費用,但僅適用於製造業及漁撈業,不包含營建業及家事移工。勞發署說,未來「海外招募服務費」依來源國有不同收費標準,通常約為移工1個月工資。
一、受歐美國際廠商人權要求及《臺美對等貿易協定》規定,勞動部2026年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規定國內廠商或雇主不得向勞工收取招募費用等強迫勞動行為。
長期關注移工權益的獨立記者簡永達說明,台美協定要求台灣於3年內推動「移工零付費」政策,由雇主承擔移工招募、機票、體檢等海外費用。
二、勞發署表示,台美協定內容僅規定製造業及漁撈業。網傳圖卡中的營造業、家事類及家庭幫傭,並不適用。
三、「移工來台須先支付19萬元」是源自美國國務院及國外勞工人權組織報告,移工來台工作最高需負擔6,000美元。
簡永達指出,移工自行負擔的費用與企業直聘成本不能直接比較,因移工來台須支付海外仲介費、招募費及3年台灣仲介服務費等,其中很大一部分為仲介服務費。以越南為例,相關費用最高約16萬元,其中71%為仲介費。若企業直接與仲介談判,便有機會針對服務費議價、降低招募成本,因此未來雇主直聘的聘僱費用應不會達到網傳的19萬元。
四、勞發署表示,未來「海外招募服務費」(含國外仲介費、體檢、簽證、機票等)是依各移工來源國規定,通常約為1個月工資,相關收費標準預計年底公布。
台灣將在2027年起試行「移工零付費」政策,以符合國際要求,製造和漁撈業雇主需負擔「海外招募服務費」,但不包含圖卡內的營建類和家事類移工。因此,為「部分錯誤」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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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近期,社群平台流傳圖卡內容宣稱,明年開始移工來台最高19萬費用,全都要由雇主買單。適用對象包含製造業移工、營建業移工、家事類移工、家庭幫傭。
查核
查核點一:網傳圖卡「移工來台,雇主須支付移工召募費」,這是什麼政策?
勞動部預計2027年逐步推動「移工零付費」政策,擬由雇主支付海外仲介費,改善強迫勞動問題
長期關注移工議題的獨立記者簡永達曾撰文說明,現行制度下,移工來台前須向雇主支付高額仲介費,有些人還需要透過借款方式才能出國,導致出國一到兩年幾乎都在償還債務。對國際勞工組織而言,這種「先負債才能出國工作」制度,容易形成債務壓力及剝削風險,是構成強迫勞動的重要型態之一。
因此,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要求台灣於3年內推動「移工零付費」政策(Zero Placement Fee),由雇主承擔移工招募、機票、體檢等海外費用。 (二)勞動部2026年為因應歐美對供應鏈的人權要求,並落實《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禁止強迫勞動的承諾,將推動「公平招募」,實施移工零付費政策,預計2027年起逐步上路。
勞發署2月13日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參考國際勞工組織(ILO)強迫勞動指標,規定不得向勞工收取招募費用。
「移工零付費」適用於製造和漁撈業,並不包含營造和家事移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防制強迫勞動及落實公平招募專區」網站指出,目前台美協定的「公平招募」招募原則,適用領域為製造業和漁撈業移工,將禁止收取招募相關費用,也不能扣留移工的護照證件。
勞發署10月15日也進一步向查核記者解釋,台美協定內容僅規定製造業及漁撈業,要求在協定生效3年後,禁止向製造業與漁撈業移工收許招募費用。目前參考指引所規定的製造業的行業類別定義為工商登記「C大類」,並不包含傳言圖卡中的「營造業移工」(工地移工)、「家事類移工」及「家庭幫傭」。
查核點二:傳言所稱「費用最高19萬」,是怎麼算的?
「移工來台須先支付19萬元」應源自於多份國外研究報告
美國非政府組織Transparentem「抽絲剝繭——臺灣紡織產業的勞動剝削問題」調查報告,訪查90多位受顧於台灣紡織業及及相關供應商的越南、菲律賓、印尼及泰國移工」及美國國務院2025年人口販運報告,均有提及移工來台就業,最高可能需支付6,000美元(約新台幣19萬元)。
Transparentem報告指出,受訪移工向調查人員反映,為來台工作,他們支付高達6,000美元的招聘費用給人力仲介機構,是我們在多國移工議題調查中所見數一數二高的額度。
美國國務院人口販運報告顯示,外國仲介業者往往要求移工支付高額仲介費及押金,菲律賓勞工可能高達1,500美元,泰國和印尼勞工可能高達4,500美元,越南勞工可能高達6,000美元。結果導致部分外籍勞工背負沉重債務,仲介業者或雇主以此為手段,脅迫勞工遭到債務束縛。
勞動部:台灣雇主負擔費用不會為外傳19萬元,相關資訊預計年底公告
(一)勞發署10月15日告訴查核記者,明年上路的「海外仲介招募服務費」不會為19萬元,但具體相關資訊預計於年底公告。
勞動部指出,海外仲介服務費是包含外國仲介費、體檢費、簽證費和機票等,通常依各來源國規定為19萬是現行移工為來台工作,被海外仲介要求支付不合理的超額費用。在各國收費中,以印尼、泰國、菲律賓等當地規定的費用較低,而越南則相對較高。
「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網站則顯示,海外仲介招募服務費通常為移工1個月工資。
(二)簡永達10月23日受訪表示,討論移工聘僱費用時,必須先把「誰支付」與「哪一段費用」劃分清楚,不能將移工負擔的「高額費用」與企業的「實際直聘成本」混為一談。
簡永達說明,現行移工來台所需支付的10多萬元費用,主要是移工端自身負擔的海外仲介費、招募費及3年台灣仲介服務費累積總和。其中,政府所收取的規費均為固定收費,價差主要是來自仲介的服務費;若企業直接與仲介談判,便有機會針對服務費空間進行議價。
簡永達指出,長期關注並協助企業調查移工權益的國際非營利組織Verité建置「招募成本計算器」,透過各國移工的實際經驗回報,蒐集跨國工作時所需的費用資訊。以越南為例,移工透過私人仲介方式來台工作,需負擔約新台幣9.8萬至16.1萬元的費用,其中仲介招募服務費佔比最高,約達71%;印尼移工來台則需負擔約新台幣7萬至14.8萬元的費用,招募服務費佔比為53%。由此可知,移工來台費用之所以高昂,主因在於中間仲介所收取的服務費用。
簡永達強調,依現行移工單獨面對仲介、幾乎缺乏議價能力的情況下,總費用都不曾達到19萬元;若未來落實「零付費」政策,改由企業直接與當地仲介進行「B2B(企業對企業)」談判,企業將擁有顯著的議價優勢,能大幅壓低招募成本。因此,未來雇主直聘的聘僱費用,應不可能達到傳言所述的「19萬元」。
(三)勞發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8月19日辦理「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暨公平招募」說明會也表示,目前公平招募已從道德規範,變成強制要求「雇主負擔費用」。他說,目前海外仲介服務費,各來源國規定為1個月費用,但不包括其他如交通費、規費等費用。費用不會到外傳19萬元,將委託輔導團持續蒐集相關資訊。
勞動部長洪申翰10月2日赴立院備詢(17分12秒)表示,過去跟移工收取的仲介費的確比較高,現在有做公平招募的雇主回饋表示「雇主被收的金額,比移工被收取的金額,低滿多的」。正在確認現在收取金額的幅度,會低到什麼程度。不同國家的收費標準及仲介規範都不同,而越南的仲介費用確實比較高。相關收費標準預計於今年第四季或明年第一季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