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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長者靠簽訂事務委任契約可完整保障晚年生活」?

事務委任契約仍有不履約之可能,並非完全可靠方式

  • 部分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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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2026-02-25

更新:2026-02-25

報告編號:4033

特約查核記者:蔡雯如

責任編輯:陳偉婷

  • 部分錯誤
  • 生活

發佈:2026-02-25

報告編號:4033

特約查核記者:蔡雯如、責任編輯:陳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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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YouTube影片分享,一名72歲長者不將資產留給兒子,而是與小吃店老闆、清潔公司、計程車車行老闆等人簽訂委任契約,並稱此種方式更能保障老年生活。此為AI影片,且簽訂委任契約保障晚年生活仍有風險,有誤導民眾之嫌。

一、該影片出自YouTube頻道「健康大實話」,該頻道影片多是AI生成圖示,影片資訊欄已被標示變造或合成的內容,且經AI偵測工具檢測,高度機率為AI生成。網傳AI影片是以養老院院長等名號,提高民眾可信度。

二、網傳影片主講人自述為養老院院長「張宏志」;但記者查詢社家署全國老人福利機構名冊,未有負責人名叫張宏志,網路搜尋「張宏志、養老院院長」也未有相關資料。

三、律師指出,事務委任契約是長者追求「在地安老」的變通方式,但是該做法仍有風險,因為簽約的對象可能會搬遷、倒閉或發生意外,若不履行契約,長者就會有被遺棄、不受到照顧的風險。

網傳影片以AI假養老院院長分享長者故事,宣揚簽訂多份委任契約,有助於保障長者晚年照護。雖為在地安老之變通方式,卻有不履約的風險存在,並非完全可靠的方法,因此為「部分錯誤」訊息。

背景

有部YouTube影片以一位自稱執業30餘年的養老院院長,分享72歲長者與小吃店阿姨、清潔公司、計程車車行老闆等人簽訂委任契約,以此方式分配總資產,並聲稱與其將總資產留給兒女,不如與他人簽訂契約,更能保障長者晚年生活。

網路流傳影片
網路流傳影片

查核

查核點ㄧ:網傳影片來源

影片為AI製作,國內老人福利機構名冊查無該負責人

(一)該影片來源為YouTube頻道「健康大實話」,頻道IP顯示是在美國,頻道影片多是搭配大量AI生成圖,且該影片資訊欄下方已被標示變造或合成的內容,顯示聲音或影像經過大幅編輯或為數位生成。查核記者也運用Hive Moderation、Was it AI等線上AI偵測工具檢測網傳影片,發現網傳影片有極高機率為AI生成,並非真實影像。

(二)網傳影片內以執業30餘年的養老院院長張宏志說明長者故事,但是查核記者於社家署「114年下半年全國老人福利機構名冊」搜尋「張宏志」,各縣市老人機構負責人皆無此人。另以張宏志、養老院院長在網路搜尋,也未有相關資料。

查核點二:長者與他人、公司簽訂委任照護契約,是否能完全保障晚年生活?

律師鄭嘉欣表示,事務委任契約是長者追求「在地安老」的變通方式,但是該做法仍有風險,不一定可以保障長者的生活,因為簽約的對象可能會搬遷、倒閉,受託的商店老闆等人也有可能發生意外,沒有人是可以長久存在並受到依賴的,不履行契約,長者當然就會有被遺棄、不受到照顧的風險,所以要依靠法律、制度,而不是依賴「人」。

至於長者透過信託方式,撥款給受託人(例如:小吃店阿姨等簽訂照護契約的人),並由長者的子女擔任監察人,是否有保障?

鄭嘉欣說,只要是委託人信賴的人,任何人都可以擔任信託的監察人,但這種受託人為一般人,也就是「民事信託」形式,仍視受託人的誠信和品行,決定保障程度。鄭嘉欣強調,建立信託制度、事務委任制度,應該是委之於法律、而不是人,比較可靠的方式或許是信託給金融機構,指定事務委託的機構(例如:社福單位或可信賴的基金會、協會等),再由受託機構選擇食、衣、住、行的實際執行單位,按月結算、付款,若食衣住行的單位倒閉了,長者也可選擇更換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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