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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行人優先區時速21公里罰3萬6千元」?

行人優先區超速依照不同情節有不同罰鍰,網傳「3萬6千」僅適用超速80公里以上

  • 部分錯誤
  • 生活

發佈:2026-01-13

更新:2026-01-13

報告編號:3978

查核記者:邱劭安
實習記者:吳冠廷

責任編輯:陳培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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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2026-01-13

報告編號:3978

記者:邱劭安、實習記者:吳冠廷、責任編輯:陳培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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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平台流傳一段影片,宣稱看到「行人優先區」告示牌或藍色路面,時速只要21公里,會被罰3萬6元。經查,行人優先區超速的確會被處罰鍰,但傳言誇大違規金額,超速80公里(時速100公里)以上才會被罰款3萬6千元。

一、「行人優先區」是行人步行優先,車輛須緩速通過,速限20公里,並禁止鳴喇叭,也會有專用標誌、標線,車輛降速設施等,且在路段兩端地面得採用不同顏色或材質鋪面,提醒車輛駕駛人減速及注意行人。

此外,「藍色路面」只是台北市行人友善區的入口提醒設計,用來提醒駕駛減速慢行,並不代表一律限速20公里,也沒有全面禁止按鳴喇叭,速限仍依原道路規定。

二、車輛若在行人優先區違規超速,將視情節嚴重性,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若在速限20公里的行人優先區以時速21公里行駛,屬一般超速,機車罰鍰為1200元、汽車1600元,並非3萬6000元。傳言宣稱「3萬6千」,須為超過速限80公里以上的最嚴重超速情形,以行人優先區速限20公里計算,須時速達100公里以上,才會適用。

行人優先區超速依照不同情節有不同罰鍰,網傳「3萬6千元」僅適用超速80公里以上。傳言誇大處罰金額,為「部分錯誤」訊息。

背景

社群平台流傳一段影片,內容宣稱只要在學校、醫院、商圈、政府機關、兒少福機構、大眾運輸站,看到「行人優先區起點」告示牌或藍色路面,時速只要21公里,就被罰3萬6。

網傳訊息擷圖
網傳訊息擷圖

查核

查核點一:網傳影片「行人優先區」跟「藍色路面」是什麼?

「行人優先區」以行人步行優先,限速20公里,禁鳴喇叭

為改善行人的用路安全,內政部於2024年9月提出「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第九條指出,「行人優先區」是由各縣市主管機關指定的特定路段,以行人步行為優先,行人可於道路全寬通行,於區內之車輛及行人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

行人優先區須設置專用標誌、標線及車輛降速設施,並可於路段兩端採用不同顏色或材質鋪面,提醒駕駛人減速並注意行人;區內車輛行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

「藍色路面」畫面是台北市行人友善區入口馬路鋪面設計,速限按照當地規定

編號3954號查核報告曾查證過傳言影片顯示的「藍色路面」,這是台北市行人友善區入口馬路鋪面設計,用於提醒駕駛進入行人友善區域,須減速慢行。行人友善區並未強制禁止按鳴喇叭,速限也是按照當地原本的規定,並沒有統一限制於特定速限。

查核點二:網傳行人優先區違規超速罰鍰金額是否正確?

傳言影片誇大超速罰鍰內容

(一)「行人優先區超速罰鍰」類似傳言也曾經在網路流傳。內政部告訴查核中心,行人優先區行車速限20公里,若駕駛人違規超速,執法者視情節嚴重性,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開罰。

(二)超速違規罰鍰依超速程度有更細節的規定,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2025/11/19版)」,超速違規是會依情節輕重,有不同的罰鍰。

  1. 一般超速(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
  • 超過規定速限20公里內,機車罰1200元、汽車罰1600元、載運危險品車輛罰2400元。
  • 超速20-40公里:機車罰1400元、汽車罰1800元、載運危險品車輛罰2400元。
  1. 嚴重超速(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
  • 超速40-60公里:機車和小型車罰12000元、大型車罰18000元。
  • 超速60-80公里:機車和小型車罰16000元、大型車罰24000元。
  • 超速80-100公里:全部車種罰36000元。

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若行車速度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40公里,可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若行車速度超過速限40公里並肇事者,可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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