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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環境部破碎光電板實驗,鉛含量遠超過飲用水、灌溉水標準」?

傳言引述數據是浸泡酸液的實驗結果,烏山頭水庫鉛含量未超標

  • 錯誤
  • 環境能源

發佈:2025-11-04

更新:2025-11-04

報告編號:3884

查核記者:邱劭安

責任編輯:陳偉婷

  • 錯誤
  • 環境能源

發佈:2025-11-04

報告編號:3884

記者:邱劭安、責任編輯:陳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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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山頭水庫放置水面型光電板,外界關注是否影響水質。有社群傳言引用環境部破碎光電板浸泡實驗結果,宣稱鉛溶出超過飲用水標準。經查,傳言引述數據是光電板浸泡於強酸的極端情境,與現實水庫條件有落差。此外,檢視烏山頭水庫水質,不論是原水或經淨水廠處理的水,鉛均未超標。

一、環境部破碎光電板浸泡實驗結果顯示:浸泡於試劑水(pH6-7)1個月「鉛」溶出0.00076mg/L、3個月「鉛」溶出0.0298mg/L;浸泡於極酸性溶液(pH2.88)1個月「鉛」溶出0.686mg/L、3個月「鉛」溶出1.91mg/L。

其中,浸泡於清水1個月或3個月的鉛溶出量,均符合現行飲用水原水標準(0.05 mg/L);浸泡3個月的鉛溶出量,不符飲用水標準(0.01mg/L),但專家說,原水經淨化場淨化後,也會達標。

二、環工與毒物專家指出,環境部實驗採用pH 2.88溶液,是為了模擬廢棄物在掩埋場的「極端酸性滲出水」情境,用來評估是否符合「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TCLP),而非檢測飲用水品質,無法和飲用水相關水質標準來比較。

三、農業部與環境部的檢測數據均顯示,目前烏山頭水庫及阿公店水庫的水中的「鉛」含量均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及「飲用水水質標準」,並未超標。

傳言引述環境部破碎光電板的泡水實驗,但以泡強酸的極端數據和飲用水質標準比較,未能反映真實水質狀況,且引人恐慌,因此為易生誤解的錯誤訊息。

背景

環境部委託國家環境研究院進行光電板破碎溶出試驗,將破碎光電板浸泡於中性溶液與酸性溶液,並分別浸泡1個月及3個月。環境部10月17日公布結果,光電板浸泡後釋出的重金屬含量極低,無污染疑慮。

隨後,社群流傳圖卡,擷取環境部簡報中的「鉛」數據,宣稱「實驗結果鉛含量 0.686–1.91,飲用水標準為 0.01、灌溉水標準為 0.1,遠超標準」;另一版本則稱「溶出鉛含量 0.0298–1.91,卻刪掉飲用水標準數值,還宣稱『符合標準』」,均質疑鉛溶出不符標準、環境部隱匿數據。

網傳訊息擷圖
網傳訊息擷圖

查核

查核點一:環境部的破碎光電板實驗內容是什麼?

傳言引用實驗數據是極端酸雨情境,不是一般水庫水

網傳圖卡數據擷取自環境部10月17日公布「破碎光電板浸泡實驗結果」(P.27)簡報。執行研究的國環院將廢棄光電板去除鋁框後,先把面板破碎處理,再將碎片分別浸泡於中性溶液與酸性溶液(pH 2.88)。

(一)環境部水質保護司告訴查核中心,水庫內的水體水質酸鹼度約在pH6-8間,實驗採用的pH6-7溶劑,目的是模擬如水庫、魚塘等中性水體;浸泡於酸性溶液,是實驗團隊模擬光電板在「pH2.88的極端酸雨」情境下重金屬的溶出情況。

環境部水質保護司說,實驗設定遠比自然情況嚴苛,即便自然界有酸雨,一般水庫pH值通常不會低於6,應不會達到實驗所設的強酸條件。

(二)國立中興大學環境工程系特聘教授梁振儒表示,把破碎光電板置於酸性溶液中進行實驗,稱為 「毒性特性溶出程序」,簡稱為TCLP。目的是用以評估當廢棄物在掩埋場與酸性滲出水(模擬極端環境),可能釋出的有毒金屬或有機污染物可能溶出的潛在程度,例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風險、掩埋處理適用性等。

(三)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衛生學科暨環境醫學研究所教授李俊璋說明,環境部進行TCLP實驗測試目的是模擬廢棄物放置於自然環境中遭酸雨侵蝕情況。

李俊璋指出,在一般情況下「低於pH 5.0的降雨」即被視為酸雨。而實驗採用的pH 2.88 酸鹼值,在自然界根本不可能發生,若真的發生如此酸的降雨,植物根本無法存活。因此,可知實驗所採取的酸鹼度為較極端的實驗情境。

破碎光電板浸泡實驗浸泡1個月及3個月 均符合飲用水水源標準 

檢視目前飲用水和灌溉水的水質標準,考量民眾攝入和長期風險,容許檢出的鉛含量如下:

  • 飲用水未處理前原水標準(0.05 mg/L)
  • 飲用水水質標準(0.01 mg/L)
  • 農業灌溉水質標準(0.1 mg/L)
  • 有害事業廢棄物(5.0 mg/L)

而環境部的實驗結果顯示:浸泡於試劑水(pH6-7)1個月「鉛」溶出0.00076mg/L、3個月「鉛」溶出0.0298mg/L;浸泡於極酸性溶液(pH2.88)1個月「鉛」溶出0.686mg/L、3個月「鉛」溶出1.91mg/L。

由上述可知,傳言提到的鉛溶出量「0.686-1.91」,是極酸性溶液的浸泡結果;「0.0298」為浸泡在清水中3個月的結果。

專家指出,傳言錯拿酸性溶液浸泡結果,與飲用水進行比較 / 製圖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專家指出,傳言錯拿酸性溶液浸泡結果,與飲用水進行比較 / 製圖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浸泡3個月不符飲用水標準 但經淨水廠處理後符合標準

(一)梁振儒說明,依據環境部報告,浸泡試劑水(清水)1個月及3個月,其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0.05 mg/L)。浸泡清水3個月的鉛含量(0.0298 mg/L)超出飲用水水質標準(0.01 mg/L),雖然不適合直接飲用,但只要經過淨水場處理後符合標準後,即能進行飲用。

(二)李俊璋說,依環境部實驗結果,浸泡於清水的實驗結果均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可以被淨水場取用,經淨水場處理、達到飲用水水質標準後成為自來水。而浸泡於極端酸性溶液的實驗結果,也都沒有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標準。

有傳言提及灌溉用水標準。李俊璋解釋,因為灌溉用水並不會直接被人飲用,且鉛基本上不會太影響到農作物生長。因此,灌溉水鉛標準較寬。

烏山頭及阿公店水庫水質中的「鉛」含量並未超標

(一)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所公布,111至114年烏山頭水庫水質檢測數據,可知水庫水質鉛含量均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的0.05 mg/L,更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的0.01 mg/L,並未超標。

(二)環境部於17日記者會,也有提供阿公店水庫光電板周圍水質檢測結果,結果顯示其水中的鉛含量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的0.05 mg/L,更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的0.01 mg/L,均未發生超標情形。

阿公店水庫光電板水質符合「飲用水水質水源標準」及「飲用水水質標準」  / 翻攝自 環境部 簡報
阿公店水庫光電板水質符合「飲用水水質水源標準」及「飲用水水質標準」 / 翻攝自 環境部 簡報

查核點二:傳言比較極酸溶液溶出的「鉛」含量與飲用水標準,這樣比有問題嗎?

專家:「浸泡極酸溶液」是為了檢測廢棄物毒性,不應與飲用水或灌溉用水標準進行比較

(一)李俊璋指出,環境部將光電板浸泡於酸性溶液實驗,為了檢測廢棄物毒性,應對照的是「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TCLP),不應與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飲用水水質標準及農業灌溉用水。

李俊璋認為,正確比對方式應是,中性溶液浸泡結果比對「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才能對應水庫的水體品質標準;酸性溶液浸泡結果則比對「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

(二)梁振儒指出,TCLP模擬極端環境條件(強酸水體)最大之可能潛在污染狀況,不應和飲用水標準直接比較。

補充資料

淨水場如何處理鉛?

李俊璋說明,淨水場在抽取水庫原水後,首先會初步過濾,去除樹葉、樹枝、魚蝦等較大的雜質。之後,會加入混凝劑,使水中的微小顆粒彼此凝聚、變大並增加重量。由於鉛在水中的溶解度極低,通常會附著在這些顆粒上,因此在混凝與沉澱過程中,含鉛的顆粒會一併下沉。

李俊璋指出,接著淨水場還會利用細砂及活性碳等濾材進一步過濾,而活性碳表面的生物膜也能攔截殘留顆粒,因此鉛可在多層淨水處理程序中被有效去除。最後,淨水場再加氯消毒,並透過幫浦將處理後的自來水輸送至用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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