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政府專案清查軍公教人員是否持領中國證件,有媒體報導行政院通函指出軍公教若持「中國5卡」恐被註銷台灣身分,這是錯誤資訊。
一、網傳報導引用民進黨中國部2025年1月貼文,原始貼文針對中國惠台證件提出可能風險,並非行政院發布的資訊。
行政院發言人表示,近期行政院發布通函僅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居住證,並不含報導所稱台胞證、同城通、銀行卡及交通卡等。
二、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人民若在中國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陸委會今年4月函示,設有戶籍包含持有中國身分證及定居證。
因此台灣民眾若持有中國身分證、定居證及護照,將喪失台灣身分;但檢視相關規定,一般民眾持有中國居住證、台胞證、銀行卡等,並不會被剝奪台灣身分。
三、針對行政院加嚴對軍公教的約束,陸委會表示,依照行政院近期函文見解,此類人員依法負有效忠國家的義務,且政府不允許軍公教人員配合中共對台統戰,因此禁止申請持用陸方居住證。
網傳報導錯誤指稱軍公教持有台胞證及銀行卡等卡將被註銷台灣身分,因此為「錯誤」訊息。
背景
近期有媒體報導:「政院通令各機關!軍公教持『中國5卡』恐遭註銷台灣身分」。

查核
查核點:行政院是否通令各機關,軍公教持「中國5卡」會註銷台灣身分?
行政院通令僅規範現職軍公教禁止申領持用居住證
行政院發言人表示,行政院秘書長於2025年5月19日發函各機關地方政府,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居住證,通函僅規範居住證,不含報導所稱其他卡別。
根據通函內容,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

台灣人民不得持有中國身分證、定居證及護照,違者喪失台灣身分
陸委會表示,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其護照,違反者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並由主管機關註銷其在台戶籍。因此,台灣民眾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及護照,會喪失台灣人民身分。
陸委會說,若一般台灣民眾持有中國居住證、同城通、台胞證、銀行卡或交通卡,不會影響台灣人民身分;但如果是現職軍公教人員,依照行政院近期函文見解,此類人員依法負有效忠國家的義務,且政府不允許軍公教人員配合中共對台統戰,因此禁止申請持用陸方居住證。
網傳報導引用民進黨中國部2025年1月貼文,該文與行政院近期通函無關
查核中心檢索報導引用的「中國陷阱卡」,找到民進黨中國部在2025年1月發布貼文,貼文內容針對中國惠台的相關證件,點出背後可能隱藏風險。
檢視內容,並無提及行政院通函,也與台灣人領有中國證件的法律規範無關。


補充資料
中國定居證與居住證差異
根據《中央社》整理,定居證全名為「台灣居民定居證」,申請「定居證」的資格包含與中國大陸居民結婚3年以上、在中國大陸投資的經濟效益好或有鉅額投資、中國急需的人才,或是在中國大陸有直系親屬且有能力贍養等。
居住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證」,是從2018年9月起針對台灣民眾推出的身分證明文件,請領資格為居住半年以上,滿足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等條件之一。
根據陸委會4月16日發布大陸委員會令,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之「設有戶籍」,依照法律立法目的、規範意旨及整體規定關聯意義的綜合判斷,應包含持有中共居民身分證及定居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