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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網傳「今年九合一選舉,共有四張票,第四張是有關十八歲的參政權,某政黨為了蒙蔽老百姓,沒有通過憲法修正,就直接變成公民權投票」?

事實查核報告#2063

【錯誤】網傳「今年九合一選舉,共有四張票,第四張是有關十八歲的參政權,某政黨為了蒙蔽老百姓,沒有通過憲法修正,就直接變成公民權投票」?
發布日期/2022-11-26 08:00:22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11/26版】

「18歲公民權」是今年年3月由立法院決議通過修改憲法130條文,「將選舉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被選舉權為23歲下修為18歲」;修憲案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立院決議後公告半年,於本次九合一選舉,交由公民複決投票。

傳言錯誤宣稱「特定政黨沒有通過憲法修正,就直接變成公民權投票」,因此,為「錯誤」訊息。

背景

社群平台臉書2022年11月間流傳一段文字,內容大意為:「今年九合一選舉,共有四張票,第四張是有關十八歲的參政權,民進黨為了蒙蔽老百姓,沒有通過憲法修正!就直接變成公民權投票,這是欺騙人民的卑鄙行為…」。

傳言也在通訊軟體流傳。


圖1: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圖2: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網傳「政府為了蒙蔽老百姓,沒有通過憲法修正,就直接變成公民權投票」,是否屬實?此次「18歲公民權」的修憲複決案,其流程跟過去的「公民投票案」有什麼不同?

(一)查核中心第2038號查核報告採訪專家、中選會指出,「18歲公民權」是2022年3月,由立法院決議提出修改憲法130條文,「將選舉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被選舉權為23歲下修為18歲」;修憲案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立院決議後公告半年,於本次九合一選舉,交由公民複決投票。

「憲法修正複決案」涉及憲法修正,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須先由立法院通過,再交由公民複決,複決案的通過條件是「有效同意票數須超過選舉人數的一半」,無領票門檻規定。依照此次的選舉人數來換算,通過複決案的同意票數須超過965萬票。

(二)根據查核中心第2037號查核報告採訪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蘇彥圖,他表示,此次交付公民投票的是「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是台灣首次的公民複決案,它跟「一般公民投票案」的流程、通過門檻以及法源、法律意義皆不同。

蘇彥圖表示,「憲法修正複決案」涉及憲法修正,不是由公民提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須先由立法院提出,再依法必須交由公民複決。

蘇彥圖說,此次修憲案在立院是以109票通過,立院各政黨立委在有高度共識通過後,再依法交由公民複決,並未有政黨對立的情況。

因此,此次「18歲公民權」是憲法修正複決案,與一般公民投票不同。

2022年3月立院提出修訂憲法130條修訂,下修公民權年齡。而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修憲案交由全民投票複決,公民複決的通過門檻為「有效同意票數須超過選舉人數的一半」,換算後,有效同意票須超過965萬票。

(三)查核中心以「18歲公民權」、「立法院」、「憲法增修條文」等關鍵字搜索,發現國內媒體如《中央社》、《中時新聞網》、《台視新聞網》等,均有報導立法院於2022年3月25日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憲法修正案,並在半年公告期滿後,於9月29日交由中選會,11月26日辦理公民複決投票。

綜合以上,「18歲公民權」是2022年3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憲法增修條文,再交由中選會辦理公民複決投票。因此,傳言稱「政府沒有通過憲法修正,就直接變成公民權投票」,為「錯誤」訊息。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11/26版】

「18歲公民權」是今年年3月由立法院決議通過修改憲法130條文,「將選舉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被選舉權為23歲下修為18歲」;修憲案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立院決議後公告半年,於本次九合一選舉,交由公民複決投票。

傳言錯誤宣稱「特定政黨沒有通過憲法修正,就直接變成公民權投票」,因此,為「錯誤」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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