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流傳影片,聲稱家人過世,家屬最多可領取150萬的勞保補助。經向勞保局查證,網傳說法僅適用部分勞工,不是所有人都符合請領條件。
一、網傳影片聲稱,家人過世可領取勞保的「喪葬津貼」與「遺屬津貼」,如以最高月投保薪資計算,可領超過150萬。
二、勞保局指出,死者要具備「勞保身分」,且投保日期在民國98年1月1日前,家屬才能同時領取「喪葬津貼」、「遺屬津貼」。如果僅具勞保身分,但投保日期不符,只能領取喪葬津貼。
勞保局解釋,網傳影片情境不是適用所有人,例如退休勞工已經退保就不符合,年輕勞工投保日期在民國98年後,也不適用。符合先決條件之後,還要死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達45800元,補助才會有150萬。
三、影片又說「遺屬津貼」與「遺屬年金」可擇一領取,這是錯誤說法。「遺屬津貼」有死者投保日期的限制,而「遺屬年金」則有限定家屬資格(如配偶年滿55歲、子女未成年等),如果不符條件,家屬無法領取這些補助。
網傳影片所稱「150萬死亡補助」,實際僅適用部分勞工,但卻未清楚說明條件限制,可能被誤解為適用所有人,因此為「易生誤解」訊息。
背景
近期流傳影片,聲稱家人過世可領取勞保「喪葬津貼」與「遺屬津貼」,這兩筆政府補助合計最高可達150萬。
原始影片為某喪葬業者透過Instagram、Tiktok、Threads等社群平台發布,影片另有搭配貼文解說。
查核
查核點一:網傳影片說了什麼?150萬是如何算出來的?
網傳影片為某喪葬業者9月15日在社群平台發布,主要內容聲稱,有勞保的民眾死亡之後,可領取兩筆補助金,其一為「喪葬津貼」,其二為「遺屬津貼」,兩筆錢合計約150萬。
影片貼文詳細說明,是以「月投保薪資」最高級距45800計算,分別得出喪葬津貼為22.9萬元(5個月薪資),遺屬津貼為137.4萬(30個月薪資),因此合計超過150萬。
貼文也補充,「遺屬津貼」(一次領)易與「遺屬年金」(每月領)搞混,兩者只能擇一領取,如何領取較划算,可請勞保局試算。
查核點二:家人過世最多可領勞保補助達150萬?
網傳說法僅適用部分勞工
經檢視勞工死亡給付相關規定,並洽勞保局求證,網傳影片「家人死亡可領150萬」說法,僅適用於部分情況,並非所有人都適用,而且部分描述有誤,說明如下:
(一)網傳影片所稱兩種死亡補助,即「喪葬津貼」與「遺屬津貼」,領取的先決條件是死者必須具備勞保身分,如果死者已經退休、退保,家屬無法領取。
此外,如要領取「遺屬津貼」,還必須投保日期在98年1月1日前。如果是在其後才加入勞保,即使是在有勞保期間死亡,家屬也無法領取。
(二)勞保局諮詢專線人員解釋,網傳說法有可能存在,但要有死者具有勞保,以及在98年1月1日前投保兩大先決條件。此外,還要死亡前6個平均月投保薪資達45800,且勞保年資2年以上,加起來就能領到超過150萬的補助。
勞保局專線人員說明,影片情境很難適用於年輕勞工,因為條件之一是98年前投保,目前3、40歲勞工都不太可能符合。
查核記者以勞保局官網提供的程式試算,輸入各種限制條件,即能得出網傳影片計算結果。
死者需具「勞保身分」才能領取補助,但網傳影片未說明清楚
網傳影片描述,一位「退休」的勞工爸爸過世後,家人領到喪葬津貼與遺屬津貼,合計約130萬。但事實上,要領取此兩筆補助,死者必須具備勞保身分,已退休的勞工爸爸如無繼續工作,並沒有勞保,因此不太可能發生影片案例。
影片所附貼文又說,死者要有「勞保身分」才能領到補助,這是正確描述,但卻與自己影片案例矛盾。
並非所有人都能領「遺屬津貼」,網傳影片傳遞錯誤訊息
不論網傳影片或其貼文,都將「遺屬津貼」視為理所當然的死亡補助。但事實並非如此,只有死者加入勞保日期在98年1月1日前,家屬才能領取「遺屬津貼」。
此外,影片又說「遺屬津貼」與「遺屬年金」可擇一領取,這也是錯誤說法。「遺屬津貼」有投保日期的限制,而「遺屬年金」則有限定家屬資格,例如配偶需年滿55歲或者無謀生能力等條件,子女則需未成年等條件才能領取,詳細資格可參考勞保局官網「遺屬年金給付」。
勞保局專線人員指出,領取「遺屬津貼」與「遺屬年金」都有條件限制,如果不符資格,家屬可能都領不到,並不是如網傳影片所說,家人過世可在兩種補助擇一領取。
不過如果家屬無法領取「遺屬津貼」與「遺屬年金」,那麼就可請領10個月的「喪葬津貼」。
補充資料
為何勞保投保日期在98年1月1日前,家屬才能領取「遺屬津貼」?
勞動部保險司指出,98年1月1日起施行勞保年金制,從此勞工退休的老年給付,可選擇按月領取的「年金」,或者「一次給付」,兩種方式並行。
保險司解釋,現行勞保設計鼓勵勞工分月領取年金,為了制度的一致性與公平性,規定年金制上路前就投保的勞工,才能選擇領取「遺屬津貼」(一次領)或「遺屬年金」(每月領)。若98年後才投保的勞工過世,無法領取「遺屬津貼」。
至於「遺屬年金」,則無論勞工何時投保,家屬都要符合資格才能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