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平台流傳一段影片,有多輛機車因違規騎上人行道遭舉發,傳言文字稱「高雄人摩托車騎到紅線內會被科技執法開罰」。經查,機車不得違規行駛於人行道,但網傳畫面不是科技執法畫面,而是民眾檢舉影片,且目前高雄市僅一處科技執法能舉發「行駛人行道」違規,並未普及全市。
一、網傳影片為YouTube頻道「馬路三寶集散地」所上傳,該作者將行車記錄器拍到的違規事件,向警方舉發,並非科技執法取締。
二、高雄市交通大隊指出,目前高雄市僅有一處科技執法能舉發「行駛人行道」違規,位於左營區大中二路與華夏路口。其餘地點若有機車騎上人行道,多為民眾自行蒐證檢舉。
三、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行駛於人行道或無故行駛在路面邊線外,均會被開罰。但行駛於路面邊線外的違規項目,民眾無法檢舉。
機車不得行駛於人行道,若違規,除了警察開單、民眾檢舉,也可能被科技執法舉發。傳言挪用行車紀錄器畫面,錯稱為科技執法,且誤導高雄市廣設科技執法檢舉人行道違規。因此,為「易生誤解」的錯誤訊息。
背景
近期社群平台流傳一段約2分55秒影片,搭配文字稱若機車騎於高雄市紅線內,會被「科技執法」開罰。影片畫面顯示,有多輛機車行駛於路面邊線外的人行道上;且有多封舉發成功信件,涵蓋小港區、苓雅區等多個舉發地點。
查核
查核點一:網傳影片是科技執法取締畫面嗎?
實為網友行車記錄器畫面,非科技執法
檢視網傳影片左下角出現「馬路三寶集散地」字樣及YouTube圖示。經搜尋,可知影片是YouTube頻道「馬路三寶集散地」於8月20日上傳,標題為「出手解決行駛人行道的機車猴子」。查看影片所附警方寄發的舉發信件內容,可知影片中的「機車騎乘於人行道」違規是民眾檢舉的結果,並非科技執法。
此外,瀏覽該YouTube頻道過往發布的影片,均是以行車記錄器拍攝民眾駕駛違規後向警方舉發違規行為。
查核點二:高雄市目前有廣設人行道違規監測科技執法系統嗎?
目前僅有一處科技執法能舉發「行駛人行道」
高雄市交通大隊指出,目前高雄市設置的路口科技執法裝置僅有一處能取締騎乘人行道,位於左營區大中二路與華夏路口。
除了警察開單與科技執法 機車違規行駛人行道有開放民眾檢舉
高雄市交通大隊說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規定,汽車駕駛人(含機車),駕車行駛人行道,可處新台幣600至1800元的罰鍰。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第1項可知駕車行駛人行道有開放民眾檢舉。因此,除了固定取締外,民眾也可提供車牌、時間、地點等資料,上傳至檢舉平台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