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群平台流傳一則訊息,宣稱「機車後座乘客雙手環抱駕駛」是違法行為、要罰300元,並稱台北市今年已開罰187件。經查,台灣交通法規沒有「禁止後座乘客環抱駕駛」的規定。
一、台北市交通大隊指出,交通法規沒有明文規定「機車後座乘客環抱駕駛」違法,北市沒有開出187張罰單,傳言說法並不正確。
二、檢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機車後座乘客不得側坐及應穩妥,並沒有規定「禁止雙手環抱駕駛」或「不得前傾貼靠駕駛」等內容。
三、傳言說法源於今年5月一篇內容農場文章,內容除了捏造法律規定,聲稱有多起遭開罰的實際案例,都未附上可信消息來源。
網傳「機車後座乘客環抱駕駛違法」是虛構捏造的說法,實際上並沒有相關規定。因此,為「錯誤」訊息。
背景
近期,社群平台流傳訊息宣稱,機車後座乘客雙手環抱駕駛是違法行為,每張罰單金額為300元,台北市今年1至6月已開出187件的罰單。
此外,還附上一個文章網址,內容宣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規定,機車後座乘客禁止雙手環抱駕駛、禁止側坐或懸空擺動,且不得前傾貼靠駕駛等。
查核
查核點:網傳說法是真的嗎?
沒有「機車後座乘客環抱駕駛罰300元」的交通規定
台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表示,傳言所稱「後座乘客環抱駕駛開罰300元」的規定並不存在,因此也沒有傳言提到的今年已開罰187件。
台北市交通大隊說,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規定,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下列規定,小型輕型機車(排氣量在50cc以下)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
此外,駕駛人及附載乘客均應戴安全帽,且附載乘客不得側坐,並要穩坐於座位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沒有規定傳言說法
傳言聲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規定,機車後座乘客禁止雙手環抱駕駛、禁止側坐或懸空擺動,且不得前傾貼靠駕駛等。
查核中心檢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僅規定「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進一步檢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可知,機車附載人員的確不得側坐,但並沒有「禁止雙手環抱駕駛」、「不得前傾貼靠駕駛」等規定。
傳言說法源自內容農場網站
傳言內容來自一篇今年5月發布的內容農場文章。檢視原始文章,內容除了提及法律規定外,還列舉多起「後座乘客環抱駕駛開罰300元」案例,但都未附上任何可信消息來源。
直至11月,有臉書帳號發文並貼上該內容農場文章,讓部分網友誤認真有「後座乘客環抱駕駛開罰300元」的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