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路流傳圖卡,指出台灣國安法草案一讀修正通過,在台灣揮五星旗要罰款5萬新台幣。經查,2020年確實有立委提案修改《國安法》,且經一讀、送入內政委員會審查,但最終並未完成修法。
一、網路流傳的「展示五星旗要罰款」,是立委王定宇於2020年提出的《國安法》修正草案。當時的提案指出,民眾若配合統戰工作,且在公共場所展示五星旗,要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二、該法案於2020年提出,同年經立法院院會一讀並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內政委員會於2022年併案審查,但經朝野協商後,決議不予採納該修正草案。因此也沒有機會完成後續的二、三讀程序。
三、全國法規資料庫顯示,現行的《國安法》並沒有揮舞五星旗要受罰的條文,其他法案也沒有類似規定。
過去確有立委提案修改國安法,擬處罰配合統戰、在公共場所揮舞五星旗的行為,但該法並未通過,網傳圖卡說法沒有完整說明脈絡,因此為部分錯誤訊息。
背景
近期社群網路流傳圖片,指出台灣《國安法》修正草案一讀通過,如果揮五星旗就要罰款5萬新台幣。
查核
查核點:網傳說法的原始脈絡
有民進黨籍立委2020年提出修法草案,但最終並未通過
查核中心利用關鍵字「國安法、五星旗」搜尋,發現這是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王定宇於2020年提出的《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當時的草案版本指出,民眾不能在違反國家認同、配合統戰工作的前提下,在公共場所升降、懸掛、展示、手持、揮舞五星旗(包含港澳地區旗幟),否則將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但若是舉辦會議、活動等則不在此限。
根據立法院議事公報網指出,該法案在2020年10月6日院會一讀,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2022年3月至4月,內政委員會排審國安法修法相關草案,經過委員會(P.473)協商後,該提案最終不予採納。因此並未完成二、三讀修正程序。 依據全國法規資料庫,《國安法》目前並沒有揮舞五星旗要受罰的條文,其他法案也沒有類似規定。
補充資料
2017年曾有民眾提案「禁展示五星旗」,法務部認定不符言論自由
「禁止五星旗」的提案並非首見,早在2017年,就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要求「禁止中國五星旗在台灣公開懸掛、展示、陳列」,並提議增設《刑法》分裂國土外患內亂罪,20天內達到了5000人次的附議門檻。
不過,法務部在隔年1月3日回覆表示「該案不予採納」。法務部指出,「分裂國土」屬於政治概念,欠缺明確、客觀可辨的概念,更可能因為政治形勢變遷而改變其內涵,並不符合法律的明確性原則,也逾越了《憲法》的言論自由,且違背比例原則。
法律案須經過三讀、總統公布後才會生效
要通過一個法律案,需要通過立法院的第一讀會、第二讀會、第三讀會,並經過總統公布後才能正式生效。
立法院官網解釋議事流程(1、2),「一讀」主要是主席朗讀議案標題後就會通過。接著,通常會交付有關委員會進行審查;若具緊急性或高度共識,亦得經院會決議直接「逕付二讀」,跳過委員會審查。
「二讀」則是將議案依次或逐條提付討論,包括對於議案之深入討論、修正、重付審查、撤銷、撤回等,均是在這個階段做成決議。二讀完成後,即可「提付三讀」。
「三讀」主要是法律用字上的修正,除非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否則不得大幅度修改,並將議案全案付表決。通過後的法案,會移送至總統及行政院,經總統公布後就能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