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商找錢再碰食物罰2億」是引人誤解的誇大說法

「攤商找錢再碰食物罰2億」是引人誤解的誇大說法

近日國內媒體的新聞標題稱,食藥署規定攤商找錢再碰食物最高罰2億元。經查證,6月4日食藥署發布修正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會先輔導,待各界凝聚共識後再執行,且根據裁罰基準,小型攤商由於營業額、資本額不高,罰鍰不會加權計算,不可能高達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