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現場】錯誤的《財劃法》公式,為何會三讀通過?
記者/許雲凱;責任編輯/陳偉婷
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2024年年底三讀、今年3月21日總統公布施行上路,但攸關地方分配統籌稅款的法條出錯,錯置算式分母,導致明年有345億無法分配,其中連江縣所獲稅款甚至少於預期。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及立院黨團承認,修法確實有「瑕疵」,將盡快再度修法解決。除了公式有誤之外,行政院還指出《財劃法》有分配不均、擴大城鄉差距,事權沒有隨財權調整等問題,國黨則反批政院削減地方補助款,影響地方施政,顯示朝野對《財劃法》修法方向仍有歧見。
回顧去年12月20日三讀當天,國民黨、民眾黨立委憑藉人數優勢,在一天之內通過《財劃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三項修法。開議前民進黨佔據議場,與在野黨引爆衝突,最終於上午11點40分開議。
依據當日公報紀錄,下午2點30分率先三讀通過《選罷法》,傍晚6點10分《憲訴法》也順利三讀。6點30分開始審議《財劃法》,歷經5個小時開會,晚上11點40分就將20幾年來修法未果的財劃法三讀。
國民黨表決前提4修法版本,第2版即出現錯誤公式
2024年國眾兩黨主導《財劃法》修法,朝野立委共提出20多個修法版本,在財委會審查無法獲得共識,11月6日朝野爆發衝突,開會僅3分鐘,時任召委陳玉珍即宣布完成審查,法案送出財委會、交付協商。多次協商亦無結果,超過一個月協商冷凍期後,法案送入院會表決。
12月20日立法院院會安排審查《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三大法案,當天國眾兩黨利用修正動議、再修正動議,陸續提出新的財劃法版本。兩黨各自提出4個版本,在表決財劃法前,立委桌上共有8個新版法案。最後三讀通過的,是國民黨的最新版法案。
查核中心取得國民黨所提4個《財劃法》修法版本,第1個版本以「修正動議」提出,之後又提出3次「再修正動議」(簡稱更1版、更2版、更3版),修正前版內容。依據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當天發言紀錄(公報P.85),這4個法案陸續在4點10分至5點25分提出,等於每隔10到20分鐘,國黨就提出新法案取代前版。
比對國黨4個版本法案,發現引發公式爭議的「16條之1」,在第2個版本(即更1版)就已存在,當時就把離島分配款的算式分母寫成全部縣市,而非離島三縣。之後第3、第4個版本依然保留該段內容,最終三讀通過。
此外每版均有幅度不一的修改,第1個版本將原本國黨版本的2、3、4-1等多條條文刪除。第2個版本變動幅度較大,修改了稅收的垂直分配,國黨原本主張所得稅25%分配地方,下修比例為11%;在水平分配部分,刪除台北分配3%條文,改為90.5%分配本島、2.5%分配離島。
第3個版本調整部分用語。第4個版本修正水平分配指標,營業稅權重由20%提高為30%,人口權重由55%下修為45%。
民進黨批新法案欠缺討論,國黨解釋是「正常動態立法程序」
國民黨在當日表決前才提出新版法案,民進黨批評缺乏討論、草率立法。
時任國民黨團書記長、立委林思銘近日受訪表示,法案表決前如想修改,本來就能利用「修正動議」、「再修正動議」方式,在院會提出新法案版本,這是「正常的動態立法程序」。
但為何在短時間內連提4個法案版本?林思銘解釋,當天先以「修正動議」提出新版,黨內同志、民眾黨甚至民進黨都有給意見,因此又當場修改,才又以「再修正動議」方式,陸續提出3個新版本。
長期在財政委員會的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說,財劃法三讀當天情況混亂,國民黨與民眾黨各自提出多次修正動議,往往還在研究法案改了哪裡,桌上又送來新版本。
郭國文說,三讀當天拿到的法案,跟委員會審查時的國民黨版不同,而且統籌稅款的垂直、水平分配都有變動,因此又請財政部協助試算。不過當天時間匆促,印象中不是每個版本都有試算,對於修法影響只能掌握大概方向。
檢視當日公報紀錄,傍晚開始審查《財劃法》,先進行廣泛討論,再進行逐條討論並表決。但所謂的「討論」,僅是立委登記在台上發言,並無實際對話;且只有民進黨立委發言,主導修法的國民黨、民眾黨立委並無發言紀錄。
立法院前法制局長羅傳賢過去接受採訪曾指出,法案主要討論場合是在委員會,藉由問答釐清法案疑問,進而達成共識。法案進入院會後,除非院長主動協商,已很難實質討論。
《財劃法》公式有誤,財政部第一時間即示警、覆議遭否決
國民黨立院黨團9月9日質疑行政院,為何三讀當天沒說公式有問題,現在才說要修法?而且財政部還提供試算結果給外界參考?
財政部新聞稿表示,當時是應立法委員要求所做初步試算,而且已經註明,是在「諸多假設條件下所進行的初步設算」,並非最後結果。在2月27日提出的覆議案,也說明公式有錯誤,但覆議遭立院否決。
去年財劃法修法通過後,查核中心也有向財政部索取此一「試算表」。檢視該表,的確如財政部所說,已經註明「部分條文有語意及邏輯性問題,係本部在自行假設條件下,完成的初步試算」。此外,當時高雄市長陳其邁與媒體均有貼出此一試算表,同樣有此備註文字。
財政部官員受訪指出,財劃法表決當天才出現新版法案,很多立委都來要求提供試算,想了解稅款到底會如何分配。
從法案設計來看,可判斷本島與離島縣市各自分到部分稅款,再依據指標分配,因此就用此原則試算提供給外界。不過當時就已發現公式有誤,權重指標也有模糊不清之處,才又加註指出「條文有語意及邏輯性問題」。
官員強調,三讀前後提供的初步試算表,僅是作為立委修法參考,不能代表各縣市最後的分配數,而且當時也有註明法條有誤,未來希望能修法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