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國土計畫法....昨日立法院已經二讀通過了。113年若三讀通過,所有寺院未登記立案通過的,出家人都要遷往原住民保留地」?

【錯誤】網傳「國土計畫法....昨日立法院已經二讀通過了。113年若三讀通過,所有寺院未登記立案通過的,出家人都要遷往原住民保留地」?

事實查核報告#2728
網傳「國土計畫法....昨日立法院已經二讀通過了。113年若三讀通過,所有寺院未登記立案通過的,出家人都要遷往原住民保留地」?
發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11/30版】

一、《國土計畫法》早已於109年修正公布,預計在114年4月由地方政府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後,依法正式上路。因此,網傳時程與實際狀況不符。

二、檢視該法條文,並無「將未登記寺廟遷往原住民保留地」的條文。

內政部指出,既有合法的宗教建築,不管未來是畫設為何種國土分區,都可以繼續維持原來的合法使用;至於尚未合法登記的宗教建築,是以「輔導合法化」為原則,並不會馬上強制拆遷,也無遷往原民地的規定。

三、中華佛寺協會指出,將未登記的寺廟強制遷往原民地是以訛傳訛,並無此規定。

傳言為捏造虛構的說法,因此為「錯誤」訊息。

背景

通訊軟體從今年11月開始流傳訊息指稱:「昨日立法院已經二讀通過了。113年3月份,若三讀通過,所有寺院未登記立案通過的,出家人都要遷往「原住民保留地」....更要強硬地拆除宗教寺廟 ,要所有宗教寺院只能建在原住民保留區,這不是矛盾嗎?我們能買 原住民保留區嗎?」

該訊息附上一張「國土計畫法說明座談會」的文件。


圖1: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一、網傳「昨日立法院已經二讀通過了,113年3月若三讀通過,所有寺院未登記立案通過的,出家人都要遷往原住民保留地....」是否屬實?

傳言指涉法案為何?明年三讀通過?

傳言流傳時附上《國土計畫法》座談會文件,可知傳言指涉的法條內容應為《國土計畫法》。

實際檢視內政部網站、法案立法歷程。《國土計畫法》在105年1月6日已由總統公布,經行政院定同年5月1日起施行,並於109年4月21日修正公布。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指出,國土計畫法修正早已在109年公布施行,然目前尚須各地方政府在114年4月30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後才能正式上路。至於「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目前仍在研訂中。因此,傳言說的修法時程與實際狀況不符。

《國土計畫法》預計在114 年 4 月 30 日各地方政府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後,才正式上路,後續各地方政府可依「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實施管制,違法用地情形由地方政府依法查處。

《國土計畫法》會把未登記寺廟遷往原住民保留地?

內政部國土署指出,《國土計畫法》未來在114年上路後,既有已經合法的宗教建築,不管未來是畫設為何種國土功能分區,都可以繼續維持原來的合法使用,不會遷往原民地或是強制拆遷。

國土署指出,至於尚未合法登記、有違規疑慮的宗教建築,目前也是以「輔導合法化」為原則,協助宗教建築就地合法,並不會馬上強制拆遷,也並無遷往原民地的規定。

實際檢視《國土計畫法》內容、「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內容,並無「未登記寺廟遷往原民地」的規定。

查核中心採訪中華佛寺協會秘書長林蓉芝。秘書長指出,網傳內容完全是錯誤資訊,國土計畫法已經通過很久,不可能把佛寺遷到原住民保留地,法條內容也沒有這樣規定。

林榮芝指出,針對佛寺宗教建築,本來合法的就能繼續使用,針對沒有登記的小佛寺,或是有違反公共建築危險安全的佛寺,目前政府是採輔導就地合法化管理,而不是再遷往原民地。

林榮芝解釋,傳言應是來自於宗教圈內部部分人士的誤解,最後以訛傳訛。協會有多次開說明會解釋,希望讓宗教人理解正確的資訊。

林榮芝也說,「遷到原民地」是誤會,政府目前是以輔導合法化為原則,輔導未合法登記的宗教建築就地合法,但是具體怎麼做,像是有許多小寺廟是很早以前就蓋好的,難適用現在的建築法規,若是有立即公共危險的影響人身安全的應盡快協助處理,若尚無危險的應實際解決無法合法化的法規困境。政府需要更積極推動,也需要跟宗教界對話。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11/30版】

一、《國土計畫法》早已於109年修正公布,預計在114年4月由地方政府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後,依法正式上路。因此,網傳時程與實際狀不符。

二、檢視該法條文,並無「將未登記寺廟遷往原住民保留地」的條文。

內政部指出,既有合法的宗教建築,不管未來是畫設為何種國土分區,都可以繼續維持原來的合法使用;至於尚未合法登記的宗教建築,是以「輔導合法化」為原則,並不會馬上強制拆遷,也無遷往原民地的規定。

三、中華佛寺協會指出,將未登記的寺廟強制遷往原民地是以訛傳訛,並無此規定。

傳言為捏造虛構的說法,因此為「錯誤」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