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140個國家元首到訪北京,沿路都沒交通管制、也沒清場阻隔民眾」?

【錯誤】網傳「140個國家元首到訪北京,沿路都沒交通管制、也沒清場阻隔民眾」?

事實查核報告#2696
網傳「140個國家元首到訪北京,沿路都沒交通管制、也沒清場阻隔民眾」?
發布日期/2023年11月9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11/9版】

中國一帶一路論壇10月在北京舉行,網路流傳訊息稱活動期間各國元首到訪時,沒有交管或清場。查證結果如下:

一、檢視北京市人民政府網頁與中國官媒報導,中國官方在活動前就採取交管措施,活動期間部分路段,人車通行需有通行證,直到活動結束才解除管制。傳言所稱內容與實際狀況不符。

二、當時人在北京的中國民眾表示,活動期間都有交通與維安管制,他國領袖有活動時,一般民眾是被現場維安人員隔絕在外,無法近距離接觸到重要人物。

三、維安專家指出,各國維安概念一致,保護重要人物生命安全,不管是舉辦活動的當事國,或受邀參加的其他國家,只要是如元首等重要人物,都會有隨扈在身旁負責維安,當地國家也會有維安人員執行管制措施

網傳「元首到訪北京,沿路都沒交通管制、也沒清場阻隔民眾」與實際狀況不符,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查核報告僅針對網傳一帶一路活動期間北京有無實施管制措施進行查核,傳言其他內容屬於個人評論,不在查核之列。

圖卡版(可左右滑動喔)

背景

通訊軟體、社群平台近期流傳一段文字稱:

「140個國家元首到訪北京分別四處參觀、逛街 沿路都沒交通管制、也沒清場阻隔民眾......這是“ 民主“ 的展現 更是“ 自由“ 的呈現......;另有傳言版本搭配一段影片,內容穿插不同畫面。


圖1: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


圖2: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網傳「140個國家元首到訪北京,沿路都沒交通管制、也沒清場阻隔民眾」,實際狀況為何?

查核中心檢索媒體,找到中國官媒《新華網》,以及台灣媒體《中央社》、英國媒體《BBC》與法國媒體《法國國際廣播電台》報導,第三屆一帶一路高峰論壇10月17-18日在北京舉行,來自130多個國家的領導人和代表出席。

網傳影片顯示「各國元首訪北京沒有阻隔民眾」,實際為何?

查核中心檢視傳言影片,內容穿插不同畫面,還有外國遊客,其中有出現多段智利總統柏瑞克畫面,在影片00:50處是取自中國官媒《湖北日報》柏瑞克逛長城的畫面,可以看到畫面中先是出現他一人享受長城風光。

傳言影片01:32處取自中國媒體《華龍網》抖音帳號影片,是柏瑞克逛古董地攤傳言影片03:42處取自《廣東衛視》抖音帳號影片,是柏瑞克逛街畫面;上述影片均顯示柏瑞克均有隨扈在側,並與一旁圍觀民眾有一段距離。

網傳多國元首訪北京沒有交管、未阻隔民眾,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檢視北京市人民政府網頁,公告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期間,部分道路將採取交通管制措施。檢視公告內容,在活動舉行前10月14日就採取交通管制措施,直到10月18日才解除管制。

根據中國官媒《北京日報》報導,在活動舉行期間,部分時段、道路除持有活動專用車證的車輛以外,禁止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從上述中國官方與媒體報導資料顯示,傳言所稱內容顯然與實際狀況不符。

(二)查核記者採訪住在北京故宮附近的趙姓中國民眾,他表示,活動期間都有交通與維安管制,他國領袖有活動時,一般民眾是被現場維安人員隔絕在外,不可能如同網路內容所稱,可以近距離接觸到這些國家領袖。

維安專家看法為何?

總統府前侍衛室參謀官、李登輝基金會秘書長王燕軍受訪表示,網傳說法不太可能發生。各國維安概念都是一致,就是要保護重要人物的生命安全,不管是舉辦活動的當事國,或者是受邀參與活動的其他國家,只要是如元首等重要人物,都會有隨扈在身旁負責維安,當地國家也會有維安人員執行管制措施。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11/9版】

中國一帶一路論壇10月在北京舉行,網路流傳訊息稱活動期間各國元首到訪時,沒有交管或清場。查證結果如下:

一、檢視北京市人民政府網頁與中國官媒報導,中國官方在活動前就採取交管措施,活動期間部分路段,人車通行需有通行證,直到活動結束才解除管制。傳言所稱內容與實際狀況不符。

二、當時人在北京的中國民眾表示,活動期間都有交通與維安管制,他國領袖有活動時,一般民眾是被現場維安人員隔絕在外,無法近距離接觸到重要人物。

三、維安專家指出,各國維安概念一致,保護重要人物生命安全,不管是舉辦活動的當事國,或受邀參加的其他國家,只要是如元首等重要人物,都會有隨扈在身旁負責維安,當地國家也會有維安人員執行管制措施

網傳「元首到訪北京,沿路都沒交通管制、也沒清場阻隔民眾」與實際狀況不符,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查核報告僅針對網傳一帶一路活動期間北京有無實施管制措施進行查核,傳言其他內容屬於個人評論,不在查核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