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影片「柬埔寨販賣人體器官的惡毒女老闆被處決」?
【錯誤】網傳影片「柬埔寨販賣人體器官的惡毒女老闆被處決」?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10/16版】
網路近期流傳一支聲稱「柬埔寨販賣人體器官女老闆被處決」的影片,查證如下:
網傳影片是中國影像工作室拍攝製作的戲劇畫面,並非來自真實事件的畫面。
傳言文字是根據一起中國境外電信詐騙案件的新聞事件進行改編,並虛構「嫌犯已被處決」等情節描述。
傳言影片挪用戲劇錯當為真實事件,因此,為「錯誤」訊息。
背景
通訊軟體及社群平台近日流傳一段長度4分10秒的影片,內容為一名女子被兩名女警戴上手銬後槍決,並搭配文字訊息聲稱此為「柬埔寨販賣人體器官女老闆被處決」的影片。
部分傳言也會與「碰到大陸,不死也難;但在台灣,想死也難」、「罪犯遣返台灣,以輕罪易科罰金!如在中共被抓台灣罪犯一律執行槍斃!」等文字一起流傳。
圖1: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
圖2: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網傳影片聲稱「柬埔寨販賣人體器官的惡毒女老闆被處決」,是真的嗎?
(一)查核中心將網傳影片擷圖後利用google以圖反搜,可查找到中國影視論壇網站影片有相同的擷圖畫面,該論壇網站註明該影片出自「MJ影視」,影片標題為「毒殤」,內容則是女毒販落網後被處決。
根據該論壇網站說明,「MJ影視」為一間拍攝綑綁影片的影像工作室。進一步檢視該工作室其它作品,可發現拍攝手法與網傳影片相似。
由此可知,網傳影片為中國影像工作室所拍攝的戲劇畫面,並非真實事件。
圖3:網傳影片為中國影像工作室所拍攝的戲劇畫面,並非真實事件。
(二)查核中心以傳言所提及的「柬埔寨、福建安溪」等關鍵字,利用google搜尋相關新聞報導,發現中國媒體如《河南電視台都市報導》、《齊魯晚報》等,均在2023年7月中旬報導,境外電信詐騙集團有個外號叫做「一姐」的30多歲女性主嫌,出身福建安溪,其丈夫、父親、兄弟都是詐騙集團幹部。3月21日中國警方趁其返回中國時抓獲,並搜出大量現金、手機和銀行卡,截至7月已逮捕231名嫌疑人,涉案金額20多億人民幣。不過,新聞報導並未提及該詐騙主嫌已經被處決。
查核中心比對新聞報導與傳言文字內容,可發現傳言文字應是根據此新聞事件的部分情節改編而成,傳言將「境外電信詐騙」改為「販賣人體器官」,並虛構增加「嫌犯已被處決」等描述。
綜合以上,網傳影片為中國影像工作室所拍攝的戲劇畫面,並非真實事件;傳言文字是根據一起中國境外電信詐騙案件的新聞報導改編而成,並虛構「嫌犯已被處決」等描述。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10/16版】
網路近期流傳一支聲稱「柬埔寨販賣人體器官女老闆被處決」的影片,查證如下:
網傳影片是中國影像工作室拍攝製作的戲劇畫面,並非來自真實事件的畫面。
傳言文字是根據一起中國境外電信詐騙案件的新聞事件進行改編,並虛構「嫌犯已被處決」等情節描述。
傳言影片挪用戲劇錯當為真實事件,因此,為「錯誤」訊息。
補充資料
中國《刑法》對詐騙的刑責為何?在哪種情況下可能會判處死刑?
查核中心在「第1986號查核報告」曾採訪專辦涉中國案件的台籍大陸律師黃致傑。
黃致傑表示,從實務面觀察,在中國,單一詐騙罪不會被判處死刑。中國的《民法》、《刑法》都是根本法,而《反分裂國家法》等特別法的效力則凌駕於根本法,因此,除非嫌犯在詐騙之外還涉及分裂國家,或是走私毒品槍械等,才有可能數罪併罰,而被判處死刑。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