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總統大選公共議題查證結果說明

2024總統大選公共議題查證結果說明

【2024總統大選公共議題查證結果說明】

針對2024年總統大選公共政策的查核工作,查核結果不以「正確」和「錯誤」來分類,改以淺顯易懂的查核結果說明,協助讀者理解

查證結果目前有以下幾種,未來將視查證內容即時補充:

第一類(資料相符類)

  • 與所查資料相符
  • 資料符合,但推論錯誤
  • 資料符合,但與推論無關
  • 資料雖符合,但推論過於簡化
  • 資料雖符合,但僅提供部分資訊,無法瞭解全貌

第二類(沒有提出證據或資料不符類)

  • 沒有提出證據
  • 所提數據未提供、且找不到出處
  • 與所查資料不符/部分說法與所查資料不符
  • 僅提供片面事實,有重要前提或關鍵事實被隱藏
  • 論述確有其事實基礎,但其提供資料與所查不符

針對以上的查證結果說明,示意如下:(非真實情況,無須對號入座)

第一類(資料相符類)

  • 與所查資料相符:如參選人A宣稱台北市目前社宅數量最多,經查政府公開數據後發現數據吻合,即屬「與所查資料所符」
     
  • 資料符合,但推論錯誤:如參選人A宣稱,業者可以進口美國活體豬來台屠宰變成台灣豬,這就是美豬消失的秘密。經查海關資料確有活體豬進口,但進口活體豬成本高昂、並非用作肉豬使用,參選人說法推論錯誤。即屬「資料符合,但推論錯誤」
     
  • 資料符合,但與推論無關:如參選人C宣稱其政績整建3000條人行道,因此市政經濟很繁榮,經查確實有整建人行道,但與市政經濟無關。
     
  • 資料雖符合,但僅提供部分資訊,無法瞭解全貌:如參選人C宣稱,2022年前蓋社宅都是地方出的力,中央完成數為0。經查社宅政策為中央地方協力,參選人說法說數字吻合,但僅提供部分資訊,沒有全貌。

第二類(沒有提出證據或資料不符類)

  • 沒有提出證據:如參選人A宣稱參選人B常去中國,是中國代理人,卻未提出可信證據佐證。
     
  • 所提數據未提供、且找不到出處:如參選人B宣稱其任內民眾幸福感100%,卻未提出可靠的調查結果或出處。
     
  • 與所查資料不符:如參選人B宣稱其執政時社宅達成率達9成,經查政府公開數據後發現數據不符,即屬「與所查資料不符」
     
  • 僅提供片面事實,有重要前提或關鍵事實被隱藏:如參選人C過去曾因政策錯誤道歉下台,後續致力彌補過錯,但參選人A持續攻擊其過去錯誤並已經道歉修正的言行。

【2024總統大選公共議題查核團隊】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總編審 陳慧敏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副總編審 陳偉婷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核記者 陳培煌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核記者 許雲凱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核記者 馬麗昕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核記者 陳璽安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核記者 曾慧雯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核記者 吳仲安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核記者 卓育麟

特約記者 梁家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