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進口美豬來台灣加工,依據食藥署現行規定,就變成台灣豬了」?

【錯誤】網傳「進口美豬來台灣加工,依據食藥署現行規定,就變成台灣豬了」?

事實查核報告#2606
網傳「進口美豬來台灣加工,依據食藥署現行規定,就變成台灣豬了」?
發布日期/2023年9月23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9/23版】

近期流傳訊息與圖卡,宣稱進口美豬來台加工後,可將產地改標示為台灣,查證如下:

一、依現行規定,進口豬肉相關食品,不論是否有無加工,都必須標示豬肉原料的原產地。廠商如未如實標示,最高可以開罰400萬元。

二、食藥署表示,不管何種型態的豬肉製品,或有無加工、實質轉型,都要標示「豬肉原產地」。不會如傳言所說,進口美豬來台加工後,就能合法將產地標示成台灣。

例如,台廠進口美豬加工製成豬肉水餃,食品產地會標示為台灣,但同時也必須標示豬肉原料產地為美國,兩種標示要同時存在。如果廠商未標示豬肉產地就是違法。

三、網傳圖卡為2021年新聞事件,供應國軍的豬排遭質疑以美豬混充為台灣豬。經檢視網傳照片,可知明確標示「原產地:台灣」,與「豬肉原產地:美國」。符合目前豬肉製品標示規範,也與傳言質疑的改標無關。

依據現行法規,進口豬肉不管是否加工,都必須標註「豬肉產地國」,法規並未允許進口豬肉「洗產地」為台灣,因此,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此報吿針對傳言宣稱進口美豬來台加工的標示,進行查證,法規並未允許「洗產地」;至於民間團體曾在2023年6月追問美國進口冷凍豬肉流向、監督食品標示是否落實,均為可受公評之事,不是本報告查核之範疇。

背景

近日因進口雞蛋製成液蛋,產地未標示進口國引發爭議,農業部已承認錯誤,但事件中出現的食品「實質轉型」認定,成為新一波傳言素材。

近期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指稱,進口美豬可適用食品「實質轉型」認定,將產地標示為台灣。傳言版本多樣,主要版本指稱:

「進口豬來台灣,殺了、煮了、裹個粉、醃製一下、切一下…依據食藥署現行規定,就變成台灣豬了。」

其他版本則說:

「進口產地哪裡不重要,記得只要到了台灣『經過品管檢驗加工』,你愛怎麼標註成為台灣,記得政府教你如何『實質轉型』」

多數傳言搭配一張袋裝里肌豬排圖片流傳。

圖1: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圖2: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一、傳言所指食品「實質轉型」是什麼?

依照食藥署新聞稿及「原產地標示Q&A」,按「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規定,貨品原產地可以標示產生最終實質轉型之地區,但沒有改變食品本質,就不能算實質轉型。

如果僅從事分裝、簡單切割或組裝等,以及簡單之乾燥、稀釋或濃縮作業,都不得認定為實質轉型。例如進口丁香魚於我國經簡單乾燥成丁香魚乾;進口濃縮果蔬汁於我國進行簡單加水稀釋作業;進口鱈魚於我國分切成鱈魚片等,都不算是實質轉型。

食藥署解釋,生雞蛋加工成「滷蛋」,生米煮成「白飯」、生雞腿煮成「滷雞腿」,食品本質已改變,就屬於實質轉型。

衛福部次長王必勝在臉書貼文說明,有幾個特殊狀況是即使實質轉型後仍要標示材料原產地的,就是豬肉、牛肉、以及現場調製的茶跟咖啡以豬肉來說,做成肉鬆、香腸後,屬於實質轉型,但仍會在包裝上載明使用的豬肉原產地。

爭議點二、傳言稱「進口美豬來台加工(實質轉型)後,產地標示就能改成台灣」,台灣法規是否允許美豬加工後改標?

(一)國立中興大學食品安全研究所教授林信堂表示,食藥署有規定,豬肉、牛肉須強制標示來源國,即便經過加工、實質轉型後,例如做成水餃、熱狗,都要寫明肉品來源國在哪裡,業者若未正確標示,恐面臨最高400萬元的裁罰。

林信堂表示,業者不太可能以美國豬肉混充台灣豬肉有三個原因,第一是美豬的價格並不比台豬便宜,對業者來說進口美豬做食品加工沒有利潤空間;第二是地方衛生局都會做例行性的稽查,肉品來源國標示不實會有被罰400萬元的風險;第三是美豬常有特殊腥味,就算做成加工食品還是存在,這與台灣消費者普遍習慣的國產豬肉風味是有差異的,因此,業者沒必要在低利潤、高風險的情況下以美豬混充台豬。

林信堂補充說明,美國豬肉進口到台灣的量很少,因此被用來做加工食品的機率較低,而且,消費者若要買到美國豬肉,通常要在大型量販店才有機會買到。

(二)查核中心檢視食藥署美豬標示規範問答集,不論是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飲食店所供應的食品,都應依規定標示其豬肉原料的原產地(國)。

包裝食品必須標示原產地(國),如果該食品原料含有豬肉,則必須增加標示豬肉產地。

假設在台灣製造的肉乾,但是原料來自美國,按規定必須標示為「原產地(國):台灣」與「豬肉原產地(國):美國」。

如是散裝食品或店面販售食物,也必須標示豬肉原料產地,例如「包子:台灣」、「本店使用:OO豬肉」等。

使用進口豬肉的業者,若沒有標示豬肉的原料產地,可處3萬至300萬罰鍰;若標示不實,則處4萬至400萬罰鍰。

圖3:包裝食品豬肉產地標示範例/來源:食藥署

(三)查核記者於9月21日向食藥署查證傳言說法。副署長林金富指出,目前不論牛肉或者豬肉製品,除了最終食品產地之外,必須增加標示牛、豬原料產地,如果廠商使用進口豬肉,卻未標示原產地就是違法。

林金富舉例,台灣在地廠商如果進口美豬,加工製成豬肉水餃,食品產地會標示為台灣,但同時也必須標示豬肉原料產地為美國,兩種標示要同時存在。

林金富解釋,不論進口豬肉來台分裝,或者變成加工食品(實質轉型),不管哪種食物型態,都要標示豬肉原產地。不會如傳言所說,進口美豬來台加工後,能合法將產地標示成台灣,如有廠商未標示或標示不實,都是違法行為,一經查獲可以開罰。

綜合以上,依現行規定,進口豬肉來台加工(或實質轉型)製成食品,必須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廠商如未如實標示,最高可以開罰400萬元。傳言稱進口美豬加工後,產地可改為台灣為錯誤說法。

爭議點三、部分傳言搭配網傳圖卡,網傳圖卡的原始事件為何?

網傳圖卡來源為何?

(一)以圖反搜網傳圖卡,可知是2021年事件,《中央社》《中時電子報》《新頭殼》《上報》等媒體均有報導,傳言引用的是《新頭殼》報導擷圖。

依媒體報導,2021年5月3日臉書某社團貼出一張袋裝豬排照片,貼文者指稱高雄左營副食供應站提供海軍食用的里肌豬排,產品外箱包裝上原產地為台灣,但內包裝原產地卻標示美國,質疑官兵該如何安心享用每一餐。

當時國防部發言人史順文少將表示,標示方式符合食藥署規範,肉品外包裝原產地指的是製造、加工地區,也就是台灣;但同時也有明確標示豬肉的原產地是美國。軍方也將肉品送驗,確認不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

當時國防部也有發布新聞稿,表示肉品標示符合規範,且未檢出萊劑。

(二)查核記者檢視網傳豬排照片,包裝上同時有兩種產地標示,分別是「原產地:台灣」,與「豬肉原產地:美國」,並非只如貼文者或部分媒體所說,內包裝產地標示美國。

圖4:國軍食用豬排產地同時標示台灣與美國/事實查核中心製圖

網傳豬排產地標示是否合乎規定?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網傳豬排標示原產地台灣、豬肉原產地為美國,代表是進口美國豬肉,然後在台加工成豬排。廠商明確標示兩種產地,符合目前豬肉製品標示規定。

至於質疑說,外包裝紙箱只標示產地台灣,未標示美國,是否符合規定?林金富解釋,豬排是在台灣加工製造,紙箱標示原產地台灣並無錯誤。而且標示是以食品包裝為準,紙箱只是運送的包材,並不會鉅細靡遺列出所有食品成分。例如以紙箱運送一打飲料,檢視標示是以飲料罐包裝為準,而不是去看紙箱。

綜合以上,網傳圖卡為2021年新聞事件,供應國軍的豬排遭質疑產地標示不明,以美豬混充台灣豬,經檢視網傳照片,可知該產品標示「原產地:台灣」,與「豬肉原產地:美國」,符合目前豬肉製品標示規範,也與傳言質疑改標無關。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9/23版】

近期流傳訊息與圖卡,宣稱進口美豬來台加工後,可將產地改標示為台灣,查證如下:

一、依現行規定,進口豬肉相關食品,不論是否有無加工,都必須標示豬肉原料的原產地。廠商如未如實標示,最高可以開罰400萬元。

二、食藥署表示,不管何種型態的豬肉製品,或有無加工、實質轉型,都要標示「豬肉原產地」。不會如傳言所說,進口美豬來台加工後,就能合法將產地標示成台灣。

例如,台廠進口美豬加工製成豬肉水餃,食品產地會標示為台灣,但同時也必須標示豬肉原料產地為美國,兩種標示要同時存在。如果廠商未標示豬肉產地就是違法。

三、網傳圖卡為2021年新聞事件,供應國軍的豬排遭質疑以美豬混充為台灣豬。經檢視網傳照片,可知明確標示「原產地:台灣」,與「豬肉原產地:美國」。符合目前豬肉製品標示規範,也與傳言質疑的改標無關。

依據現行法規,進口豬肉不管是否加工,都必須標註「豬肉產地國」,法規並未允許進口豬肉「洗產地」為台灣,因此,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此報吿針對傳言宣稱進口美豬來台加工的標示,進行查證,法規並未允許「洗產地」;至於民間團體曾在2023年6月追問美國進口冷凍豬肉流向、監督食品標示是否落實,均為可受公評之事,不是本報告查核之範疇。

補充資料

傳言提到進口美豬流向不明,是指什麼事件?

消基會呼籲:應公布進口美豬流向

消基會於今年6月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台灣已經開放萊豬進口超過2年,今年統計至5月底,從美國進口的豬肉約1204噸,豬其他可食部位約1511噸。但消基會於5月下旬展開抽樣調查,範圍包括北中南的超商、市場、攤販、餐飲業等處,總計抽查289件含豬肉成分的相關食品,卻未見到任何美國產製豬肉商品。

消基會指出,「美國進口的豬肉相關商品到底去了哪裡?!著實讓人困惑」,呼籲政府應公開美豬流向,以及加強監管機制,如定期公布查廠報告、風險評估報告等 。

今年8月新北市攤商遭檢舉以豬肉混充羊肉出售,消基會當時指出,該案暴露台灣食安有欺詐、假冒問題,再度呼籲政府應公布進口美豬流向。

食藥署回應:美豬市占率低 不容易看到

依媒體報導,食藥署於6月6日回應,解釋消基會為何抽查不到進口美豬,表示進口美豬只占台灣豬肉消費市場0.4%,因為市占率低,所以比較不容易看到。

食藥署當時也公布稽查數據,指出從2021至今年5月底,針對豬肉原料產地共稽查22萬4662件,共有72件不合格,而稽查的22萬件中有3萬3177是進口豬肉,有29件標示不合格。

圖5-6:2021至今針對豬肉產地稽查情況/來源:食藥署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於9月21日向查核記者表示,依目前食安法規定,查獲不合格的食品才需公布流向,以讓民眾安心。業者進口豬肉只要檢驗合格,肉品流向涉及買賣自由與營業秘密,因此目前尚無規劃公布進口美豬流向。

至於民眾擔憂業者是否標示不實,林金富指出,目前食藥署與各地政府衛生單位,都有協力持續稽查,曾於6月對外公開稽查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