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生誤解】網傳「騎車躲樹蔭罰16000」?

【易生誤解】網傳「騎車躲樹蔭罰16000」?

事實查核報告#2578
【易生誤解】網傳「騎車躲樹蔭罰16000」?
發布日期/2023年9月11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9/11版】

近日網路熱傳騎機車躲太陽會被開罰16000元,搭配一張交通罰單,查證如下:

一、交通部、高雄市、台中市、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均指出,目前沒有規範汽機車停等紅燈時躲太陽的罰則條款。傳言稱「躲太陽要開罰1.6萬元」是錯誤資訊。

二、針對駕駛人的安全與現行規定,警方指出,駕駛人停等紅綠燈應停在停等區、依車道連貫車流暫停,不應在車道中間暫停。警方會依據個案狀況,如駕駛人是否有阻礙交通、違反標線標誌或其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來評估是否違規。

高雄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也提醒,駕駛人若為了躲太陽任意於車道暫停造成交通事故,仍須擔負肇事民刑事責任。

三、網傳紅單的事件,是今年7月有民眾檢舉,警方原依據檢舉內容告發,但後續已撤銷罰單。

傳言挪用一張曾經開出但已經被撤單的罰單,卻錯誤宣稱躲太陽會被開罰1.6萬元,易引人誤解交通法規,因此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此查核報吿僅針對躲太陽是否開罰1.6萬元。至於個案之違規狀況與警方執法實務裁量,均不在查核報吿判定範疇。

圖卡版(可左右滑動喔)

 

背景

社群平台和通訊軟體近期流傳訊息指稱「騎車躲樹蔭會開罰16000元」。


圖1::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網傳附交通罰單,宣稱騎車停紅燈躲樹蔭開罰1.6萬,是否屬實?

騎車停紅燈躲樹蔭會被開罰嗎?

(一)交通部公關室說明,網傳「騎車躲樹蔭罰1萬6」的說法不正確,目前沒有直接針對「騎車躲太陽、躲樹蔭」這種行為樣態的罰則,但是警方會依個案狀況判斷駕駛人是否有違規行為,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去做事實認定。

交通部公關室補充,過去也曾流傳「紅燈躲太陽條款上路」等類似說法,但其實沒有這種條款,雖然警政署曾經建議修法,但相關單位討論後,對於開罰並無共識,因此交通部並沒有送出相關草案或條文。

(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依據當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並沒有明確條文規範騎機車躲太陽罰則條款;針對騎士躲太陽是否開罰,可能要依據個案狀況、是否阻礙交通、有沒有違反標線標誌等相關規定個案論定。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雖然夏日天氣炎熱,但請民眾騎乘機車依規定至停等區等候,駕駛人切勿於車道暫停。如駕駛人任意於車道暫停造成交通事故,仍須擔負肇事民刑事責任。

(三)台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說明,目前沒有專門針對「等紅燈停在樹蔭躲太陽」的法規,但是道路中間不是可以停車的地方,如果停在樹蔭躲太陽的行為防害到其它車輛的通行權,就有可能構成違規;但如果是路口剛好有樹蔭,那停在樹蔭下就沒什麼問題。因此,重點不是躲太陽這個行為,而是在駕駛人在停車時,可能有突然停車、未依標線指示或是其它違反道交條例的行為,而警方處理也是視個案狀況來看是否違規以及違反什麼法條。

(四)查核中心曾在編號1870查核報告針對機車停等躲太陽的法規諮詢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執法組,當時台北市交通大隊說明,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遇紅燈必須依車道「連貫暫停」,為了躲太陽而未能連貫暫停、離路口有一段距離,若阻礙交通,可能就有違規之虞,交通大隊在實際執法時,會視車輛停放的位置是否影響交通而定,並以勸導為主。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執法組在9月11日說明,相關法規與去年仍相同,現有法規沒有針對駕駛人的「躲太陽」行為,而是看駕駛人是否有其它違規行為。

網傳罰單的個案狀況為何?

交通部公關室說明,網傳紅單上是依道交條例第43條去開罰,該法條是處罰危險駕駛行為,針對此個案,目前警方已經依交通部函釋撤單。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經查詢該張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編號:高市警交相字第BJD549143號,為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舉發,經確認該張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已撤銷在案。

依據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停等紅燈時,應停在停等區、依車道連貫車流暫停,若為了躲太陽而沒有停在停等區或距離路口數十公尺就暫停,跟一般的違規臨時停車或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車道暫停等危險駕駛不同,因此無法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開罰。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表示,傳言提供的個案罰單為今年7月發生的事件。有民眾檢舉路中有機車騎士於馬路中暫停、影響後方來車行進;警方接獲檢舉後即依車輛於路中暫停製單告發。但因該罰單罰鍰金額高達16000元,交通組後續主動檢查發現,被檢舉人是因為停等紅燈、在樹蔭下遮蔭暫停,不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之違規樣態。

左營分局表示,因交通部於109年10月即發函給警政署及各轄下分局,目前針對躲太陽尚無明確罰則,因此交通組檢視後認為無須舉發,因此主動聯繫被檢舉人、撤銷該罰單。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9/11版】

近日網路熱傳騎機車躲太陽會被開罰16000元,搭配一張交通罰單,查證如下:

一、交通部、高雄市、台中市、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均指出,目前沒有規範汽機車停等紅燈時躲太陽的罰則條款。傳言稱「躲太陽要開罰1.6萬元」是錯誤資訊。

二、針對駕駛人的安全與現行規定,警方指出,駕駛人停等紅綠燈應停在停等區、依車道連貫車流暫停,不應在車道中間暫停。警方會依據個案狀況,如駕駛人是否有阻礙交通、違反標線標誌或其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來評估是否違規。

高雄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也提醒,駕駛人若為了躲太陽任意於車道暫停造成交通事故,仍須擔負肇事民刑事責任。

三、網傳紅單的事件,是今年7月有民眾檢舉,警方原依據檢舉內容告發,但後續已撤銷罰單。

傳言挪用一張曾經開出但已經被撤單的罰單,卻錯誤宣稱躲太陽會被開罰1.6萬元,易引人誤解交通法規,因此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此查核報吿僅針對躲太陽是否開罰1.6萬元。至於個案之違規狀況與警方執法實務裁量,均不在查核報吿判定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