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駐美代表蕭美琴代表台灣在美國簽署正式協議,在美國要求下,把內湖土地以99年期割讓成為美國在台灣的租界」?

【錯誤】網傳「駐美代表蕭美琴代表台灣在美國簽署正式協議,在美國要求下,把內湖土地以99年期割讓成為美國在台灣的租界」?

事實查核報告#2476
網傳「駐美代表蕭美琴代表台灣在美國簽署正式協議,在美國要求下,把內湖土地以99年期割讓成為美國在台灣的租界」?
發布日期/2023年7月18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7/18版】

近期美國在台協會(AIT)內湖現址土地取得方式在社群平台、通訊軟體有多則傳言。查證結果如下:

一、AIT內湖現址台北市內湖區金湖路100號,佔地6.5公頃,是以3億3千多萬元台幣承租用地99年,租期為2005年至2103年。

土地租約是由時任AIT處長包道格與時任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秘書長陳忠簽署,作為AIT辦公用地。

二、法律專家表示,AIT透過台灣法規合法承租土地,承租為契約關係,如碰到土地或租地上的任何問題,仍受台灣法律管轄。

此契約無關乎台美特權豁免協定,特權豁免協定是針對雙邊機構的特定人員的特定事項豁免,也不是「租界」概念,租界是指駐在國在所在國的特定範圍內完全擁有治外法權與行政自治權。

傳言錯稱「AIT租約為駐美代表蕭美琴簽署」、「AIT現址土地不受台灣法律管轄」,因此,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本報告僅處理AIT內湖現址土地取得方式、租期,與是否為租界等議題;租金是否合理為可受公評之事,不在本查核報吿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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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美國在台協會(AIT)現址位於台北市內湖區金湖路100號,AIT爭取擴建鎖定內湖國中金湖校區2.6公頃的國中用地,引發相關討論。

社群平台與通訊軟體近期流傳一段文字,大意稱「駐美代表蕭美琴代表台灣在美國簽署正式協議,在美國要求下,把內湖土地以99年期割讓成為美國在台灣的租界」、「短期租約是和非官方AIT簽約,99年是和美國政府簽約。按照國際公約,未來整個在台協會的土地是屬於美國合法取得,不受任何台灣法律管轄之外」。


圖1: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圖2: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一、AIT內湖現址的土地取得、租金與租期為何?

美國在台協會現址為台北市內湖區金湖路100號。

AIT內湖現址土地取得方式為何?

查核中心檢視美國國務院網站,美國國務院2009年3月20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美國在台協會位於內湖6.5公頃新大樓土地,是以99年租約透過台灣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取得。

簽署此租約的兩造代表人,根據美國在台協會2004年12月22日發布新聞稿,是時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包道格與時任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現已改名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秘書長陳忠,簽署為期99年位於內湖的土地租約,作為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新辦公大樓用地。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於7月18日透過電子郵件回覆查核中心詢問時表示,AIT現址台北市內湖區金湖路100號,是坐落於同區康寧段三小段430-59地號等多筆國有土地,現為外交部經管國有公用財產

AIT內湖現址土地租金、租期為何?

外交部回覆查核中心詢問時表示,AIT內湖現址土地租金方,美方以新台幣3億3千多萬元承租用地99年並一次付清租金。

外交部指出,任何國家的駐外機構需要在台灣使用土地,基本上除購買就是承租,美國在台協會內湖現址就是需要租用土地的承租方。

依據審計部9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AIT已於2005年向外交部一次繳清租金3億3千餘萬,租期為2005年至2103年,共99年。查詢內政部國土地理資訊系統,可知AIT使用面積為6萬5457.57平方公尺(約6.5457公頃),土地產權為國有。

外交部說,當時基於互惠原則,雙方在簽約時,台灣方面要求美國以對等原則,將當時為北美事務協調會
所在地台北市博愛路133號,以8千多萬台幣、租期99年租給台灣。

爭議點二、網傳「AIT內湖現址是割讓給美國的租界」、「美國在台協會內湖現址土地不受台灣法律管轄」是否屬實?

德益法律事務所律師顏名澤表示,AIT透過台灣法規合法承租土地,而網傳租界是指駐在國在所在國的特定範圍內完全擁有治外法權與行政自治權,可以設置自身的行政、司法體系,所在國無權過問與管轄。

顏名澤指出,AIT內湖現址承租是契約關係,無關台美特權豁免協定,特權豁免協定是針對雙邊機構的特定人員的特定事項豁免;因此AIT承租土地若發生法律問題時,仍受台灣法律管轄。

查核中心檢視《中國時報》2013年3月13日報導,AIT內湖館址當初在興建時,曾被民眾抱怨工程基地原先承諾保留的山坡地原生植被,變成黃土一片。報導顯示,外交部當時指出AIT內湖館址2009年經行政院核定特種建築後,包括土地使用、消防、勞安衛生、水土保持與環保相關問題,都需要依照台灣法令辦理;水土保持依台北市政府核定AIT新辦公館舍水土保持計畫辦理施工及查驗,北市府當時已多次檢查。

顏名澤指出,台灣與AIT之間簽有特權豁免協定,就部分事項約定外交豁免權利,且台灣駐美人員於美國亦享有同等權利,而AIT在台人員除特定豁免事項外,仍受台灣司法管轄。網傳「AIT內湖現址是美國在台灣的租界」是錯誤資訊。

政大外交系副教授陳秉逵表示,傳言所稱滿清末年的租界,是清廷因戰爭失敗而被迫租予外國的領地,特徵是清廷無法對租界行使主權。AIT在其館舍內享有管轄權,這是對等的國際慣例,如果違反台灣法律,則屬於國與國間的爭端,需要透過外交手段解決,但不表示外國使館完全不受台灣管轄。

曾任外交部條法司長的退休外交官指出,網傳「租界」是指國跟國簽訂條約,將自身領土交給另一國治理,這與AIT內湖現址透過台灣法規承租土地的概念完全不同,傳言是錯誤說法。

退休外交官表示,ATI內湖現址是依照台灣法規的合法承租地,管轄權範圍就是台灣法律,如過碰到土地或租地上的任何問題,依舊會受到台灣法律管轄,網傳「AIT內湖現址不受台灣法律管轄」是完全不懂法律的說法。

爭議點三、網傳「台美短期租約是透過AIT、長期租約是透過美國政府簽約」,是否屬實?

律師顏名澤指出,美國政府依照「台灣關係法」規定,授權美國在台協會處理對台灣的關係與事務,因此台美若要簽約,雙方代表是由美國在台協會與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先前名稱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台灣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傳言稱「短期租約是透過AIT、長期租約是透過美國政府」是錯誤說法。

退休外交官說,依據美國法律「台灣關係法」授權,鑑於台美無實質邦交關係,因此美國與台灣所有合作、簽約,都是透過AIT,因AIT是美國政府代表機構。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7/18版】

近期美國在台協會(AIT)內湖現址土地取得方式在社群平台、通訊軟體有多則傳言。查證結果如下:

一、AIT內湖現址台北市內湖區金湖路100號,佔地6.5公頃,是以3億3千多萬元台幣承租用地99年,租期為2005年至2103年。

土地租約是由時任AIT處長包道格與時任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秘書長陳忠簽署,作為AIT辦公用地。

二、法律專家表示,AIT透過台灣法規合法承租土地,承租為契約關係,如碰到土地或租地上的任何問題,仍受台灣法律管轄。

此契約無關乎台美特權豁免協定,特權豁免協定是針對雙邊機構的特定人員的特定事項豁免,也不是「租界」概念,租界是指駐在國在所在國的特定範圍內完全擁有治外法權與行政自治權。

傳言錯稱「AIT租約為駐美代表蕭美琴簽署」、「AIT現址土地不受台灣法律管轄」,因此,為「錯誤」訊息。

參考資料

〈首圖來源:美國在台協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