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釐清】網傳「112年6月30日起汽機車全面實施交通違規記點新規定」?

【事實釐清】網傳「112年6月30日起汽機車全面實施交通違規記點新規定」?

事實查核報告#2462
網傳「112年6月30日起汽機車全面實施交通違規記點新規定」?
發布日期/2023年7月11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7/11版】

一、立法院於2023年4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包括提高未禮讓行人罰則、檢討違規記點制度、增加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等。

立院修法後,以上交通違規新制於2023年6月30日正式上路。

二、交通部表示,修法後,除了增加超速、併排停車、不打方向燈、未停讓行人等違規記點項目外,也更強調「歸責」,讓違規記點可以記在真正的駕駛人身上。

若無法歸責給駕駛人,就會記在該車輛上,一年內記滿3次將吊扣車牌2個月。

另外,自2023年7月1日起,營業車及新手(7月1日及之後取得駕照者,一年內稱為新手)違規加記1點。

新手一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須接受道安講習。

三、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12點者,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2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2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6點者,得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完成講習後,扣抵違規點數2點;其扣抵,自記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起算,1年內最多折抵2點。

【查核聲明】資訊若有更新,本報告亦會同步更新。

圖1:交通違規記點新制內容(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製圖)

背景

通訊軟體及社群平台近期大量流傳各種文字訊息、圖卡及影片,內容主要都是稱6月30日起全面實施交通違規記點新規定,記點會強制歸責給駕駛人,並提醒駕駛人不要違規,否則會吊扣駕照。

圖2: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

圖3: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2023年6月30日起實施的交通違規記點新制為何?哪些行為會被記點?

(一)立法院於2023年4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法重點包括提高未禮讓行人罰則、檢討違規記點制度、增加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等。

(二)交通部表示,立院修法後,以上交通違規新制於2023年6月30日正式上路。

交通部表示,記點新規定明訂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記點事項則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有詳細規定。

交通部表示,以往只有違規被警方攔查才會記點在駕駛人身上,拍照等逕行舉發則因為不能確定駕駛人是誰,只能罰鍰而無記點。修法後更強調「歸責」,若逕行舉發案件的車主為自然人,且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者,就會推定車主為駕駛人,並予以記點、接受道路安全講習或吊扣、吊銷駕照等處罰。

若車主是非自然人(例如公司、租賃業者等),建議事前在監理服務網線上辦理「主要駕駛人設定」,或是車輛違規後辦理「交通違規轉歸責」,讓違規記點可以記在真正的駕駛人身上,不然就會記在該車輛上,一年內記滿3次將吊扣車牌2個月。

本次修法也新增並調整記點規定,例如新增併排臨時停車或停車、不打方向燈、紅燈右轉、超速、逆向行駛、轉彎未依規定等,記1點;在高速公路超速、違規超車、違規變換車道等,記2點;未停讓行人及視障者,記3點。

另外,自2023年7月1日起,營業車及新手(7月1日及之後取得駕照者,一年內稱為新手)違規加記1點,以提醒駕駛人注意行車安全、勿違反規定。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4條第15款規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初次領有駕駛執照的新手,在發照之日起一年內,若記違規點數達6點,須接受道安講習。

(三)查核中心檢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交通部新聞稿,整理6月30日交通違規記點新制重點如下:

自2023年6月30日起,記點累計期由半年延長至1年,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12點者,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2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2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6點者,得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完成講習後,扣抵違規點數2點;其扣抵,自記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起算,1年內以1次為限。

此外,增訂逕行舉發案件被通知人為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且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時,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或加倍罰鍰的處罰規定;延長因未辦理歸責而改記汽車違規紀錄的累計期間。

哪些行為會被記點?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汽車駕駛人違反該條例規定者,除依規定處罰外,並得依對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危害程度記違規點數1至3點,而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則詳列記點事項。

例如汽車駕駛人一邊開車一邊講手機、紅燈右轉、併排臨時停車或停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等,記1點;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行駛高速公路路肩等,記2點;未停讓行人或視障者、蛇行及嚴重超速等危險駕駛、逼車、闖紅燈等,記3點。

在「監理服務網」可查詢個人目前累計的違規點數。

圖4:違規記點制度及常被記點的違規行為(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製圖)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7/11版】

一、立法院於2023年4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包括提高未禮讓行人罰則、檢討違規記點制度、增加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等。

立院修法後,以上交通違規新制於2023年6月30日正式上路。

二、交通部表示,修法後,除了增加超速、併排停車、不打方向燈、未停讓行人等違規記點項目外,也更強調「歸責」,讓違規記點可以記在真正的駕駛人身上。

若無法歸責給駕駛人,就會記在該車輛上,一年內記滿3次將吊扣車牌2個月。

另外,自2023年7月1日起,營業車及新手(7月1日及之後取得駕照者,一年內稱為新手)違規加記1點。

新手一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須接受道安講習。

三、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12點者,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2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2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6點者,得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完成講習後,扣抵違規點數2點;其扣抵,自記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起算,1年內最多折抵2點。

【查核聲明】資訊若有更新,本報告亦會同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