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察室】「重啟服貿」恐讓大量中國勞工來台?專家解析社群熱議論述

【議題觀察室】「重啟服貿」恐讓大量中國勞工來台?專家解析社群熱議論述

陳培煌、馬麗昕/報導

媒體於5月1日獨家披露柯文哲競選團隊在尚未公布的「國家政策白皮書」中,主張開啟兩岸服貿談判。報導發出後,引發各政黨、學界、網路正反討論,也讓10年前的服貿議題、太陽花運動再次成為近期媒體輿論,以及總統候選人攻防焦點。

服貿在2014年掀起太陽花學運後擱置至今,當年服貿牽涉的產業類別廣,不同產業意見紛雜。查核中心觀察到,近期關於服貿的論述,有些擔心「若重啟服貿會讓中國人可來台透資移民、拿身分證」;有些則擔心「會讓大量中國勞工來台灣,衝擊台灣就業市場」等,引起民眾擔憂。

事實上「兩岸服貿」協議並未生效並擱置至今,專家也提醒,現在談「重啟服貿」必須考量台灣、中國現在的經貿事實,以及兩岸政治現實。查核中心已整理為<選戰攻防拋「重啟服貿」 專家提出重啟考量點>一文。

針對網路上近期熱議的服貿傳言與說法,查核中心採訪兩岸經貿、產業界等專家,提供民眾多方角度意見。

Q .網路熱傳「若重啟服貿,中國人來台投資可以移民、取得身分證、獲得選舉權,並立即享健保」,專家如何解讀?

檢視服貿協議文件:文件並未涉及「中國人投資移民」與取得公民身分

根據經濟部網站資料顯示,服貿協議若簽署生效後,台灣業者可以利用協議進入中國市場;中國業者雖可依台灣承諾來台投資,但仍需依據台灣現行法規「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等相關規定,經審查通過後,才可來台投資。

依據現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附表三「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交流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權責表」,中國企業投資台灣只要20萬以上,可申請2人來台,然根據投資金額增加,最多不得超過7人。

查核中心檢視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官網發布「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文本,全文並未出現網傳提及的開放中國人來台灣投資移民、取得身分證等內容。

經濟部投審會以電子郵件回覆查核中心詢問時表示,服貿協議文本及附件並無提及「設立資本額」,且服貿協議未涉及移民或永久居留權的議題。

產業界、經濟學者:無法透過服貿投資移民,投資經營管理者來台仍須申請、審查,無法據此拿到身分證。

曾參與太陽花學運的律師賴中強說,服貿協議沒有對中國開放所有行業,且協議內容也沒有涉及移民規定,網傳「中國人可以台灣開設任何商店」、「投資移民」等說法不精準,容易引起誤會。

中經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劉大年表示,服貿協議開放中國部分服務業可以來台投資,並可派遣經營管理階層人員短暫來台停留,「但相關人員來台短暫停留申請規定是依據原先既有法令。」

全國工業總會大陸事務組秘書黃健群表示,中國人來台投資規定是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該法設立的時間遠早於服貿協議,因此,當初服貿協議是適用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中國人來台投資項目有相關規定,須通過國安審查,若中國投資負責人有黨政軍背景,事後也可以依據法規予以撤除。

黃健群說,台灣沒有對中國開放投資移民,若以商務履約、專業人士理由申請來台,停留時間均有相關限制,並非傳言所稱只要待4年就能取得身分證。

德益法律事務所律師顏名澤則表示,若服貿協議通過,除另行修法外,中國人申請來台商旅停留還是得依據原先法令,台灣法規(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從未開放中國人來台進行投資移民,也無法藉由申請來台從事商業活動在4年後就可以取得身分證;中國人申請以商務活動來台,在台停留時間均有相關限制。

顏名澤指出,國際商業往來會有公司派員前往投資地需求,中國人因商務來台的是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13條第2項,這部分屬於陸商投資人員安排,並非投資移民。


圖1:中國外送產業/來源:達志影像

律師指出:依據原有法令,中國人要取得台灣身分證管道是依親結婚、申請長期居留

此外,針對中國人取得台灣身分證規定,顏名澤表示,中國人要取得台灣身分證一定要申請定居,而在台合法居留是定居的前提。中國人在台居留區大致上可區分兩種,一種是依親居留,也就是與台灣人結婚,另一種是因特殊因素直接申請長期居留。

顏名澤指出,依現行法令,中國人最大宗拿到台灣身分證是透過依親居留,大致程序是雙方要先在中國結婚,然後以團聚證,類似停留簽證來台通過面談後辦理台灣結婚登記,再依親居留滿四年,每年在台居住超過183天後,申請長期居留,接著長期居留連續滿二年,每年要居住超過183天,即可申請定居,定居後才能申請戶籍登記、取得台灣身分證。

健保署:中國人若取得入出境許可證,並居滿6個月可參加健保

查核中心檢視《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規定,在台灣領有居留證明文件,符合在台居留滿6個月、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等條件,可以參加健保。《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健保法》所稱居留證明文件,是指台灣居留證、台灣居留入出境證、外僑居留證、外僑永久居留證及其他經保險主管機關認定得在台灣長期居留的證明文件。

查核中心諮詢衛福部健保署、社會保險司均指出,中國人若以投資經營管理、產業與學術研究、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等名義申請來台,在2009年行政函釋認定以投資經營管理等事由申請來台的中國人,經移民署同意發給入出境許可證,即可為保險主管機關認定可以投保的居留證明文件;因此,中國人只要取得入出境許可證,並在台灣居留滿6個月,即可參加健保。

律師賴中強與民間健保監督聯盟發言人滕西華均指出,中國人以投資經營管理等名義申請來台灣,若要加入健保,須先取得移民署核發的入出境許可證,並在台灣停留滿6個月後才可以參加健保。


圖2:台灣選舉/來源:達志影像

Q .許多網路傳言說「服貿開放會讓中國大量勞工來台」,服貿協議是否衝擊到台灣本土就業市場,專家如何解讀?

中經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劉大年:服貿協議未開放中國基層勞工來台工作,但可能衝擊產業

中經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劉大年表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5條規定「主管機關於實施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工作前,應經立法院決議」,而服貿協議當初並沒有開放「中國基層勞工」可以來台工作。

劉大年說,服貿協議開放部分中國服務業可以進入台灣市場,中國經營管理階層可以依據原先就有的法令(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申請來台停留。

劉大年指出,以美髮業為例,服貿協議開放中國美髮業者來台展店,但並非開放中國美髮服務人員來台工作。因此,開放美髮業者來台設店,對台灣現有美髮業者會產生一定衝擊,但不會對在台灣的美髮設計師的就業造成影響。

根據經濟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網站顯示,服務貿易協議不適用於雙方有關就業、移民或永久性居留權的措施。依據現行台灣對於陸資來台投資人員進出的規定,台灣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台,也沒擴大開放人員進出。


圖3:中國外送產業/來源:達志影像

台大經濟系前主任鄭秀玲:來台專家定義模糊、人員審查是否嚴格符合標準、中國投資產業衝擊台灣市場競爭力都是隱憂。

台大經濟系前主任鄭秀玲曾以簡報分析(兩岸服貿協議對我國的衝擊分析,台灣對中國開放64項服務業,但是實際上牽扯的行業高達上千種,與民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影響層面非常大。

依據現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附表三「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交流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權責表」,中國企業投資台灣只要20萬以上,可申請2人來台,然根據投資金額增加,最多不得超過7人。

鄭秀玲分析服貿協議規定中,所謂來台的自然人表面上只有「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及「專家」可以來台灣,但是還是有許多漏洞可以鑽,像是專家的定義模糊、人員來台審查是否嚴格、符合標準都是疑慮。

此外,若開放中國透過投資來台創立服務產業,也可能透過低價傾銷等手段影響台灣市場或其他本地產業的競爭力,就可能間接造成本地勞工失業。此外,開放會計師、軟體工程師、和醫院等專業性服務業並允許跨境提供服務,有可能會讓中國掌控台灣的專業人才市場,再來放印刷、娛樂、電信,台灣個資言論都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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