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這張海報是政府舉辦的大麻嘉年華,鼓勵全民吸食大麻毒品」?

【錯誤】網傳「這張海報是政府舉辦的大麻嘉年華,鼓勵全民吸食大麻毒品」?

事實查核報告#2280
網傳「這張海報是政府舉辦的大麻嘉年華,鼓勵全民吸食大麻毒品」?
發布日期/2023年3月30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3/30版】

社群平台與通訊軟體3月間流傳一張圖片稱「這張海報是政府舉辦的大麻嘉年華會,鼓勵全民吸食大麻毒品」。查證結果如下:

一、經查網傳所稱活動是即將在4月15日於凱達格蘭大道舉辦的一場嘉年華會,是民間組織自行發起的倡議活動,並非由政府單位舉辦。

二、嘉年華會負責人表示,活動全部都是向民間募款,財源主要來自品牌贊助與群眾募資。

三、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大麻為第二級毒品,持有、製造、運輸或販售大麻者已經觸法,將被處以刑責與罰金。大麻在台灣並未合法化。

網傳提及的活動為民間組織自行籌辦活動,傳言錯誤指稱為政府舉辦;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本報告僅針對「宣稱這張海報是政府舉辦的嘉年華會」進行查核,但此活動訴求為民間團體之倡議主張,不在查核範疇。

背景

社群平台臉書與通訊軟體在2023年3月間流傳一段搭配圖片的文字,傳言大意為「這張海報是蔡政府舉辦的吸食大麻嘉年華會!鼓勵全民吸食大麻毒品...」。

傳言圖片顯示是即將在2023年4月15日於凱達格蘭大道舉辦的一場活動。


圖1: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圖2: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網傳「這張海報是政府舉辦的大麻嘉年華會,鼓勵全民吸食大麻毒品」,是否屬實?

(一)以網傳圖片中出現的關鍵字「綠色浪潮」檢索網路,找到一臉書粉專有相同名稱,該粉專並非政府單位所成立,而是一般民間組織。

「綠色浪潮」粉專2023年3月28日貼文附上的圖片,經比對與網傳圖片一模一樣;該貼文資訊顯示4月15日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將舉辦一場嘉年華活動。

(二)查核中心以電子郵件詢問該場嘉年華會活動負責人鍾和耘,他表示,「綠色浪潮舉辦活動全部都是向民間募款,我們的財源主要來自品牌贊助與群眾募資。」

鍾和耘並提供品牌贊助與群眾募資的相關資訊:「綠色浪潮」粉專在3月2日貼文有說明贊助嘉年華活動的品牌資訊;群眾募資則是可以在「挖貝平台群眾募資」網頁找到已經結束的募資活動

(三)檢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大麻為第二級毒品,持有、製造、運輸或販售大麻者,已經觸法,將被處以刑責與罰金,顯見大麻在台灣並未合法化。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規定,栽種大麻製造毒品,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因供自己施用而犯前項之罪,且情節輕微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第13條規定,意圖供栽種之用,而運輸或販賣大麻種子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第14條規定,意圖販賣而持有或轉讓大麻種子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大麻種子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萬元以下罰金。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3/30版】

社群平台與通訊軟體3月間流傳一張圖片稱「這張海報是政府舉辦的大麻嘉年華會,鼓勵全民吸食大麻毒品」。查證結果如下:

一、經查網傳所稱活動是即將在4月15日於凱達格蘭大道舉辦的一場嘉年華會,是民間組織自行發起的倡議活動,並非由政府單位舉辦。

二、嘉年華會負責人表示,活動全部都是向民間募款,財源主要來自品牌贊助與群眾募資。

三、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大麻為第二級毒品,持有、製造、運輸或販售大麻者已經觸法,將被處以刑責與罰金。大麻在台灣並未合法化。

網傳提及的活動為民間組織自行籌辦活動,傳言錯誤指稱為政府舉辦;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本報告僅針對「宣稱這張海報是政府舉辦的嘉年華會」進行查核,但此活動訴求為民間團體之倡議主張,不在查核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