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小喵出任務】稅收超徵的8個關鍵訊息

【查小喵出任務】稅收超徵的8個關鍵訊息

記者陳璽安、許雲凱/報導

2022年底財政部預估今年「超徵稅收」將達到4500億,隨即引來社會熱烈討論,朝野立委有人認為應該「還稅於民」或者「經濟紅利共享」,主張發放現金給國民,但也有人從國家財政考慮,認為這筆錢應該優先還債,避免債留子孫。

到底政府官員口中的「超徵」代表什麼意思?是否有違法向人民徵稅?2021年超徵4327億,2022年預估超徵4500億,過去還有哪些年超徵?超徵是普遍現象還是特殊狀況?政府近年都有超徵,是不是代表政府很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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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與行政院長近日宣布超徵運用方案,確定其中的1,400億將以「發現金」方式與全民共享,預計每人可分6000元。但是過去的超徵又是如何運用,有受到監督嗎?以後再發生超徵,是否能比照今年發現金?

由「超徵」引爆的各種疑問,在春節前成了民眾熱門話題,但巨大的聲量中是否也有不少誤解隨之流傳?查核中心採訪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陳清秀、政大財政系名譽教授曾巨威、高雄科技大學金融系教授楊德源,並整理政府相關財政數據,提供讀者基本事實以供參考。

Q1、何謂超徵?

當年度實際徵收到的稅金,多於編列預算預定的稅收金額,這就是超徵。

 

「當年度實際徵收到的稅金,多於編列預算預定的稅收金額,這就是超徵。」陳清秀說。他解釋,政府在編列下年度預算時,設定的稅收金額只是預估可以收入的金額,難免跟實際執行狀況有出入,因此,超徵、短徵稅款都有可能發生。

曾巨威說,超徵就是指實際徵收到的稅金,多於政府預算編列的數額,這不代表政府多收了人民的稅金,「只是預估數與實際數有落差,並不是指政府非法徵稅」。

針對2022年的超徵數額,行政院日前曾預估超徵為4,500億,財政部隨後發布最新統計,全年實徵淨額為3兆2,191億元,但預算編列稅收為2兆7241億,實際稅收較預算超出4,950億。不過,真正的超徵數額,須在全年稅收經過審計部的決算程序後,形成稅收決算數,到時決算數減去預算數,即是實際超徵數。

Q2、發生超徵的原因?

陳清秀解釋,超徵的可能原因很多,也可能是集合多種原因的綜合因素。

他說,超徵有可能是因為稅制改革,使執行時課到編列預算未考慮到的稅;也有可能是為了避免國稅局課稅壓力太大,編預算時保守一點,免得達不到目標;也有可能是經濟景氣變好。

陳清秀補充,也有一種情況是,國稅局課稅時比較嚴格執法,徵收到較高的稅款;例如企業併購時會產生商譽費用,商譽費用原本屬於企業投入的成本費用,在法律上應可逐年攤銷,不過,在稅務稽徵實務上稅捐稽徵機關可能加以剔除,讓企業無法或難以攤銷,而有不當課稅之情況,因此,增加稅收。

陳清秀總結,影響稅收會遇到的實務因素非常多元,由於編列預算時設定的稅收只是個預估,難免有出入,因此超徵、短徵都有可能。

曾巨威表示,超徵或短徵通常來自四個原因,第一是景氣變化,經濟成長率跟預測值不一樣,第二是突發性因素,例如金融海嘯、新冠肺炎等,第三是政策改變,第四是實際徵收本來就會跟預估數有一些落差。

超徵或短徵通常來自四個原因,第一是景氣變化,經濟成長率跟預測值不一樣,第二是突發性因素,例如金融海嘯、新冠肺炎等,第三是政策改變,第四是實際徵收本來就會跟預估數有一些落差。

針對2022年台灣超徵的原因,政府官員曾在立院等場合說明,當時預估2021年經濟成長率3.92%,不過,2021年經濟成長率是6.28%,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綜合所得稅均比預期增加,最終形成大幅超徵。

曾巨威說,台灣近六、七年都發生超徵,但過去並未形成討論,那是因為認為誤差在容許值內,但最近兩年超徵都在4,000億以上,表示這是一個持續性且巨大的誤差,目前依照政府的說法,都表示是低估經濟成長率所致,但到底是不是這個因素,或是說還有其他原因交互影響,依政府目前所提供的資訊,學界還無法下定論。

陳清秀說,發生超徵的因素非常多元,必須要分析當年度是不是有特殊情況發生,除了前述的狀況,2022年股市熱度、房地產市場熱度提升,也可能產生比預期多的證交稅、房地產稅等,或因疫情關係中國大陸封控,導致台灣接單增加而增加營利事業所得稅等。

Q3、超徵、超收是否有不同?

陳清秀說明,超徵與超收,都不是法律或學術專業用詞,只是民眾平時討論時會使用的概念。

陳清秀說,民眾在討論的時候,使用「超徵」一詞,是單純說明稅收之間的落差,而「超收」在不同語境可能有不同意思,在某些情況下「超收」與「超徵」意思相同,某些討論語境下,「超收」暗示「超額徵收」意思,表達不合理或不合法的課稅。

曾巨威說明,官員使用「超徵」或者「超收」一詞時,意思相同,兩者可以通用,都是指稅收的實徵數大於預算數。

Q4、過去發生超徵的年度?

近年來超徵已變成普遍現象,從2004到2022年近20年間,只有2009、2012、2013、2020年四個年度才發生短徵。

依據財政部所公布的稅收報告,近年來超徵已變成普遍現象,從2004到2022年近20年間,只有2009、2012、2013、2020年四個年度才發生短徵。

財政部解釋,2009年在全球金融海嘯影響下,稅收較預算數短少2538 億元,創下短徵的空前紀錄。2012及2013年是因歐債危機衝擊,而讓稅收不如預期。2020年則因新冠疫情爆發,政府辦理暫緩及分期繳稅,而導致稅收減少。

而發生超徵的年度,2021年超徵4327億已經是歷史新高,2022年政府預計將超徵4500億,將再度刷新紀錄。

圖:2004-2022稅收超徵/短徵情形/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製圖

Q5、超徵等於政府有盈餘、賸餘嗎?

陳清秀說明,「超徵」是指實際收到的稅比預估的會收到稅多,並不是國庫的年度賸餘,稅收只是政府收入之一,且「超徵」這個名詞沒有涉及國庫的支出。預算法律上討論賸餘的用詞是「歲計賸餘」,指得是歲入(政府全年的收入)減掉歲出(支出),之後還有賸餘,這才能說是有賸餘、有盈餘。但如果當年度歲入有部分是發行公債的借款收入,則應扣除該項公債借款後,才是真正的賸餘。否則賸餘可能還是假象,不是當年度真的有剩下的盈餘。

楊德源表示,檢視各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數字,就會發現,即使超徵的年度也可能會產生赤字,因此超徵並不等於有財政賸餘。

他解釋,一般所說「歲計賸餘」或「財政賸餘」,是指當年度政府歲入多於歲出,也就是說政府收入大於支出;歲入少於歲出,就會產生「赤字」,表示政府入不敷出。

查核中心依據歷年公布的政府總決算統計,再加上超徵數比較,兩種數據呈現如下圖,從下圖可以觀察到,有些年度超徵,卻出現財政赤字,如2014、2015、2016年;有些年度收支相抵後產生財政賸餘,但賸餘數小於超徵數,如2006、2007年;有些年度則是賸餘數多於超徵數,如2018、2019年。可見得超徵雖有助於政府歲入,但並不代表會產生賸餘。


圖:2004-2022稅收與歲計賸餘(總決算)之關係/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製圖

Q6、超徵等於政府很有錢?

曾巨威指出,要了解國家當前的財政狀況,主要由兩個指標來看,第一是看每年國家收支是出現賸餘或者赤字,第二是檢視政府到目前為止,到底累積多少債務,可參考財政部公布的「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目前政府每年幾乎都是赤字,歷年累積債務也還在增加,為了減緩財政負擔,有稅收超徵應該先還債才對。

要了解國家當前的財政狀況,主要由兩個指標來看,第一是看每年國家收支是出現賸餘或者赤字,第二是檢視政府到目前為止,到底累積多少債務,可參考財政部公布的「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

楊德源提醒,政府近年財政收支大都為赤字,實在稱不上很有錢。歷任政府都會依施政需要編列特別預算,譬如馬英九有振興經濟計畫、莫拉克災後重建計畫,蔡英文則有前瞻計畫、疫情振興計畫等,在計算每年政府收支時,必須再加入特別預算的舉債,才能掌握財政的真相。

陳清秀說,政府每年都會公布決算書,說明政府的財政狀況,包括說明上一年度的歲入與歲出執行結果,如果歲入大於歲出,當年度才可以說是國庫有賸餘。但要注意的是,決算書上的歲入、歲出、賸餘,與舉債是分開計算的,因此,即使當年度歲計賸餘,政府同時也可能背負高額的債款,這些舉債都是未來子孫要償還的。因此在評估國家財政狀況時,不能只看歲計賸餘,也應將舉債考量進去。

查核中心檢視財政部公布的「中央政府歲入歲出總表」,在歲出部分已加進特別預算的舉債。自2004年以來,除了2018及2019年,政府財政都是赤字;根據最新「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至2022年12月31日止,歷年政府累積的負債已達到5兆7298億,換算下來,平均每人負債24.7萬。

圖:2004-2022政府財政收支(含特別預算舉債)/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製圖

Q7、政府過去如何運用超徵稅收?相關法源為何?

曾巨威指出,超徵稅收代表當年財政狀況良好,可以讓政府減少舉債甚至不用舉債,而依照《公共債務法》,超徵稅收可以優先還債,之後剩下的錢會納入歲計賸餘中,成為政府之後編列預算的財源之一。

曾巨威解釋,政府任何稅課收入都會先繳庫,因此目前所說的超徵稅收其實都在國庫裡。政府承諾要用超徵發放現金,但政府用錢要先經立法院同意,因此才需要訂立特別法案,之後依法提出特別預算,等立院審議後才能動支國庫賸餘。

陳清秀說,超徵的第一個用途,理論上應該是要減少當年度預算計畫中之借貸款項,亦即減少舉債,法源為《預算法》。原本編列預算時會授權政府借錢(舉債),但如果超徵稅收,就可以減少舉債。第二個用途是優先償還公債,例如防疫特別預算所發行公債,是當年度防疫使用,使用效益期間極短,本於受益者負擔原則,應優先償還,以免債留子孫。

陳清秀說,在某些國家,超徵的稅收可以被列為準備金,以防未來發生災害而有特別需要時使用,或是遇到景氣不好、需要專款擴大政府支出以刺激景氣使用,但台灣目前沒有這樣運用超徵的法源依據。

根據財政部在2018年10月發布的資訊中指出,發生超徵時,政府可依照《預算法》規定「減少原本借款數額」,或是依《公共債務法》規定「增加還款數額」,不能任意支用超徵的稅收。例如103年超徵721億,政府減少舉債820億元;104年超徵1457億,減少舉債1479億元;105年超徵938億,減少舉債536億元;106年超徵536億,減少舉債1225億元。

Q8、它國政府都如何運用超徵稅收?

曾巨威表示,香港、澳門、新加坡都有發放經濟紅利或者稅收盈餘的作法,但這都是在政府財政盈餘的前提下。但是要參考其他國家政策之前,必須有一致的比較基礎,台灣財政並不如上述這些國家健全,政府收支不但經常有赤字,負債也持續累積,上述國家的做法未必適合台灣。

參考資料

111年12月全國賦稅收入初步統計 (財政部2023年1月10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