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教育部在宣傳12歲以前完成變性手術!現在教育部可以這麼明目張膽的宣傳小男孩剪生殖器」?
【錯誤】網傳「教育部在宣傳12歲以前完成變性手術!現在教育部可以這麼明目張膽的宣傳小男孩剪生殖器」?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11/8版】
一、網傳圖卡所提到的事件,是2022年全中運及全大運首度開放跨性別運動員參賽。
教育部體育署表示,游泳項目跨性別運動員的參賽標準是依照國際游泳總會新政策而修訂,體育署僅是公布跨性別運動員的參賽規定,並無宣傳12歲前變性。
二、衛生福利部醫事司表示,除非為了醫療目的,否則醫療機構不得為未滿十八歲者進行生殖器整形的變性手術。
傳言以參賽規定推論「教育部宣傳12歲前做變性手術」,推論謬誤,因此,為「錯誤」訊息。
背景
通訊軟體及社群平台11月3日起流傳兩段訊息,分別為:
「很久沒看他們搞什麼!現在他們瘋了嗎?教育部在宣傳12歲以前完成變性手術!現在教育部可以這麼明目張膽的宣傳小男孩剪生殖器?」,以及「性別什麼是其他?12歲以前完成變性是怎麼回事?菸酒要成年才能購買 為什麼變性12歲前就可以執行?生理器官成熟?心智成熟?自我認定成熟?那菸酒為何要禁?這什麼時代??」
兩段傳言都搭配圖卡,圖卡1內容為教育部體育署「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及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辦理運動種類各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跨性別參賽規定」,其中游泳項目的跨性別參賽規定為「未進入男性青春期性徵分期(The Tanner Stages)的第二階段前完成變性,或是在12歲前完成變性,並且在那之後持續抑制體內的睪固酮濃度低於 2.5 nmol/L。(無發生任何男性青春期徵狀)」。圖卡2是一張表格,性別欄選項有「男」、「女」、「其他」。
圖1: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
圖2: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
圖3: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圖4: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一、傳言引用圖卡稱「教育部在宣傳12歲以前完成變性手術」,圖卡呈現的表單出處為何?傳言是否屬實?
圖卡所提的事件:全大運和全中運首度宣布跨性別族群的參賽規定
查核中心檢視網傳圖卡,圖1及圖2的右側表單,為教育部體育署2022年9月30日公布的全中運和全大運參賽規定,其規定如下:
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及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辦理運動種類各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跨性別參賽規定
查核中心11月7日採訪體育署,體育署說,112年的全中運、全大運,首度試辦跨性別運動員參與,是為了維護跨性別學生參與運動競賽的權益,並促使國內體育運動領域符合國際性別平等發展的趨勢。
體育署表示,目前國際游泳總會、世界田徑總會、國際網球總會、國際自由車總會自行訂定跨性別運動員參賽資格標準,在田徑、網球、游泳、自由車四個競賽項目,體育署就依國際體育總會規定執行;至於國際總會暫未訂定相關規範的項目,則依照國際奧委會2015年發布的國際級跨性別運動員參賽指南。
傳言引用圖卡稱「教育部在宣傳12歲以前完成變性手術」,是否屬實?
針對網傳圖卡提及「12歲」,是游泳項目跨性別者的參賽規定提到,跨性別游泳選手的參賽規定,為「未進入男性青春期性徵分期的第二階段前完成變性,或是在12歲前完成變性,且持續抑制體內睪固酮濃度低於2.5nmol/L」。
(一)體育署說明,游泳項目跨性別運動員的參賽標準,是依照國際游泳總會的新政策,體育署公布跨性別運動員的參賽規定,並未宣傳變性手術,此試辦案也不鼓勵學生為參賽而進行變性或睪固酮控制。
查核中心檢視國際游泳總會今年6月所公布男子及女子參賽類別資格的最新政策。
該政策指出,女子組參賽選手必須提供證據證明他們對雄激素完全不敏感,未經歷男性青春期,或對雄激素敏感,但在男性青春期性徵分期第二階段(Tanner Stage 2)前,或12歲之前(以較晚者為準)男性青春期就已受到抑制,且持續將血清(或血漿)中的睾酮水平抑制在2.5 nmol/L 以下。
(二)查核中心11月8日採訪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簡至潔表示,教育部體育署在研究是否開放跨性別運動員參加全中運、全大運時,就有諮詢過伴侶盟的意見,而伴侶盟也樂見近年來政府有看見跨性別者的處境。
簡至潔表示,國際奧委會已發布跨性別運動員參賽規定,這次全中運及全大運比照國際奧委會滾動式修正規定,可以讓台灣的跨性別學生和國際競賽接軌。此外,學生選手未來有機會成為國手,若能在國內就以跨性別運動員身分參賽,對他們未來持續使用相同身分參與國際競賽是有幫助的。
綜合以上,教育部體育署依國際奧委會性別平權之趨勢,首度公布跨性別運動員的參賽規定,傳言依據此規定來推論「教育部宣傳12歲前完成變性手術」,為錯誤推論。
爭議點二、在台灣,實施變性手術的規定與年齡限制為何?
查核中心11月7日採訪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醫事司表示,根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規定,醫療機構除為治療之目的,不得為未滿十八歲之人施行包皮環切術外之生殖器整形;也就是說,除非是為了醫療目的,否則醫療機構不得為未滿十八歲者進行生殖器整形的變性手術。
另一方面,先天的「雙性人」可能會有接受性別手術的需求。不過,為了避免雙性或性別不明嬰兒與兒童過早接受非緊急和不可逆轉的性別手術,而產生不必要的傷害,衛福部訂定「未成年雙性人之醫療矯正手術共同性建議原則」,當醫師遇需以醫療矯正手術始能改善雙性或性別不明之未成年者,應以病人最適健康利益做考量,並經由專業醫學、心理、社會評估,確認手術之必要性,才施予手術。
根據衛福部公布的「未成年雙性或性別不明者之醫療矯正手術時機建議原則」,若未滿十二歲,不宜執行,除經專業團隊評估有癌化或生理機能障礙情形;十二歲至十八歲未滿,有適應困難者,應經專業團隊評估後為之;滿十八歲者,經專業團隊評估後始得執行。
綜合以上,除非為了醫療目的,否則醫療機構不得為未滿十八歲者進行生殖器整形的變性手術。即便是先天雙性或性別不明者,未滿十二歲也不宜執行,除經專業團隊評估有癌化或生理機能障礙情形。
因此,傳言稱「宣傳12歲以前完成變性手術」,傳言的論述不符合台灣現行法規規範。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11/8版】
一、網傳圖卡所提到的事件,是2022年全中運及全大運首度開放跨性別運動員參賽。
教育部體育署表示,游泳項目跨性別運動員的參賽標準是依照國際游泳總會新政策而修訂,體育署僅是公布跨性別運動員的參賽規定,並無宣傳12歲前變性。
二、衛生福利部醫事司表示,除非為了醫療目的,否則醫療機構不得為未滿十八歲者進行生殖器整形的變性手術。
傳言以參賽規定推論「教育部宣傳12歲前做變性手術」,推論謬誤,因此,為「錯誤」訊息。
補充資料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最新指南之10大原則:
體育署表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在2021年11月公布最新指南,指南包含10個原則(包容、預防傷害、不歧視、公平、無優勢推定、循證方法、健康與身體自主至上、以利害關係人為主、隱私權、定期審查),提供各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依其運動特殊性,訂定各該運動種類跨性別運動員參賽資格標準。
網傳圖卡在表單文件,詢問「性別什麼是『其他』」,性別欄位除了男、女,增設「其他」選項,專家怎麼看?
查核中心透過關鍵字搜尋,可以確認圖2左側表格,是國民健康署的「學齡前兒童未通過視力及立體感篩檢個案報告及回應單」,其中,網傳表單的性別欄位除男、女,還有「其他」選項。
(一)國健署表示,網傳圖卡中的表格,並非國健署所提供的參考版本。
國健署指出,目前各縣市衛生局採用的回應單格式,都是出自於國健署委託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協助編撰的「兒童視力篩檢及矯治指引」,但在國健署提供的表格內,性別欄只有「男」、「女」兩個選項可勾選,並未有「其他」。
(二)查核中心採訪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教授陳美華。陳美華表示,政府提供的表格中,生理性別僅有男與女,但實際上,性別不是只有這兩種,這不符合性別多元的事實;她也說,很多人對原生性別感到不自在,增加「其他」選項可以避免陷入性別二元的框架。
陳美華表示,政府單位若能在表格的性別欄提供「其他」選項,是尊重性別多元的展現,政府也應該鼓勵各機關單位效法。
她舉例說,國際上已經有國家允許民眾申請護照時勾選「X性別」,而在台灣,高雄一位開業診所醫師的藥袋上,患者性別除了男、女兩個選項,還多了「其他」可以勾選,這些都是進步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