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圖表「部份輻射汙染地區輸台食品」?

【錯誤】網傳圖表「部份輻射汙染地區輸台食品」?

事實查核報告#1574
網傳圖表「部份輻射汙染地區輸台食品」?
發布日期/2022年3月15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3/15版】

一、網傳圖表來自香港《蘋果日報》2015年3月25日的報導,內容是關於台灣2015年發生的日本食品進口業者違標事件。

二、網傳圖表的原始事件為2015年3月的食安事件,當時衛生單位查獲產地來源標示不實的食品,並旋即下架封存,並回收、銷毀。此圖卡並不是近期事件。

傳言將過時的圖表資訊誤導為近期事件。因此,為「錯誤」訊息。

圖文版(可左右滑動)

背景

通訊軟體從2022年2月起流傳一張圖表,圖表指稱:「部份輻射汙染地區輸台食品」,並列出18項食品的「實際產地」與「中文標籤產地」。資料來源標註:「台灣衛福部」。


圖1:通訊軟體擷圖

查核

爭議點、網傳圖表的事件為何?是否是近期事件?

網傳圖表來源為何?

查核中心檢視圖表,圖表上多是香港用語,再以圖表關鍵字搜尋,查找到香港論壇網站的文章「不法商改產地 日輻射區食品襲台 包括麒麟午後紅茶、日清杯麵等」,其文章來源是香港《蘋果日報》2015年3月25日的報導。

查核中心以網頁庫存網站查找到香港《蘋果日報》當年的報導,報導內容是台灣2015年發生的日本食品進口業者不實產地違標事件。而在報導中,有附上與網傳圖表一樣的圖表。由此可知,網傳圖表出自香港《蘋果日報》2015年的報導,並非是近期。


圖2:網傳圖表來自香港《蘋果日報》2015年3月25日的報導。

網傳圖表事件為何?

(一)查核中心以圖表出現的「部分輻射汙染地區輸台食品」關鍵字查詢,找到《自由時報》2015年3月24日報導,標題為不實貼標進口 日核災區283產品疑違規輸台〉,進一步檢視衛福部相關新聞稿,查找到衛福部於2015年3月24日的新聞稿有關『日本輸入食品報驗資料不實』案查核說明」。

查核中心比對這件2015年的食安事件清單,與網傳圖卡,可確認網傳圖卡的原始事件,是食藥署與地方衛生單位於2015年3月,查獲不肖業者以貼標方式不實申報食品產地,進口當時暫停進口的日本福島五縣市食品共283件。

 (二)查核中心2022年3月15日採訪食藥署[f]。食藥署表示,網傳圖卡並非是近期的事件,原始事件是2015年3月,當時台灣暫停進口日本福島五縣食品進口時,查驗發現有業者從日本輸入的食品有產地申報不實的情況,查獲當時已將違規產品下架封存,依規定辦理回收、銷毀或退運。

綜合以上,網傳圖表原始事件為2015年3月的食安事件,當時被查獲產品已下架封存,並非近期事件。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3/15版】

一、網傳圖表來自香港《蘋果日報》2015年3月25日的報導,內容是關於台灣2015年發生的日本食品進口業者違標事件。

二、網傳圖表的原始事件為2015年3月的食安事件,當時衛生單位查獲產地來源標示不實的食品,並旋即下架封存,並回收、銷毀。此圖卡並不是近期事件。

傳言將過時的圖表資訊誤導為近期事件。因此,為「錯誤」訊息。

補充資料

針對食品標示不實,相關的處理措施為何?

查核中心採訪中興大學食品安全研究所助理教授林哲安。他說,針對不實標示事件,政府可以食品追溯系統資料為依據,要求日本輸台食品要建立資料檔案,並於食品包裝上強制要求標示食品QR code追溯碼,藉此國人可透過掃描QR code,確認食品是否為經過政府認可的安全食品。

食藥署表示,針對日本食品管制措施,2022年2月21日已公告從「禁止特定地區進口」改為「禁止特定產品進口」,意即有條件開放福島等5縣食品輸台,但禁止「日本限制流通產品」、福島五縣的野生鳥獸肉、菇類、漉油菜類輸台。針對具特定風險產品項,包括福島五縣進口食品,需檢附輻射安全及產地的雙證明,且福島五縣食品於台灣邊境落實逐批檢驗。

此外,有關標示規定,針對原產國為日本的食品,不論包裝或散裝食品,都需以中文標示產地至都道府縣。若未依規定標示者,得令廠商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處以罰鍰。

至於如何因應不實標示事件,食藥署表示,針對不實標示之業者,會有相應罰則外,目前也會對食品業者加強標示宣導、持續結合中央與地方資源,落實源頭管理及邊境查驗,並加強後市場稽查,確保食品正確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