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釐清】網傳圖卡指稱「核四底下S斷層已四萬年無活動。依美國能源部規範即為死斷層。行政院斷層查詢系統查不到」?

【事實釐清】網傳圖卡指稱「核四底下S斷層已四萬年無活動。依美國能源部規範即為死斷層。行政院斷層查詢系統查不到」?

事實查核報告#1383
網傳圖卡指稱「核四底下S斷層已四萬年無活動。依美國能源部規範即為死斷層。行政院斷層查詢系統查不到」?
發布日期/2021年12月15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1/12/16版】

一、專家表示,一個活動斷層是否登錄於「活動斷層觀察系統」中,需要明確的證據資料(斷層年代、錯動證據),且經過地調所審查等程序。而S斷層沒有登錄於「活動斷層觀察系統」中,是因為其活動性仍待更多科學證據釐清。

二、根據經濟部2013年「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報告中經濟部依據相關調查確認有S斷層。至於其活動性,在原能會的評估報告中,專家小組回饋的審查與再審查意見,均建議經濟部須進一步做槽溝開挖調查研究,以釐清S斷層的活動性。

三、因核四在2014年封存,台電也暫停槽溝開挖調查,從2013年迄今,針對S斷層活動性的議題,仍停留於「槽溝開挖調查,以釐清活動性」的審查結論。對於S斷層的活動性是能動斷層或死斷層,目前尚無定論,有待更多調查及證據。

【查核聲明】針對核四場址的斷層議題,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於2019年已認定核四外海活斷層,核四外海活斷層不在此查核報告範圍內。

【2021/12/17 更正聲明】查核中心接獲讀者來信指正,特此更新摘要、爭議點一與結論。特此感謝讀者。

背景

社群平台2021年11月開始流傳一張圖卡,圖卡上指稱,「說好在核四底下的S斷層,卻在政府官網查不到,行政院經濟部官網斷層查詢系統。核四底下斷層已四萬年無活動。依美國能源部規範即為死斷層。大屯活火山若爆發台北變龐貝 怎沒見政府恐嚇你台北不能住。」

#民進黨選擇性恐嚇民眾 天天用來反核嚇民眾的斷層,在行政院官網居然查不到?又在騙選票?#核四附近一條活動斷層攏嘸!與其擔心一條 #死斷層(dead fault),怎麼不去關心一座 #活火山(active volcano)?#大屯山一旦爆發,北北基通通變成龐貝古城欸!#政府快跟民眾說北北基不能住人啊!」


圖1: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一、傳言指稱「核四底下斷層已四萬年無活動。依美國能源部規範即為死斷層」,其根據為何?後續發展為何?

針對S斷層活動性議題,查核中心採訪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代理所長王詠絢、台電,以及監督單位原能會。

(一)中央地質調查所指出,2013年經濟部委託地調所,代表經濟部由地質專業角度參與核四廠現有的地質調查計畫。地調所邀集地質、地震及防災等之家組成「核四地質調查檢核評議小組」,進行上述調查成果的檢核作業,並提出後續補充地質調查的具體建議(p.60-69),在2013年提出〈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2016年原能會公開經濟部「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之原能會評估報告」)。

地調所指出,2013年的報告確認了核四廠址下方確實有一條斷層存在,稱為「S斷層」,斷層具有明顯的連續性與延伸性(至少南北向延伸約 2,000 公尺),依據當時的證據顯示為一左移斷層構造。經濟部依據S斷層並未擾動到上覆沖積層的特徵,與3個定年結果(鑽井),推論S斷層至少43,500年沒有活動過,不是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USNRC)所定義的能動斷層(35,000 年曾錯動)。

但是,在當時的評議過程中,許多評審委員認為相關的調查仍不充足,主要爭議在於S斷層的活動性、延伸性以及其斷層帶特性,是否為對於核四結構安全的產生影響,證據力仍然不足。因此,在會議中都有提出要求要台電做進一步槽溝開挖調查,才能確認及判定。因此,若以現在的證據來說僅為初步推估,仍無法證明是否具有活動性。

(二)查核中心檢視經濟部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之原能會安全評估報告。根據報告第60頁中提出「經採樣定年法研判S斷層其活動年代超過43,500年,非屬核能法規定義之能動斷層。」報告中,審查小組意見認為,有關廠址S斷層之鑽探所獲得老於 43,000 年之樣本,並非在破碎帶上所採之樣本,此一年代只能顯示含有此一鑽探物質之沉積年代,而並沒有明確的證據顯示斷層活動老於 43,000 年,而於最近沒有活動。

根據報告第60到69頁的「專家小組意見」指出,專家小組給予台電當時的補件和說明,透過審查、再審查意見的回覆,均提到「請台電公司儘快提出並進行此項槽溝開挖工作,以確認汽機廠房間S斷層 (shear zone)之活動性及地震安全性。 」

(三)查核中心採訪原能會表示,美國對核電廠鄰近斷層是依聯邦法規10CFR 100附錄A選址準則,其所定義之能動斷層(Capable fault),其指35,000年內曾錯動,或500,000年內曾重複錯動者。

原能會表示,經濟部於2013年12月依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決議事項,提出〈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指出核四廠1、2機汽機廠房下方有S斷層通過。依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邀集專家學者組成核四地質調查檢核評議小組的意見,認為必須再就S斷層進行槽溝開挖,以釐清其活動性。當時,原能會專家小組亦認同經濟部地調所評議小組之意見。

原能會表示,後續台電公司原規劃進行槽溝開挖以釐清S斷層活動性議題,然而在2014年因為核四廠進入封存、資產維護管理狀態,台電公司說明將待核四處理方式定案再視情況辦理,因此S斷層槽溝開挖作業到現在都並未執行。

查核中心另檢視2021年原能會發布的「龍門電廠地質再調查小組 建議事項總結報告」,其中對於S斷層議題說明指出(p1-3),2013年報告中原能會專家小組對該報告之審查意見,以及2019年原能會因應立法院多位委員要求,再聘請專家學者就相關地質事證資料進行再檢視,均認為須進行廠內S斷層槽溝開挖調查,以完整釐清其斷層分布與活動性,但因後續封存,台電暫停作業。

(四)查核中心採訪台電表示,有關目前台電是否有在進行S斷層槽溝開挖作業,因核四廠進入資產維護管理狀態,台電公司已暫停執行相關槽溝開挖及調查工作。

綜合以上,依照2013年〈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中,經濟部當時提出的定年結果推斷S斷層不是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所定義的能動斷層。但審議此報告的專家小組仍建議台電須做進一步槽溝開挖,才能釐清S斷層的活動性,專家的審查意見和再審查意見都被寫入此報告。而後續由於核四已封存,並未進行槽溝開挖調查,對於S斷層的活動性,仍需要更多調查及證據。

爭議點二、針對S斷層活動性議題,專家怎麼看?

(一)查核中心採訪台大地質所教授、現任中央地質調查所專家委員陳文山。他表示,世界各國對於活斷層的定義不同,美國能源部的規範是35,000年內曾錯動,或500,000年內重複錯動,即屬能動斷層。

陳文山說,2013年提出的「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中」,其所提出關於S斷層是否具活動性證據並不充足,因此當時要求台電要再進行槽溝開挖進一步調查。2019年時,也要求要進行古地震代研究,但因核四後續封存,就沒有再進行後續調查、審查工作。

陳文山說,而台灣目前尚無明確的調查能證明S斷層的活動性。因此,對於S斷層是否為能動斷層,仍需要更多調查和資料。若未來核四要重啟,也並須重新調查地質。

(二)查核中心採訪國立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周南山。他表示,根據中央地調所的說明,S斷層並未擾動到上覆的沖積土壤層,以及由報告提出的3個定年結果推斷,S斷層有43,500年沒有活動過。確實不是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所定義的能動斷層(Capable Fault)。但截至目前,並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其是否為活動斷層

周南山表示,世界各國對於能動斷層(活斷層)的標準不一,中央地質調查所定義為十萬年內曾發生移動者為活動斷層,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所定義的能動斷層(Capable Fault)指35,000年內曾錯動。而世界多數核能發電廠建設標準採較保守的美國標準。但標準常常劃分為二,不是0就是100,依照傳言的邏輯不是活就是死,但並非是活的就是一定有風險;死的就一定不會有造成風險,這不是風險管理的邏輯。因此,考量核安問題仍需要以風險等級的管理角度思考。

爭議點三、S斷層未出現於「台灣活動斷層觀察系統」,原因為何?專家怎麼看?

查核中心檢視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台灣活動斷層觀測系統」,核四龍門發電廠1、2號機下方的S斷層並未出現在系統中。

(一)查核中心採訪台大地質所教授陳文山。他說,經濟部的斷層查詢系統,S斷層確實沒有登錄於該網站上,但不在網站上面不代表斷層不存在。台灣的斷層非常多,學術上認為的活動斷層,不一定都會登錄於網站。因為,學術與行政審查有一定差距,一個活動斷層要登陸於網站,需要非常明確的證據資料(斷層年代、錯動證據),且經過一定審查程序。首先,地質調查所的審查小組要先審查,審查通過後,要再經過經濟部地質敏感區小組審查,最後經地方政府公告後,無異議才能登錄於網站。

陳文山說,地調所在審查基礎上要有明確且充足的資料,包括精確的地址等,而S斷層截至目前尚未有充足的調查資料,且專家小組仍建議要做槽溝開挖,才能釐清活動性。

(二)地質調查所代理所長王詠絢表示,台灣活動斷層系統裡面所有的活動斷層資料,都是經過地調所嚴格的調查,且有非常嚴謹的證據證明是活動斷層,經地方政府公告才會登錄上去。S斷層目前尚需調查,資料證據仍不夠,因此沒有在系統中。

(三)查核中心採訪國立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周南山說,截至目前,並沒有足夠證據證明S斷層是否為活動斷層,而活斷層系統需要有明確的證據資料,並經過地調所審理、地方政府公告,才會登錄於系統。

綜合以上,活動斷層是否登錄於「活動斷層觀察系統」中,需要明確的證據資料(年代、錯動證據),且經過一定審查程序,S斷層活動性資料尚待進一步調查,現有科學證據仍不足夠。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1/12/15版】

一、專家表示,一個活動斷層是否登錄於「活動斷層觀察系統」中,需要明確的證據資料(斷層年代、錯動證據),且經過地調所審查等程序。而S斷層沒有登錄於「活動斷層觀察系統」中,是因為其活動性仍待更多科學證據釐清。

二、根據經濟部2013年的「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報告中經濟部依據相關調查確認有S斷層。至於其活動性,在同一報告中,專家小組回饋的審查與再審查意見,均建議經濟部須進一步做槽溝開挖調查研究,以釐清S斷層的活動性。

三、因核四在2014年封存,台電也暫停槽溝開挖調查,從2013年迄今,針對S斷層活動性的議題,仍停留於「槽溝開挖調查,以釐清活動性」的審查結論。對於S斷層的活動性是能動斷層或死斷層,目前尚無定論,有待更多調查及證據。

【查核聲明】針對核四場址的斷層議題,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於2019年已認定核四外海活斷層,核四外海活斷層不在此查核報告範圍內。

【更新說明2021/12/16】為求語意精確,修改摘要文字,並新增查核聲明。

補充資料

查核中心檢視2016年公開的經濟部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之原能會安全評估報告 3-5「S斷層廠址議題」(p.60-69)。

報告中提出「經採樣定年法研判S斷層其活動年代超過43,500年,非屬核能法規定義之能動斷層。」但報告中,審查小組意見認為,有關廠址S斷層之鑽探所獲得老於 43,000 年之樣本,並非在破碎帶上所採之樣本,此一年代只能顯示含有此一鑽探物質之沉積年代,而並沒有明確的證據顯示斷層活動老於 43,000 年,而於最近沒有活動。

因此,報告中專家小組的意見認為,經調查S構造已確認其為斷層,且「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認為其非為活動斷層。但S斷層在現階段未經槽溝開挖,僅依排鑽所得之剖面解釋不 整合於岩盤上之近代沖積層未經斷層錯動,其證據力顯然不足。

原能會評估報告中結論提出,S斷層的能動性要再請台電公司提出並進行槽溝開挖工作,以確認汽機廠房間S斷層 (shear zone)之活動性及地震安全性。

查核中心另檢視2021年原能會發布的「龍門電廠地質再調查小組 建議事項總結報告」,其中對於S斷層議題說明指出。2013年報告中原能會專家小組對該報告之審查意見,以及2019年原能會因應立法院多位委員要求,再聘請專家學者就相關地質事證資料進行再檢視,均認為須進行廠內S斷層及海、陸域斷層之再調查,以完整釐清其斷層分布與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