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路邊停車開單員也能開立違規告發單」?
【錯誤】網傳「路邊停車開單員也能開立違規告發單」?
經查:
一、「路邊停車開單員」只能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不能舉發違規停車。
二、駕駛人不在車上的違規停車,交通警察和交通助理人員依法可開立「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俗稱白單),除了告知違規事實,也避免執法人員未滿兩小時重複開單。但違規停車滿兩小時,可連續開罰。
三、駕駛人在車上的違規臨時停車,交通警察依法可開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俗稱紅單);交通助理人員僅能柔性勸離,不能開單。
【更新說明 2020/11/16】
此傳言在2020年11月有版本,新版本附「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委託開單」業者照片,本查核報告增補內容,特此說明。
背景
通訊軟體流傳「路邊停車開單員,現在也能開立違規告發單,大家小心」的訊息,並附上一張逕行舉發違規停車的標示聯。
圖1: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所附標示聯之擷圖
圖2:這則訊息也在社群網站上流傳
2020年11月14日起,社群平台與通訊群組流傳另一版本傳言,以照片搭配文字宣稱:「現在外出要注意了,我自己也要小心🤔,會有人默默的在旁邊拍照,連這個都可以委託民間來做開罰單,別跟自己的錢過不去,小心了!」照片附上穿著「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委託民間開單」背心照。
圖3:2020年11月14日起流傳的新版本。
查核
爭議點一、路邊停車開單員能開停車違規罰單嗎?
(一)查核中心採訪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管理科股長許捷翔。他表示,路邊停車開單員不能開停車違規罰單,只能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
(二)查核中心採訪高雄市交通局。高雄市交通局表示,身著「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委託民間開單」的人員,為路邊停車費的開單員,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對路邊停放車輛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並不是開單舉發或開立罰單。
爭議點二、針對停車違規,誰能執法開單?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 條,交通警察和「交通助理人員」能對停車違規開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 條:
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違規紀錄,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
查任務人員執行之。
前項稽查,得由交通助理人員協助執行,其稽查項目為違規停車者,並得
由交通助理人員逕行執行…。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管理科專員尤健成說,駕駛人不在車上的違規停車,會由交通警察和交通助理人員執勤,開立的是「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俗稱「白單」。
尤健成指出,開白單的用意,是告知違規車輛駕駛人違規停車的事實,同時供執法人員參考,可避免在兩小時內重複開白單,但滿兩小時會再開單,違規停車可連續舉發。開單單位確認違規事實和車輛無誤之後,會再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也就是「紅單」,違規駕駛人收到紅單後,若無異議,則繳納罰鍰。
若駕駛人在車上,屬於「違規臨時停車」,僅有交通警察能執法開單,開出的是紅單;而交通助理人員僅能勸導車輛駛離,不會開單。
也就是說,交通助理人員僅能針對駕駛人不在車上的違規停車開單;至於酒駕、闖紅燈等其他交通違規,則由交通警察執法。各縣市依其預算與需求聘任交通助理員,台北市共有220位交通助理員。
爭議點三、如何辨識交通助理人員?
台北市停管處表示,交通助理人員執勤時都會穿著制服,制服上衣有臂章可供辨識,如下圖:
圖4:台北市停管處的交通助理員制服臂章1(照片提供/台北市停管處)
圖5:台北市停管處的交通助理員制服臂章2(照片提供/台北市停管處)
圖6:交通助理人員服裝(照片提供/台北市停管處)
結論
一、路邊停車開單員僅能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
二、針對駕駛人不在車上的違規停車,交通警察和交通助理人員會依法開立「逕行舉發違規停車標示單」,俗稱白單,開單單位確認違規事實與車輛無誤,會另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俗稱紅單。
三、白單除了告知駕駛人違規事實,目的是供交通執勤人員辨識,避免未滿兩小時重複開單,但滿兩小時後,若仍違規停車,可連續開罰。
四、針對駕駛人在車上的違規臨時停車,交通警察依法開立紅單,交通助理人員僅進行柔性勸導和驅離,不會開單。
綜上所述,「路邊停車開單員能開違規告發單」為錯誤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