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高雄某高職夜校女學生,全班四十名同學竟有三十人集體吸毒...綠色執政及放寬校園持毒5公克合法的教改台灣的下一代完蛋了」?

【錯誤】網傳「高雄某高職夜校女學生,全班四十名同學竟有三十人集體吸毒...綠色執政及放寬校園持毒5公克合法的教改台灣的下一代完蛋了」?

事實查核報告#1289
網傳「高雄某高職夜校女學生,全班四十名同學竟有三十人集體吸毒...綠色執政及放寬校園持毒5公克合法的教改台灣的下一代完蛋了」?
發布日期/2021年10月25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4/24版】

一、網傳新聞原始事件是2010年4月,高雄某高職學生吸食毒品事件,並非近年事件。

二、根據目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持有第三、四級毒品5克以上者,得處以刑期或併科罰金;若5克以下,仍處以罰鍰及講習。網傳「放寬校園持毒5公克合法」並不符合事實。

網傳訊息原始事件發生於2010年,並非近年事件,且部分描述並不符合事實。因此,為「錯誤」訊息。

背景

通訊軟體、社群平台2021年10月25日流傳訊息指稱:

「高雄某高職夜校女學生,全班四十名同學竟有三十人集體吸毒,且越陷越深、無力自拔,其中十多名女學生因缺錢買毒,竟不惜出賣靈肉,放學就直奔酒店去脫衣陪酒;這群同窗女生沈淪速度之快、禍延範圍之烈,為台灣教育史上罕見!

綠色執政及放寬校園持毒5公克合法的教改台灣的下一代完蛋了!」


圖1: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一、網傳新聞連結,並指稱「高雄某高職夜校女學生,四十名同學竟有三十人集體吸毒」,其原始事件為何?是否是近年事件?

查核中心檢視網傳連結,原始報導是《自由時報》2010年4月23日的報導。報導內容指稱,高雄某高職夜校女學生,全班四十名同學有三十人集體吸毒。

另根據《華視新聞網》、《壹週刊》2010年4月的報導,高雄市警察局查獲高雄某高職一班40名學生裡有30個學生吸毒。

查核中心採訪高雄市警察局。警察局表示,網傳事件確實是2010年高雄某高職學生吸毒事件,當時由小港分局偵辦。並非是近年發生。

綜合以上,網傳連結的原始事件是2010年高雄某高職的吸毒事件,並非是近年事件。

爭議點二、網傳「綠色執政及放寬校園持毒5公克合法的教改台灣的下一代完蛋了!」,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曾於2019年12月25日針對網傳「放寬校園持毒5公克合法」發布查核報告235,報告中採訪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王鼎棫、元貞聯合事務所律師黃旭田、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許福生。

根據查核報告235,2019年12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持有」第三、四級毒品入刑的標準,從20公克降至5公克,實際上是變嚴格,加重刑罰標準。意即持有未滿5公克,並未達至入刑標準。但其實根據該法第11-1條,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仍需要罰鍰以及參加毒品危害講習。因此,傳言講的合法化並不正確。

至於「販賣」毒品,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規定,只要意圖販賣且持有各級毒品,不論持有幾克都須處以刑罰。

綜合以上,根據目前法條規定,持有第三、四級毒品5克以上者,得處以刑期得併科罰金;若5克以下,仍處以罰緩及講習。網傳「綠色執政放寬校園持毒5公克合法」並不符合事實。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4/24版】

一、網傳新聞原始事件是2010年4月,高雄某高職學生吸食毒品事件,並非近年事件。

二、根據目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持有第三、四級毒品5克以上者,得處以刑期或併科罰金;若5克以下,仍處以罰鍰及講習。網傳「放寬校園持毒5公克合法」並不符合事實。

網傳訊息原始事件發生於2010年,並非近年事件,且部分描述並不符合事實。因此,為「錯誤」訊息。

【更新說明 20236/04/24】修正摘要與結論事件月份誤植之處,感謝讀者來信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