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新的偷車方式...您到停車場, 打開您的汽車且坐進去...當您看到後視鏡...有一張信函紙被貼在後窗的中間。...打開車門並且下車去拿下那張紙...偷車賊突然冒出來,跳進您的座車並且開跑」?

【錯誤】網傳「新的偷車方式...您到停車場, 打開您的汽車且坐進去...當您看到後視鏡...有一張信函紙被貼在後窗的中間。...打開車門並且下車去拿下那張紙...偷車賊突然冒出來,跳進您的座車並且開跑」?

事實查核報告#1179
網傳「新的偷車方式...您到停車場, 打開您的汽車且坐進去...當您看到後視鏡...有一張信函紙被貼在後窗的中間。...打開車門並且下車去拿下那張紙...偷車賊突然冒出來,跳進您的座車並且開跑」?
發布日期/2021年8月26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1/8/26 版】

一、此傳言至少從2004就已在英語系國家流傳,美國、加拿大警方均表示沒有遇過此類案件。

二、警政署指出,近期並未接獲如傳言手法的竊車報案紀錄。

三、警政署提醒,汽機車竊盜犯多以趁人不備的方式竊盜,民眾臨時停車時,應避免怠速並熄火,並隨時觀察周遭是否有可疑人士徘徊。

四、專家指出,傳言描述的情況較像是「搶奪」,而不是「偷車」,若在搶奪車輛過程,施加暴力脅迫,則為「強盜」。

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資訊若有更新,本報告亦會同步更新。

背景

社群平台、通訊軟體流傳訊息宣稱:

「警察家長分享~請注意~
新的偷車方式: 產險公司傳過來的資訊與大家分享!…
(一)方式:
新的偷車方式(不是笑話)!
您到停車場, 打開您的汽車且坐進去。開發動引擎和倒車出來。
當您看到後視鏡,發現您的停車位置後面:有一張信函紙被貼在後窗的中間。
因此,您停止倒退,並打開車門並且下車去拿下那張紙。
當您走到您的汽車後面時,偷車賊突然冒出來,跳進您的座車並且開跑。
如果更狠,還會倒車將您撞倒在地。
(二)後果:
我相信您的錢包仍然在汽車裡。
那麼現在偷車人有您的汽車,您的 住址,您的現金,您的銀行提款、卡信用卡並且您宅院的鑰匙。
您的家和您的整體身份陷入重圍!
(三)處置:
如果您看見一張紙貼在您的後窗,請立刻開離現場!不要遲疑,開出去一段路後,再下車去撕掉那張紙。
我希望您將它轉給親朋好友和認識的家庭,特別是婦女。
※※為了安全,看完~請分享出去!…」


圖1: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一、此訊息從何而來?

查核中心檢索關鍵字,在美國查核組織《Snopes》以及《法新社》找到對類似傳言的查證結果。

《Snopes》在2004年曾查證過類似的訊息。據其指出,此訊息當時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在網路上熱傳,但根據執法人員的描述,傳言內容與實際上慣用的偷車手法不符。《Snopes》也搜尋偷車的犯罪紀錄,並沒有找到相關證據,當時也沒有出現此手法的犯罪潮。

《法新社》查核團隊2020年6月的查證則指出,此訊息於2018年在美國、英國、加拿大的網路世界中熱傳,《法新社》向加拿大警方求證,加拿大警方指出,轄區內並未有類似案件。《法新社》也向曾轉傳此訊息的美國警長Lef Mayer、Brandon Rogers 求證。兩人均表示,轉傳此訊息僅是提醒大眾注意潛在的犯罪風險,但他們並未遇過傳言宣稱的劫車事件。

查核中心比對傳言內容與《Snopes》和《法新社》查證過的英文版傳言。傳言的前半部「您到停車場」至「還會倒車將您撞倒在地」,在《Snopes》上有相同段落。而在《法新社》2020年查證的版本中,英文版傳言除了有上述相同段落外,在中文版傳言後半部分「我相信您的錢包仍然在汽車裡」到「我希望您將它轉給親朋好友和認識的家庭,特別是婦女」等,英文版傳言也有相同段落。


圖2:網傳訊息與《Snopes》2004年查證的傳言比對。/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製圖


圖3:網傳訊息與《法新社》2020年查證的傳言比對。/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製圖

綜合以上,此傳言是從英文版傳言而來,至少從2004就已在英語系國家流傳,並隨著時間而變形。

爭議點二、網傳犯罪手法是否有在台灣發生?

(一)查核中心向內政部警政署求證,對於網傳此類貼紙張的汽機車搶奪犯罪手法,警政署表示尚查無具體報案紀錄,惟國內多年前較常發生於傳統公寓的住宅竊盜,多數住宅竊盜犯行竊前會對標的物周遭進行觀察,且於住宅大門或信箱暗留記號,便於瞭解、掌握住戶動態而侵入行竊。

警政署表示,汽機車竊盜犯嫌多以隨機或埋伏俟機、趁人不備的方式進行竊盜,警方呼籲民眾臨時停車,應避免怠速且熄火,並且觀察周遭有無可疑人士徘徊,始可避免竊嫌有機可趁。

警政署呼籲,民眾接獲網路流傳的可疑訊息時,應先行致電警政署165專線查證確認真實性後,避免傳遞錯誤訊息,甚至造成他人誤解、恐慌。

(二)靜海法律事務所律師曾翔指出,以傳言敘述的故事來看,比較像「搶奪」,不是「竊盜」,又如果在「搶奪」過程對於受害人施以強暴脅迫,這時候就會升級成為「準強盜罪」。意思是偷竊或是搶奪的過程中,本來沒有壓制受害人的自由意志,但是可能被對方發現,為了要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等,而對被害人施以強暴脅迫。

曾翔說,「偷竊」、「搶奪」和「強盜」這三者,區別在於有沒有對人身自由意志進行侵害,「竊盜」單純針對財物,行為人在財物持有人不知道的狀態下取走財物。「搶奪」則是行為人趁人不備取走財物,但相對於「強盜」,搶奪並沒有壓制對方的自由達到不能抗拒。而「強盜」則是用各種不正當方法讓人不能抗拒而交付財物。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1/8/26 版】

一、此傳言至少從2004就已在英語系國家流傳,美國、加拿大警方均表示沒有遇過此類案件。

二、警政署指出,近期並未接獲如傳言手法的竊車報案紀錄。

三、警政署提醒,汽機車竊盜犯多以趁人不備的方式竊盜,民眾臨時停車時,應避免怠速並熄火,並隨時觀察周遭是否有可疑人士徘徊。

四、專家指出,傳言描述的情況較像是「搶奪」,而不是「偷車」,若在搶奪車輛過程,施加暴力脅迫,則為「強盜」。

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資訊若有更新,本報告亦會同步更新。

參考資料

Snopes〈Are Carjackers Leaving Flyers and $100 Bills on Car Windows?〉

AFP Fact Check〈Urban legend about carjackings revived on Facebook in Can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