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台灣拿到的首批11.7萬劑疫苗有效期限只剩3個月,此批疫苗是韓國不要的貨」?

【錯誤】網傳「台灣拿到的首批11.7萬劑疫苗有效期限只剩3個月,此批疫苗是韓國不要的貨」?

事實查核報告#868
網傳「台灣拿到的首批11.7萬劑疫苗有效期限只剩3個月,此批疫苗是韓國不要的貨」?
發布日期/2021年3月26日

經查:

一、AZ疫苗的效期是6個月,台灣此批進口的疫苗是2020年12月才在韓國製造。疫苗出廠後,經過韓國當地主管機關2個月的檢驗期。台灣在3月拿到疫苗是在預期之內。

二、韓國疾病管制預防中心(KDCA)「Covid-19疫苗接種小組」指出,韓國的SK bIoscience廠商僅生產AZ疫苗,韓國政府並無權進行海外銷售與合約簽訂,包括疫苗的有效期限。傳言稱「台灣收到的AZ疫苗是韓國政府不要的」並不正確。

傳言將「疫苗效期只剩3個月」錯誤推論為「韓國不要的疫苗」,因此,為「錯誤」訊息。

背景

社群媒體上流傳多篇訊息宣稱,台灣拿到的首批11.7萬劑疫苗有效期限只剩一半,並以此推測此批疫苗是韓國不要的貨。

社群平台流傳訊息宣稱:「台灣拿到的這批11.7萬劑AZ疫苗,根本不是我們原本應該買到的,而是韓國買了之後不要才送過來台灣的。所以當初不但來得突然、來得蹊蹺,連有效期限都只剩WHO官方公布6個月的一半3個月。」


圖1:社群平台擷圖

社群媒體另流傳訊息宣稱:「如今又有即期品的疑慮,實在很容易讓人聯想,台灣是不是撿別人不要的?又在一般狀況下,所謂即期品,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優惠。然而,這次採購疫苗,究竟花了多少錢,阿中部長卻以保密協定為由,拒絕透露。相較於其他國家的透明,難怪有名嘴公開質疑,是否又買貴了,跟總是當冤大頭,比別人高價購買美國武器,異曲同工?

歸根究底,政府的仇中心態真的會害死人。如果最初不要因為意識形態,連疫苗採購都要逢中必反,甚至購買大陸疫苗,也許今天的問題都不復存在。甚至可能像流感疫苗那樣,有幾家廠牌,可以讓民眾自由選擇,皆大歡喜。」


圖2:社群平台擷圖

查核

爭議點一、傳言將「這批AZ疫苗的有效期限只到6月15日,只剩3個月的有效期限」,此批疫苗效期短的背景為何?

(一)查核中心採訪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他說,藥物、疫苗上市後,有效期限是依據藥廠提供的安定性數據訂定。安定性數據指的是藥品在出場3個月、6個月、9個月以後,藥效、效價都在規定範圍內。而此次的AZ疫苗,依據藥廠提供6個月的安定性數據,有效期限就是6個月。

台灣此次拿到的11.7萬劑AZ疫苗,有效期限是到2021年6月15日。至於為何台灣會3月初才拿到疫苗,導致效期只剩三個月。吳明美說,因為AZ疫苗在通過緊急授權核准後,台灣拿到的此批疫苗2020年12月才在韓國製造。疫苗出廠後,還要經過韓國當地主管機關檢驗通過,檢驗時程通常需要2個月。因此,台灣在3月拿到效期較短的疫苗,是在預期之內。

吳明美說,這次AZ疫苗,提供了6個月的安定性數據。因此,有效期限就是訂6個月。因新冠疫苗的研發時間很短,安定性試驗數據還不夠,有效期限就訂得不長,但可能隨新數據出爐再展延。依過去新藥品、疫苗上市經驗,隨著藥品上市一段時間,藥廠可能提供新資料,例如9個月,或是一年的安定性數據,就可能可以延長有效期間。

(二)查核中心檢視3月22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直播,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於記者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雖然這批AZ疫苗的效期到6月15日,加拿大也曾經拿到效期只剩一個月的疫苗、菲律賓也拿過只剩兩個月效期的疫苗,台灣拿到的疫苗沒有比其他國家還要短。 

羅一鈞補充,以目前的效期來推論的話,這11.7萬劑的疫苗在去年12月就生產,不管是哪個廠牌的疫苗,只要三期臨床效果看起來不錯,他們願意投資先大量生產。但很多國家都要求最終的報告才可以緊急授權,會有一個短期的時間差,所以我們這批疫苗是12月中生產出來,但當時還沒有國家批准疫苗,推測時間差的可能原因就是如此。

(三)查核中心採訪美國非營利組織《發展成果》藥物取得政策研究顧問林佳瑩。她說,目前輝瑞(Pfizer), 莫德納(Moderna) AZ疫苗的有效期限都是六個月。

根據WHO公布的疫苗供應鏈指引,三個疫苗各自在溫度2至8℃下的保質期(shelf life)各是5日、30日、6個月。AZ疫苗的冷鍊條件只需要保存在2到8℃,不需要像mRNA疫苗輝瑞、莫德納需要極冷鏈條件。

針對傳言指稱的「這批AZ疫苗效期特別短」,林佳瑩說,疫苗藥廠在出廠後,會經過物流運送、當地主管單位檢驗封緘等程序,本來就有一定的時間差。況且現在全球疫苗短缺,資源稀少,COVAX機制還有各家廠商都在計畫最適合各國的配送時程,所以收到有效期短的疫苗是在預料之中。

林佳瑩說,根據WHO的疫苗供應鏈指引,第三頁的最後一個欄位也說「最初一批的Covid-19疫苗可能資源稀少,且保值期可能會較短。 Initial batches of COVID-19 vaccines may be scarce and with a short shelf life」。


圖3:擷自WHO公布的疫苗供應鏈指引第3頁

爭議點二、傳言將「這批AZ疫苗的有效期限剩一半」推論成這批疫苗為韓國不要的,是否合正確?

(一)查核中心曾在查核報告859採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他表示,3月3日從韓國進口至台灣的11.7萬劑AZ疫苗(牛津阿斯利康),是台灣直接向阿斯利康總公司訂購的1000萬劑裡的部分數量,這一批疫苗數量並非是通過COVAX購買。

莊人祥說,該批疫苗是向阿斯利康總公司訂購,阿斯利康總公司授權韓國廠商SK Bioscience製造,並由大韓航空從韓國運送至台灣。

(二)查核中心透過電郵採訪韓國疾病管制預防中心(Korea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Agency,簡稱KDCA)「Covid-19疫苗接種小組」。

韓國疫苗接種小組表示,韓國的SK bIoscience廠商僅生產AZ疫苗,韓國政府並無權進行海外銷售與合約簽訂,包括疫苗的有效期限。海外國家的AZ疫苗銷售合約,均是直接與英國阿斯利康總公司簽約。傳言稱「台灣收到的AZ疫苗是韓國政府不要的」並不是正確訊息。

(三)林佳瑩指出,現在全球疫苗短缺,資源稀少,收到有效期短的疫苗是在預料之中,以此直接推論「台灣拿到的貨是他國不要的」並不合適。此外,疫苗藥廠在分配疫苗到不同國家的時候,一定都會依照物流上First Expired First Out (FEFO)的基本原則。不太可能如傳言指稱的「台灣是拿到別人不要的二等貨」。

爭議點三、疫苗有效期限的定義為何?超過有效期限的AZ疫苗,是否還能繼續施打?

(一)查核中心採訪亞東醫院感染科主任楊家瑞。他表示,所謂的疫苗有效期限是指「疫苗效價保持在最佳狀態的時間範圍」。當疫苗超過有效期限後,疫苗的效價可能會產生影響,疫苗對人體的保護力可能就會降低。

楊家瑞表示,由於目前的這批AZ疫苗的效期到6月15日,所以現階段都還在效期內。

(二)查核中心採訪國衛院感染症與疫苗研究所副研究員齊嘉鈺。她說,疫苗的成分當中,除了能誘發人體免疫反應的抗原之外,還包含抗生素、成分穩定的安定劑等化學生物成分,這些藥劑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

齊嘉鈺說,在過往的藥物及疫苗中,都有做過實驗來確立維持最佳效價的時間有多長,藥廠會在依據此數據,訂定有效期限的時間範圍。目前AZ疫苗看到的最佳保值期限是六個月,這就代表在六個月的有效範圍內的成分品質最穩定,疫苗效價是最佳的。

齊嘉鈺說,根據過往的經驗,疫苗過了有效期限沒有用完,就會直接丟棄。至於目前的AZ疫苗,因為才剛開始施打,雖然指揮中心預計是要如期打完,但還是要看之後的接種情況。

結論

一、AZ疫苗的效期是6個月,台灣此批進口的疫苗是2020年12月才在韓國製造。疫苗出廠後,經過韓國當地主管機關2個月的檢驗期。台灣在3月拿到疫苗是在預期之內。

二、韓國疾病管制預防中心(KDCA)「Covid-19疫苗接種小組」指出,韓國的SK bIoscience廠商僅生產AZ疫苗,韓國政府並無權進行海外銷售與合約簽訂,包括疫苗的有效期限。傳言稱「台灣收到的AZ疫苗是韓國政府不要的」並不正確。

傳言將「疫苗效期只剩3個月」錯誤推論為「韓國不要的疫苗」,因此,為「錯誤」訊息。

參考資料

WHO 疫苗供應鏈指引

【錯誤】網傳「韓國2月26日買到11.7萬劑輝瑞疫苗後,隨後就賣給台灣11.7萬劑AZ疫苗,代表這批AZ疫苗是韓國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