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高雄鳳山民眾,普遍都沒有收到罷免黃捷案的投票通知單」?

【錯誤】網傳「高雄鳳山民眾,普遍都沒有收到罷免黃捷案的投票通知單」?

事實查核報告#806
網傳「高雄鳳山民眾,普遍都沒有收到罷免黃捷案的投票通知單」?
發布日期/2021年2月4日

經查:

一、高雄市選委會、高雄鳳山區公所表示,「鳳山區議員黃捷罷免案」投票通知單已於1月26日起,最晚於投票日前2日(2月3日),由該區的里長、鄰長送達至家戶。

二、查核中心採訪高雄鳳山區公所及部分里長表示,投票通知單目前皆已發送完畢,有零星民眾反應未收到通知單,會協助補發。

三、「未領取到投票通知單」民眾,可到高雄市選委會網站,查詢投票所地點,投票日當天,憑身分證仍可領選票及投票,並不影響投票權利。

因此,傳言指稱「民眾普遍沒收到通知單」為「錯誤」訊息。

背景

社群平台流傳訊息宣稱:「鳳山民眾普遍都沒有收到投票通知單。」

類似的訊息也有影片版本,影片標題稱:「罷黃捷團體怒斥蔡英文,選民沒有收到罷黃通知 2021.02.03」


圖1:社群平台流傳文章擷圖


圖2:影音平台流傳影片擷圖

查核

爭議點一、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寄發投票通知單的日期為何?

查核中心採訪高雄市選委會陳副總幹事。副總幹事表示,此次罷免案的投票通知單由鳳山區戶政事務所印製,在1月26日已經由高雄市鳳山區公所委送至各里長、里幹事。依照選舉法規,各里長和里幹事等,最晚在投票前兩日(2月3日)送達至各家戶。

查核中心檢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三項指出:「戶政機關應依據確定之選舉人名冊填造投票通知單,送由鄉(鎮、市、區)公所於投票日二日前分送選舉區內各戶。但鄉(鎮、市)及原住民區以下公職人員之選舉,得免填送。」


圖3:《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12條 / 擷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爭議點二、傳言宣稱「鳳山民眾普遍都沒有收到投票通知單」,是否屬實?

(一)高雄市選委會陳副總幹事表示,截至目前,區公所在2月3日已向各地里長、里幹事確認,各里目前已確實送達投票通知單至各家戶。

(二)查核中心向高雄鳳山區公所求證。該區公所表示,鳳山區共有76個里,戶政事務所印製選票後,大約在1月27-28日由區公所協助發送給各里幹事,各里幹事再發送給鄰長,鄰長親送到各家戶,由里長協助督導。根據選罷法規定,最晚需在投票前兩日(2月3日)將投票通知單送達至各家戶的選民。

鳳山區公所說,若有零星民眾沒有收到,通常會跟里長反映,由里長或區公所協助民眾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截至目前,根據各地里長回報,並沒有如網傳訊息所說的「普遍民眾沒收到投票通知單」的情況,但確實也有里長回報,有零星民眾反應未收到投票通知單,目前里長及區公所,都已協助民眾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

(三)查核中心分別向高雄鳳山區中正里、文英里、中和里、文華里、東門里的里長求證。

高雄鳳山區中正里里長鄒家駿表示,上星期就收到區公所送來的投票通知單,已經由各鄰長領回,再一一投遞到民眾信箱。就他目前聽到住戶回報,部分有原住民身份的民眾來反應沒收到投票通知單,但這是因為他們是投原住民議員,因此沒有罷免案的投票資格。

高雄鳳山區文英里里長鄭鴻章表示,投票通知單是區公所送到里辦事處,由里幹事整理完,再由鄰長親自帶回分送給民眾,這在一月底前已經發出去了。

鄭鴻章說,每次選舉都會有一、二個民眾來反應沒有收到投票通知單,也不是只有這次投票才會這樣,但就算沒有收到投票通知單,有身分證、印章還是可以去投票,民眾不需過度擔心。

鳳山區中和里里長楊世君表示,投票通知單上星期就已經發出去,里民都有收到投票通知單。

鳳山區文華里里長張嘉玲表示,已經將區公所送來的投票通知單,由里幹事分給鄰長。如果有民眾反應沒收到投票通知單,里幹事會去跟區公所反應,再補單給民眾,這是每次選舉多少都有這個情況,並不是只有這次罷免案才會發生。

鳳山區東門里里長吳同原說,由區公所送來的東門里投票通知單,目前都已經分送給東門里的選民。今日沒有民眾反應「未收到通知單」的情況。如果這兩日有民眾反應,也會協助民眾至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而禮拜六就是投票日,如果真的有民眾未趕得及補發,會建議民眾在2月6日投票當天,憑身分證領取選票,照常可以投票。

爭議點三、若民眾尚未領取罷免案投票通知單,如何因應?是否會影響投票權益?

(一)陳副總幹事強調,在里長、鄰長發送投票通知單過程中,如有民眾未在家,會先留下訊息請他再領取。如民眾真有未收到的情況,也可向里長、區公所反應,協助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此外,投票通知單只是輔助性質,如投票日當天忘記帶,投票當天仍可憑身分證、印章領取選票和投票,並不會影響選民的投票權利。

(二)高雄鳳山區公所強調,難免有零星民眾發生「沒拿到投票通知單」的情況,但這可能是因為民眾剛好不在家,並非區公所刻意不發送,而里長及區公所也會協助申請補發。此外,民眾若真的未拿到投票通知單,可以至高雄市選委會網站,查詢民眾戶籍所在地投票所的地點,投票當日憑身分證,也能領取選票、投票。

結論

一、高雄市選委會、高雄鳳山區公所表示,「鳳山區議員黃捷罷免案」投票通知單已於1月26日起,最晚於投票日前2日(2月3日),由該區的里長、鄰長送達至家戶。

二、查核中心採訪高雄鳳山區公所及部分里長表示,投票通知單目前皆已發送完畢,有零星民眾反應未收到通知單,會協助補發。

三、「未領取到投票通知單」民眾,可到高雄市選委會網站,查詢投票所地點,投票日當天,憑身分證仍可領選票及投票,並不影響投票權利。

因此,傳言指稱「民眾普遍沒收到通知單」為「錯誤」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