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選票印兩倍份數,票箱也準備兩倍數...其實已經做好另外一份只要投完票就會有貨車送到中選會,另一份投票所的不管是幾票全載入焚化爐燒掉。然後由媒體對外宣稱...通過罷韓了」?

【錯誤】網傳「選票印兩倍份數,票箱也準備兩倍數...其實已經做好另外一份只要投完票就會有貨車送到中選會,另一份投票所的不管是幾票全載入焚化爐燒掉。然後由媒體對外宣稱...通過罷韓了」?

事實查核報告#460
網傳「選票印兩倍份數,票箱也準備兩倍數...其實已經做好另外一份只要投完票就會有貨車送到中選會,另一份投票所的不管是幾票全載入焚化爐燒掉。然後由媒體對外宣稱...通過罷韓了」?
發布日期/2020年5月13日

經查:

一、中選會及高市選委會表示,罷免選票由高市選委會負責印製,且設有監察小組監印。

二、罷免選票在當日開票完成後,不會送到中選會,而會交由高市選委會保管六個月。

三、高市選委會表示,印兩倍選票數量極大,時間上根本不可行。

因此,網傳訊息推測並無根據,為「錯誤」訊息。

背景

社群平台流傳訊息宣稱:

「小心!
選票印兩倍份數,票箱也準備兩倍數的票箱,一份是投票所讓人民假投票的,其實已經做好另外一份只要投完票就會有貨車送到中選會,另一份投票所的不管是幾票全載入焚化爐燒掉。然後由媒體對外宣稱霸韓是幾票通過霸韓了!就是這個樣子啦!跟2020大選一樣的招數。人民一定要小心防範。」


圖1:網傳訊息擷圖

查核

爭議點一、網傳訊息宣稱「選票及票箱會準備兩倍」,是否可能?

(一)查核中心採訪高市選委會第一組,該組回覆,從印票到投開票過程,都有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政風人員、監察小組來監督相關事宜,且印選票時對於負責廠商的進紙量、廠商規模都有一定規範,印製數量、開票結束後的剩餘票數量、銷毀數量,高市選委會都必須記錄並向監察小組報告。

高市選委會第一組表示,偷印兩倍數量的選票在實務上也不可能,選票數量粗估是230萬張,印兩倍就是460萬張,根本沒有時間多印。

(二)查核中心採訪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組。中選會選務組回應,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2條,由高市選委會印製,並由監察小組委員到場監印,於投票日前一日交各該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當眾點清。

(三)查核中心檢索相關法規如下: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2條:

選舉票由選舉委員會按選舉區,依下列各款規定印製、分發及應用:

一、區域、原住民立法委員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應刊印各候選人
   之號次、姓名及相片;經政黨推薦之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應同時刊
   印推薦該候選人之政黨名稱;非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刊印無。

二、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選舉票應刊印政黨之號次
   、標章及名稱。
前項第二款之政黨標章,以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案者為限;未經備案者不予
刊登。

第一項選舉票,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依中央選舉委員會規定之
式樣及顏色印製,並由監察小組委員到場監印,於投票日前一日交各該投
票所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當眾點清。

綜合以上,罷免選票的印製是由高雄市選務委員會執行,並有監督機制,難以在行政流程中,「準備兩倍」選票。

爭議點二、網傳「選票一份有貨車送到中選會,另一份載到焚化爐燒掉」,是否可能?

(一)中選會選務組表示,罷免投票結束,當日就會開票,投開票所結束開票之後,會將選票送到選務作業中心,也就是高雄市各地38個區公所,之後再送交高雄市選委會保管。高市選委會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要點》第14條,須將選票保存六個月後銷毀。

選務組解釋,並不會有選票被送到中選會,而是送到高雄市選委會。而高市選委會也必須依法保管選票,不可當日燒掉。

(二)查核中心檢索《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7 條:

...
投開票完畢後,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將選舉票按用餘
票、有效票、無效票及選舉人名冊分別包封,並於封口處簽名或蓋章,一
併送交鄉(鎮、市、區)公所轉送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保管。
前項選舉票除檢察官或法院依法行使職權外,不得開拆;前項選舉人名冊
自投票日後第二日起十日內,選舉人得憑本人國民身分證向直轄市、縣(
市)選舉委員會申請查閱,查閱以選舉人所屬投票所選舉人名冊為限;候
選人或其指派人員得查閱所屬選舉區選舉人名冊。
第六項選舉票及選舉人名冊,自開票完畢後,其保管期間如下:
一、用餘票為一個月。
二、有效票及無效票為六個月。
三、選舉人名冊為六個月。
前項保管期間,發生訴訟時,其與訴訟有關部分,應延長保管至裁判確定
後三個月。

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要點》第14條

十四、選舉票之保管期間,自開票完畢後,用餘之選舉票、預備票為一個月,有效票及無效票為六個月。如有選舉訴訟者,其與訴訟有關部分,應延長保管至裁判確定後三個月,選舉票銷燬時,應有監察人員到場監察。


(三)高市選委會第一組補充,投開票當日,被罷免人及罷免提議領銜人雙方,在每一個投開票所都可以各推薦一名監察員,若發現有異常,均可以立即提出。

查核中心檢索《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9條:

...
四、公職人員罷免由提議人之領銜人及被罷免人就所需人數平均推薦。
候選人、政黨、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得就其所推薦之監察員,指定
投票所、開票所,執行投票、開票監察工作。如指定之監察員超過該投票
所、開票所規定名額時,以抽籤定之。但投、開票所監察員不得全屬同一
政黨推薦。
除候選人僅一人外,各投票所推薦不足二名之監察員時,由選舉委員會就
下列人員遴派之:
一、地方公正人士。
二、各機關(構)、團體、學校人員。
三、大專校院成年學生。
監察員資格、推薦程序及服務之規則,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綜合以上,傳言所稱「只要投完票就會有貨車送到中選會,另一份投票所的不管是幾票全載入焚化爐燒掉」,並不符合選務的實務流程和規定。

結論

一、中選會及高市選委會表示,罷免選票由高市選委會負責印製,且設有監察小組監印。

二、罷免選票在當日開票完成後,不會送到中選會,而會交由高市選委會保管六個月。

三、高市選委會表示,印兩倍選票數量極大,時間上根本不可行。

因此,網傳訊息推測並無根據,為「錯誤」訊息。

參考資料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