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本月20日開始,紅燈右轉罰 5400、闖紅燈罰 3600-7200...酒駕裁罰新規...」?
【錯誤】網傳「本月20日開始,紅燈右轉罰 5400、闖紅燈罰 3600-7200...酒駕裁罰新規...」?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8/14版】
一、這是舊謠言。傳言裡的罰鍰金額並不正確。
二、傳言所提的執法項目,均為警方常態性執法重點。不論是否臨檢,民眾均應遵守交通法規。
三、依據現行道路法規:
1、紅燈右轉: 機車和小型車罰 600-900元、大型車罰1400-1800元。
2、闖紅燈: 機車罰1800-2700元、小型車罰2700-4000元、大型車3600-5400元、載運危險物品車輛5400元。
3、超速違規執法寬限值仍維持十公里。
四、民眾若對現行交通規則罰則有疑問,可以隨時前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查詢,或撥打各地監理所電話詢問。
圖1: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製圖
背景
交通規定關心民眾日常生活,從2019年開始,常有本月20日交通開罰新制傳言,內容提到、「紅燈右轉罰5400元」、「闖紅燈由1800-3600元,調為3600-7200元」、「國道限速100只能開到105,不能再開到110」等等訊息。
此傳言每過一段時間,就會重新流傳在社群平台或通訊軟體。
圖2:網傳之交通裁罰新規定。
查核
爭議點一、傳言指稱「今日晚開始就實施擴大臨檢。請各位朋友千萬不要酒後駕車,警察局擴大臨檢日期:10/13-28」,是否為真?
查核中心2021年10月15日採訪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說,傳言指稱10月13日到28日擴大臨檢並非事實。針對傳言提到的執法項目,這都是警方平常時間,常態性執法重點,民眾平常就應該守法遵行。
爭議點二、網傳「交通裁罰新規定:紅燈右轉罰5400元、闖紅燈調為3600-7200元、國道限速100只能開到105」等訊息,是否為真?目前裁罰標準為何?
(一)依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民國112年6月29日修正實施)及相關裁罰基準:
1、紅燈右轉: 機車和小型車罰 600-900元、大型車罰1400-1800元。
2、闖紅燈: 機車罰1800-2700元、小型車罰2700-4000元、大型車3600-5400元、載運危險物品車輛5400元。
3、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1項規定」,超速違規執法寬限值:仍維持「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10公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者,得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之規定。
違規項目 |
法條依據 |
車輛種類 |
期限內繳納 |
逾期30日內繳納 |
逾期30日以上 60日以內繳納 |
逾期60日以上 繳納 |
汽 車 駕 駛 人 , 行 經 有 燈 光 號 誌 管 制 之 交 岔 路口闖紅燈 |
第五十三條 第一項 |
機車 |
1,800 |
1,900 |
2,300 |
2,700 |
小型車 |
2,700 |
2,900 |
3,500 |
4,000 |
||
大型車 |
3,600 |
3,900 |
4,600 |
5,400 |
||
汽 車 駕 駛 人 , 行 經 有 燈 光 號 誌 管 制 之 交 岔 路 口 紅 燈 右 轉 行為 |
第五十三條 第二項 |
機車 |
600 |
700 |
800 |
900 |
小型車 |
600 |
700 |
800 |
900 |
||
大型車 |
1400 |
1500 |
1600 |
1800 |
表1:紅燈右轉、闖紅燈裁罰表。資料來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112.6.29 版)
爭議點三、目前關於行車速度超速之規定及裁罰標準為何?
查核中心2023年8月14日採訪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執法組,執法組指出,目前有關於超速的規定,是看駕駛人超過當路段規定時速的40-60公里、60-80公里、80公里-100公里,而有不同的罰款金額,並不是加1公里就新增100元。
查核中心整理目前超速裁罰標準規定如下:
違規項目 |
法條依據 |
車輛種類 |
期限內繳納 |
逾期30日內繳納 |
逾期30日以上 60日以內繳納 |
逾期60日以上 繳納 |
行 車 速 度 , 超 過 規 定 之 最 高 時 速 逾 四 十 公 里 至 六 十 公 里 以 內 |
第四十三條 第一項 第二款 第二項 第五項 |
機車 或小型車 |
12,000 |
13,200 |
15,600 |
18,000 |
大型車 |
18,000 |
19,800 |
23,400 |
24,000 |
||
載運危險物品車輛 |
36,000 |
36,000 |
36,000 |
36,000 |
||
行 車 速 度 , 超 過 規 定 之 最 高 時 速 逾 六 十 公 里 至 八 十 公 里 以 內 |
第四十三條 第一項 第二款 第二項 第五項 |
機車 或小型車 |
16,000 |
17,600 |
20,800 |
24,000 |
大型車 |
24,000 |
26,400 |
31,200 |
36,000 |
||
載運危險物品車輛 |
36,000 |
36,000 |
36,000 |
36,000 |
||
行 車 速 度 , 超 過 規 定 之 最 高 時 速 逾 八十 公 里 至 一OO 公 里 以 內 | 第四十三條 第一項 第二款 第二項 第五項 第六十三條 第一項 第三款 | 全部車種 | 36,000 | 36,000 | 36,000 | 36,000 |
表2:超速規定。資料來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112.6.29 版)
爭議點四、酒駕裁罰之現行標準為何?
根據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112.6.29 版),目前酒駕裁罰規定是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第2項規定,詳細裁罰金額見下表:
酒精濃度 |
法條依據 |
車輛種類 |
期限內繳納 |
逾期30日內繳納 |
逾期30日以上 60日以內繳納 |
逾期60日以上 繳納 |
吐氣酒精濃度0.15mg/L以上未滿0.25mg/L |
第35條第1項第1款第2項 |
機車 |
15,000 |
16,500 |
19,500 |
22,500 |
小型車 |
30,000 |
33,000 |
39,000 |
45,000 |
||
大型車 |
33,000 |
36,000 |
42,500 |
49,000 |
||
吐氣酒精濃度0.25mg/L以上未滿0.4mg/L |
第35條第1項第1款第2項 |
機車 |
22,500 |
24,500 |
29,000 |
33,500 |
小型車 |
37,500 |
40,500 |
47,500 |
54,500 |
||
大型車 |
42,000 |
46,000 |
54,000 |
62,000 |
||
吐氣酒精濃度0.4mg/L以上未滿0.55mg/L
|
第35條第1項第1款第2項 |
機車 |
45,000 |
49,500 |
58,500 |
67,500 |
小型車 |
60,000 |
66,000 |
78,000 |
90,000 |
||
大型車 |
65,000 |
71,500 |
84,000 |
97,000 |
||
吐氣酒精濃度達0.55mg/L以上
|
第35條第1項第1款第2項 |
機車 |
67,500 |
74,000 |
87,500 |
90,000 |
小型車 |
85,000 |
93,500 |
110,000 |
120,000 |
||
大型車 |
100,000 |
110,000 |
120,000 |
120,000 |
||
10年內有第2次以上之酒駕累犯違規 |
第35條第3項 |
機車 |
90,000 |
|||
10年內有第2次以上之酒駕累犯違規 | 第35條第3項 | 汽車 | 120,000 | |||
不依指示停車接受檢測稽查 |
第35條第4項 |
所有車種 |
180,000 |
|||
拒絕接受測試檢定 |
第35條第4項 |
所有車種 |
180,000 |
表1:酒駕裁罰金額表,資料來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112.6.29 版)
爭議點五、網傳圖片指稱「國道限速100只能開到105,不能再開到110;國道限速110只能開到115,不能再開到120。」法源依據及內容為何?
國道公路警察局警務員張恩豪表示,網傳圖表上的「國道限速100只能開到105,不能再開到110;國道限速110只能開到115,不能再開到120。」是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之11規定,當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最高限速,但未超過10公里時,將優先勸導,不會舉發開單。以國道1號為例,大安溪橋(154K+450)以北限速100的路段,時速在100-110皆不會開罰,時速超過110才會開罰。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表示,交通法規可容許「超過限速10公里」的原由是,每個駕駛人的儀表板標準可能些微不同,為了避免駕駛人因儀器等因素,有些微超速而遭開罰的情況。故如駕駛人超過最高限速10公里以內,警方皆會以勸導為主,不會予以開單。
張恩豪及第六公路交通大隊強調,雖然依據法律規定,有10公里的彈性空間,但建議民眾平日駕駛時,時速應把握在最高限速內,不要刻意超過最高限速,以免發生道路危險。
民眾若對現行法規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前往「監理法規檢索系統」網站,點選「法規體系」後第二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行查詢目前最新公布的交通裁罰規定,或者直接撥打各地監理所電話詢問。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8/14版】
一、這是舊謠言。傳言裡的罰鍰金額錯誤。
二、傳言所提的執法項目,均為警方常態性執法重點。不論是否臨檢,民眾均應遵守交通法規。
三、依據現行道路法規:
1、紅燈右轉: 機車和小型車罰 600-900元、大型車罰1400-1800元。
2、闖紅燈: 機車罰1800-2700元、小型車罰2700-4000元、大型車3600-5400元、載運危險物品車輛5400元。
3、超速違規執法寬限值仍維持十公里。
四、民眾若對現行交通規則罰則有疑問,可以隨時前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查詢,或撥打各地監理所電話詢問。
【更新說明 2021/7/18】此傳言時常重新流傳,本報告更新摘要。
【更新說明 2021/10/15】此傳言時常重新流傳,並新增擴大臨檢日期。本報告新增爭議點及摘要說明。
【更新說明 2021/10/19】更新摘要文字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版本為2021年9月23日版。
【更新說明 2022/5/24】更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版本為2022年3月29日版。
【更新說明 2023/3/13】更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版本為2022年11月29日版。
【更新說明 2023/8/14】更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版本為2023年6月29日版。
參考資料
2.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二條附表修正總說明 (2021年9月23日)
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4. 監理法規檢索系統
<首圖來源:Unsplash;作者 Moralis Ts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