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政府今年超徵5,100億,給地方政府3,753億,不影響運作」?
【錯誤】網傳「政府今年超徵5,100億,給地方政府3,753億,不影響運作」?
經查:
近期財劃法修法通過,中央須釋出3,753億至地方政府。網路流傳訊息說,今年稅收超徵5,100億,挪3,753億給地方政府,不會影響中央財源,部分傳言說使用超徵不必預算審查。這些說法全是錯誤訊息:
一、傳言誤將超徵金額全部視為中央政府稅收,宣稱2024年超徵5,100億,都歸中央政府,但其實超徵金額中也包含地方政府稅收。2024年中央超徵約3,500至3,700億,不是網傳的5,100億。
二、傳言誤將超徵當作中央政府多餘的錢。超徵是指稅收多於預期,但要知道政府有無「多餘的錢」,應檢視當年總預算的「賸餘」數,傳言將兩者混為一談。例如2023年中央稅收「超徵」2,934億,當年扣除還債後「賸餘」是1,536億。
三、以2024年來說,中央超徵約3,500至3,700億,但因尚未決算,也沒扣除還債數,目前還不知道「賸餘」多少;拿今年超徵數,推論政府也會有同等賸餘,是沒有根據的說法。
四、歷年「累計賸餘」目前為158億,並非外界所認為,國家擁有數千億財源。
五、超徵不能直接拿來用,必須經過「決算」程序轉化成「累計賸餘」,政府若要使用累計賸餘要編列預算,且經過立法院審查同意。
網傳「超徵5,100億,給地方3,753億不會錢不夠」,或者「超徵是私房錢,不必預算審查」,不論數據或推論都與事實不符,都是「錯誤」訊息。
背景
12月20日財劃法修正三讀通過,財政部指出,中央約釋出財源3,753億至地方政府,恐怕會影響政務推動。
國民黨發言人、部分立委及縣市長,以及民眾黨部分立委都指出,今年超徵稅收高達5,100億,明年可以將其中3,000多億挪給地方政府,完全不會影響中央政府運作。
部分臉書粉專也有相同觀點,更進一步指出,超徵都是政府「私房錢」,可以「避開總預算審查程序」,政府只是把私房錢拿出來,不會錢不夠。
圖1:政治人物臉書訊息擷圖
圖2:臉書粉專訊息擷圖
查核
查核點一:網傳「稅收超徵5,100億,可以發給地方政府」,是真的嗎?
超徵不等於政府剩下的錢,2024年總預算賸餘多少還不確定
(一)財政部說明,媒體常說的「稅收超徵」,是指收到的稅比預期多(實徵數大於預算數),2024年12月預估「全國」超徵4,900億至5,100億,但這數字包括中央與地方政府,扣除地方政府等的稅收,預估中央政府超徵數為「3,500億至3,700億」。
財政部解釋,在媒體常看到的超徵數目,不等於都是中央政府的錢。以2023年來說,全年超徵3,860億,中央政府2,934億,地方政府是496億,另有部分是屬於特種基金。
財政部說,「總預算賸餘」才是中央政府多餘的錢,但超徵也不是總預算賸餘,超徵是「稅收實徵數-預算數」,而賸餘是「歲入-歲出」,兩者並不相同。
(二)查核報告第3403號曾諮詢主計總處,中央總預算賸餘的意義。
主計總處解釋,總預算賸餘(歲入-歲出)還要扣除每年還債後,才是真正剩下的錢。以2023年總預算為例,帳面賸餘是2,796億,扣除還債1,260億,剩下1,536億,最後會納入歷年累計的歲計賸餘。
主計總處說,「累計賸餘」才是能用的錢,而且使用要經過立法院預算審查,目前累計賸餘已經用於還債、支應特別預算、撥補國營企業虧損等,只剩下158億。
(三)查核記者整理歷年超徵、總預算賸餘,製作成圖4,發現網傳說法有以下錯誤:
第一,將全國稅收超徵當作中央政府稅收。宣稱2024年超徵5,100億, 實際上其中還包含地方政府稅收。2024年中央超徵約3,500至3,700億,不是網傳的5,100億。
第二,將超徵當作中央政府多餘的錢。超徵是稅收多於預期,而稅收是歲入來源之一,但是賸餘是「歲入-歲出」,兩者並不相等。例如2023年中央超徵2,934億,當年扣除還債後的賸餘是1,536億。
第三,以2024年來說,中央超徵約3,500至3,700億,但因尚未決算,也沒扣除還債數,目前還不知道賸餘多少;拿今年超徵數,推論政府也會有同等賸餘,是沒有根據的說法。
第四,歷年累計賸餘目前剩下158億,並非外界所認為,國家擁有數千億財源。
第五,財政學者曾在查核報告第3403號解釋,財劃法修法後,中央每年都要釋出3,700多億,但未必年年都有大量賸餘。修法是因為地方財政自主等理由,而不是政府有沒有賸餘。
網傳「國家超徵5,100億,給地方3,753億不會錢不夠」,實際上是一連串的錯誤觀念所導致,不論數據或推論都與事實不符,因此是錯誤訊息。
圖3:近年稅收超徵、總預算賸餘數據整理/事實查核中心製表
查核點二:網傳「超徵是政府私房錢,使用不必經過預算審查」?
錯誤訊息,超徵會變成總預算賸餘,使用要經立法院預算審查
(一)從查核點一分析可知,超徵並不等於政府可用的錢,可用的錢是總預算的賸餘。
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解釋,總預算如有編列舉債,歲入歲出相抵產生賸餘,就可以不舉債或減少舉債,也可以拿來多還債,之後剩下的錢就不能用。
經過決算程序,這筆剩下的錢會變成「歷年累計賸餘」的一部分,依照《預算法》規定,之後再使用要編成預算,經立法院審查後才能動支。
(二)部分網傳訊息聲稱超徵是政府「私房錢」,可以避開預算審查程序,並舉出2022年就曾如此,拿數千億超徵來普發現金、彌補勞保虧損、做加強韌性經濟方案等。
傳言所舉出的超徵使用事件,其實都包含在2023年「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總經費約3,800億。
雖然是因2022年有數千億超徵,政府才宣稱要「共享經濟成果」,但財源是來自歷年累計賸餘,且要經立法院審查預算,不是超徵直接拿來用。
依據立法院議事紀錄(連結1、連結2),這項「疫後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在2023年3月3日排入立法院院會,又經過委員會審查,最後在3月24日院會三讀通過,三讀過程都有公報、影像紀錄。
綜合以上,傳言「超徵是政府私房錢、使用不必預算審查」,是錯誤訊息。
圖4:2023年3月24日三讀通過「疫後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來源:立法院IVOD
(記者:許雲凱;責任編輯:邱家宜)
參考資料
圖3數據來自多種資料,分別說明如下:
1.超徵數據來自財政部歷年新聞稿。
2.總預算數據來自審計部歷年總決算報告,歲入歲出賸餘是看「總決算歲入歲出決算審定數簡明比較表」,收支賸餘是看「總決算審定後收支簡明比較分析表」。
3.累計賸餘來自114年總預算書「中央政府累計餘絀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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