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錯誤】網傳影片「10月1日開始,行人優先區限速20公里,時速21公里罰3千6,時速60公里罰3萬6」?

【部分錯誤】網傳影片「10月1日開始,行人優先區限速20公里,時速21公里罰3千6,時速60公里罰3萬6」?

事實查核報告#3182
網傳影片「10月1日開始,行人優先區限速20公里,時速21公里罰3千6,時速60公里罰3萬6」?
發布日期/2024年8月14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4/8/14版】

交通違規罰則一向是民眾關注焦點。近期網傳影片宣稱10月1日起在限速20公里的行人優先區,時速21公里就罰3千6;時速60公里就罰3萬6與扣牌半年。這是真的嗎?

一、預定10月1日實施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規定若道路劃定為「行人優先區」,車輛須緩速通過,速限20公里,並禁止鳴喇叭。「行人優先區」會有專用標誌、標線,車輛降速設施等,且在路段兩端地面得採用不同顏色或材質鋪面,提醒車輛駕駛人減速及注意行人。

二、車輛若在行人優先區違規超速,將視情節嚴重性,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時速21公里為一般超速,機車罰鍰為1200元、汽車1600元;時速61公里為嚴重超速,機車、小型車罰鍰為1萬2000元、大型車1萬8000元,並非傳言所說的36000。車輛若超速40公里以上,除了罰錢,該違規車輛還會被吊扣牌照6個月。

傳言誇大超速罰緩數字,但所說超速超過一定公里數以上將被吊扣牌照的說法是正確的。因此,為「部分錯誤」訊息。

背景

中央社》報導,立法院4月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規範中央及地方應訂定行人交通安全推動及改善計畫。

近期網路流傳一段影片稱10月1日起,若在限速20公里的行人優先區駕駛時速為21公里,將被開罰3千6;時速60公里,將會被開罰3萬6,再加上扣牌半年。


圖1:網路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查核點一:何謂「行人優先區」

10月1日開始,劃定為「行人優先區」路段行車速限20公里

內政部8月1日公布「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草案預告,預計10月1日實施。

根據該細則草案第12條,「行人優先區」是指該路段以行人步行為優先,車輛駕駛人須緩速通過,不得危及行人安全或阻礙行人通行,必要時應停車等待行人通過。

行人優先區安全措施設置包括路口(段)應設置專用標誌、標線,車輛降速設施,且在路段兩端地面得採用不同顏色或材質鋪面,提醒車輛駕駛人減速及注意行人。車輛在行人優先區內行車限速以不超過20公里為原則,並禁止按鳴喇叭。

查核點二:網傳行人優先區違規超速罰鍰金額正確嗎?

傳言影片誇大超速罰鍰內容

網傳誇大超速罰緩數字,但提醒超速一定公里數以上將被吊扣車牌的說法是正確的。在行人優先區時速21公里為一般超速,機車罰鍰為1200元、汽車1600元;時速61公里為嚴重超速(超速40公里),機車、小型車罰鍰為1萬2000元、大型車1萬8000元。此外,超速40公里以上除了罰錢,還會被吊扣牌照6個月。

行人優先區行車超速,依情節有不同罰鍰,嚴重時並吊扣牌照、吊銷駕照

內政部表示,「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訂有行人優先區行車速限20公里,若駕駛人違規超速,執法者視情節嚴重性,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開罰。

(一)超速違規罰鍰依超速程度有更細節的規定,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2024年6月28日版)」規定:

  1. 一般超速(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可罰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速限20公里,行車時速21公里,即為一般超速。依情節輕重有不同罰鍰:
  • 超速20公里以內:機車罰1200元、汽車罰1600元、載運危險品車輛罰2400元。
  • 超速20-40公里:機車罰1400元、汽車罰1800元、載運危險品車輛罰2400元。
  1. 嚴重超速(超過規定時速40公里):可罰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速限20公里,行車時速60公里,即為嚴重超速。嚴重超速再依情節有不同罰鍰:
  • 超速40-60公里:機車和小型車罰12000元、大型車罰18000元。
  • 超速80-100公里:機車和小型車罰16000元、大型車罰24000元。
  • 超速80-100公里:全部車種罰36000元。

(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若行車速度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可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若行車速度超過速限40公里並肇事者,可吊銷駕照。

(記者:邱劭安;責任編輯:陳培煌)

事實查核需要你的一份力量 捐款贊助我們

本中心查核作業獨立進行,不受捐助者影響。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捐款連結 (或掃QR Code) /接受捐助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