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爭議全解析,學界、公民團體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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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5月17日起處理國事改革法案,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令民眾認為立院是否擴權。此外,引起公民團體和民眾於立法院周邊抗議的原因,更包含審查過程的瑕疵。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節目及Podcast節目《新聞真假掰》主持人黃兆徽邀請陽明交大科法學院院長陳鋕雄、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台灣人權委員會執委周宇修、台灣事實查核中心主編陳偉婷,帶大家解析此次修法的爭議點。張宏林認為這是台灣民主深化的好機會,讓大家對立法程序產生興趣;他也重申,民意代表的本質是透過辯證,讓社會理解不同的聲音,而不是撕裂不同價值的支持者。
立院調查權是雙面刃:讓行政透明,而非政治攻防工具
行政院負責的民生內容包山包海,若不涉及政治立場,各部會都可能出現濫權,需要立院監督。縱使立院詢問的內容不能逾越調查,但張宏林擔心立院能訂定任何面向的調查方向,恐成政治攻防道具。「重點在於,我們應該授權給立院多少權限。」
從釋字第585號觀察,當時大法官認為若排除對於隱私和商業機密等公私權衡相關法律,有合憲性問題。周宇修說今日修法,只看到受調查者隱匿而不提供資訊,得經院會決議處罰。但哪些資訊能基於權益主張不提供,及主張是否正確該由誰裁處,周宇修認為這是程序保障較為欠缺的部分。
而當立院改革監督行政的權限後,「誰來監督這個監督者?」的問題便隨之而生。陳鋕雄表示,很多國家都有很強的國會自律機制,如透過立委財產申報來避免行使調查時出現的利益衝突,這次改革則沒看到相關機制提出。此外以2012年加拿大參議員濫用公款、2016年澳洲國會對銀行業不當調查作為借鏡,陳鋕雄說除了實現政府透明度,也要保證調查的正當和公正性。
「藐視國會」應捍衛職權行使,非限縮官員言論自由
本次事件的另一爭議,出現於被質詢者的答覆不能超出質詢範圍,且不得反質詢、虛偽陳述及拒絕答覆和缺席,否則將有藐視國會之虞,得以追究罰鍰或刑事責任。
針對反質詢,陳鋕雄認為這個詞「本身就是矛盾的」:因為立委本來就沒有接受官員質詢的義務,所以對行使職權並不會造成影響。陳鋕雄解釋,官員的陳述分為事實性和評價性。「比方說『國會真的是白痴』,這種話才可能構成藐視國會。如果是一個單純的事實性說明,而立委不滿,則不應構成。」
對於針對質詢進行裁罰,周宇修則表示不認同。「多了國會調查權後,是不是就可以回頭說你的回覆我認為不對態度不好,就得以依法處罰。我們憲法其實沒有給這個空間。」周宇修認為藐視國會的重點在於捍衛國會職權行使,而非處罰官員態度;他也建議這類行為倫理問題應透過行政體系內部規範處理,而不是直接課予刑事責任。
張宏林強調藐視國會應該與聽證調查綁在一起,而不是將反質詢列入其中,德日美也沒將反質詢入罪。此外,張宏林認為國會是否擴權的檢核指標,是自律原則也要相對應的增加。「很遺憾這一次立院對於自律沒有改革的部分。」
程序瑕疵及資訊不夠公開,民眾難以驗證事實
立法爭議大,不僅條文設計複雜,理解事實還需要跨過資訊不夠公開的難關。陳偉婷表示,就算民眾上立法院網站也很難找到資料,因為這些條文可能會透過附件方式來附帶決議。「我們在做事實查核,都要想辦法去跟立委助理要,上禮拜五深夜到底通過哪些條文。」這也產生網路上的資料都以各自有利的方式解讀,誤導性的言論讓民眾難以驗證。
而張宏林談到立法上的程序瑕疵,也讓大家難以得知完整資訊。如5月17日當天才送出新的修正版本,讓民眾甚至部分立委不知道在打什麼架、捍衛什麼內容。「從這個程序上來說,我覺得真的非常可惜,各政黨應該提出自己完整的版本訴求,讓大家來檢核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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