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生誤解】網傳影片「政府大德政,紅線開放臨停」?

【易生誤解】網傳影片「政府大德政,紅線開放臨停」?

事實查核報告#2754
【易生誤解】網傳影片「政府大德政,紅線開放臨停」?
發布日期/2023年12月22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12/22版】

交通部於12月15日發布交通違規記點微調作法圖卡,說明違規臨停紅線不開放檢舉、也不記點,引起民眾討論及批評。社群平台也出現一些影片,宣稱政府全面開放紅線臨停、不開罰也不記點,查核如下:

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紅線是禁止臨時停車線,若民眾違規臨停於紅線仍屬違規,並沒有全面開放紅線臨停。

二、交通部於12月15日宣傳違規記點微調作法,紅線臨停是違規,但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道路中的紅線臨停。

若交岔路口、公車停靠站10公尺內臨停,在上下客貨、不妨礙人車交通情況下,優先勸導,若妨礙人車交通仍會被違規開單,但不會記點。

若是併排停車或停在消防栓5公尺內臨停且妨礙人車交通,則會開罰、也會記點。

三、交通安全專家表示,網傳影片的說法過於渲染,政府並沒有開放紅線臨停。但是,交通部新制針對特定路段紅線臨停優先勸導而不開單,執法力道確實放寬,且實質上可能造成違規停車變多、增加車禍風險。

四、交通部說,民眾可舉發車輛違規臨停於公車站10公尺內、交叉路口、消防栓5公尺內或併排停車等情況,但必須舉證駕駛人確有「妨礙人車交通」的事實,會由交通執法機關從嚴認定。

交通部宣導部分紅線路段臨停、不妨礙交通下會優先勸導不開罰,引起民眾討論,也有批評聲音。網傳影片擴大解讀為政府全面開放紅線臨停、併排停車也不罰等,錯誤解釋法律規定,引人誤解。因此,傳言為「易生誤解」的錯誤訊息。

圖卡版(可左右滑動喔)

 

背景

社群平台、通訊軟體自2023年12月18日起流傳影片,影片標題為「號外!政府大德政 紅線開放臨停」,影片內容為一名男子站在停放在紅線旁的車前,他引用交通部12月15日發布的一張圖卡,宣稱台灣紅線全面開放臨停,不管是併排停車、紅線臨停都不罰、不記點,全部以勸導代替舉發,唯一要罰錢的依據是有妨礙人車通行,意思是只有撞到了才是妨礙人車通行等。


圖1:社群平台流傳影片擷圖


圖2:通訊軟體流傳影片擷圖

查核

爭議點一、網傳影片稱交通新制是全面開放紅線臨停、併排停車,不罰款也不記點;網傳影片稱可以回家睡覺、吃飯,停紅線也不會被開單,是否屬實?

(一)查核記者於12月21日諮詢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網傳影片的說法並不正確。紅線是禁止臨時停車線,如果駕駛人違規臨停於紅線不會被記點,也沒有開放民眾檢舉,但仍會被處罰,政府並沒有全面開放紅線臨停。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如果車輛違規臨停在交岔路口、公車停靠站10公尺內、併排停車或停在消防栓5公尺內等情況,民眾都可以檢舉。只是,交通部12月15日公布的新作法是強調上下客貨的臨停有沒有妨礙到人車通行,若沒有妨礙人車通行,以勸導優先而不舉發。若有妨礙人車通行,在交岔路口、公車停靠站10公尺內可開罰、不記點;併排停車或停在消防栓5公尺內則是會開罰,也會記點。

(二)交通部指出,「紅線臨停」為交通違規行為,汽機車紅線違規停車可處600到1200元,但只罰款、不記點。從2022年4月30日修法後,也不開放民眾檢舉道路中的紅線臨停。

交通部說,民眾現在仍可拍照舉發下列的違規臨停情況,包括:臨停於公車站10公尺內、交岔路口、消防栓5公尺內或併排停車等。民眾拍照舉發時,必須舉證駕駛人確有「妨礙人車交通」的事實,會由交通執法機關從嚴認定。

交通部說,違規臨停執法時,考量駕駛人讓乘客快速上下車或裝卸貨物,在不妨礙人車交通的情況下,會以勸導為優先。但若為長時間臨停,或臨停過程中,發生妨礙人車交通的情況下,也會開罰。

影片提及「沒有妨礙人車通行是指沒有發生車禍之前就算」,是否屬實?

至於妨礙人車通行的定義,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說,目前確實沒有明文的定義,但絕非網傳影片所稱「發生車禍才算妨礙人車通行」。目前新北市的認定基準是,如果上下客貨違規臨停導致來往人車必須改變動線,或影響可視距離判斷,就會認定為妨礙人車通行而開罰。

交通部說,駕駛人快速上下乘客或貨物情境下,必須保持當時交通順暢,不能妨礙到人車交通行進動線。傳言以「發生車禍才叫做妨礙交通」,是錯誤解釋法條。

針對交通部12月15日交通法規微調,專家怎麼看?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的林志學表示,網傳影片說法過度誇張和渲染,政府目前並沒有開放紅線臨停。

不過,林志學也說,交通部日前釋出的宣傳圖卡,提及上下客貨於交岔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併排停車、消防栓5公尺內、不妨礙人車交通的臨停情境下,會優先勸導不開罰,此政策雖非開放臨停,但實質上會造成違規停車的人變多且增加車禍風險。

林志學表示,依法紅線臨停就是違規,但實務上,警察沒有這麼多人力站路口或處理民眾致電檢舉,就算民眾拍照檢舉,認定也會趨於嚴格、勸導優先,新制下執法力道確實放寬。

林志學說,台灣道路設計不良,路口違規臨停是長期的問題,一旦有車輛違停,就算只是短暫上下客貨,一定也會造成視線阻擋,影響用路人安全,不能心存僥倖覺得只是臨停一下、不會造成危害。交通部應該解決道路問題,而不是只從執法、記點角度解決安全問題。

綜合以上,交通部12月15日宣傳部分路段紅線臨停優先勸導,妨礙人車交通仍會開罰,並非全面開放紅線臨停。傳言影片以誇張、渲染手法批評政策,容易引人誤解紅線全面開放臨停。

交通部12月15日公布新制為何?

(一)檢視網傳影片引述交通部於2023年12月15日發布圖卡,針對圖卡的內容,查核中心於2023年12月21日採訪交通部。交通部說明,12月15日公告圖卡,是針對11月24日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對民眾進行宣導。

交通部說,此修正是針對三種違規狀修取消記點制度。當駕駛人在交叉路、公車站10公尺等紅線路段,上下客貨臨時停車,不妨礙人車交通之下,會以執法者會優先勸導,若妨礙人車交通,屬違規,仍會開單處罰;同時,騎樓違規停車也會取締開罰,但不會記點。

這是6月30日上路的新記點制度,引發民眾和特定駕駛人團體陳情,交通部再修法,針對此三種違規行為改為不記點。

(二)查核中心檢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第5項第13款和14款,把以上三種違規行為排除記點。條文如下:

第二條、汽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除依本條例處罰外,並予記點:

第5項(十三)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四款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但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上、下客、貨者除外。

(十四)在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禁止臨時停車之處所停車。但在騎樓處所除外。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12/22版】

交通部於12月15日發布交通違規記點微調作法圖卡,說明違規臨停紅線不開放檢舉、也不記點,引起民眾討論及批評。社群平台也出現一些影片,宣稱政府全面開放紅線臨停、不開罰也不記點,查核如下:

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紅線是禁止臨時停車線,若民眾違規臨停於紅線仍屬違規,並沒有全面開放紅線臨停。

二、交通部於12月15日宣傳違規記點微調作法,紅線臨停是違規,但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道路中的紅線臨停。

交岔路口、公車停靠站10公尺內臨停,在上下客貨、不妨礙人車交通情況下,優先勸導,若妨礙人車交通仍會被違規開單,但不會記點。

若是併排停車或停在消防栓5公尺內臨停且妨礙人車交通,則會開罰、也會記點。

三、交通安全專家表示,網傳影片的說法過於渲染,政府並沒有開放紅線臨停。但是,交通部新制針對特定路段紅線臨停優先勸導而不開單,執法力道確實放寬,且實質上可能造成違規停車變多、增加車禍風險。

四、交通部說,民眾可舉發車輛違規臨停於公車站10公尺內、交叉路口、消防栓5公尺內或併排停車等情況,但必須舉證駕駛人確有「妨礙人車交通」的事實,會由交通執法機關從嚴認定。

交通部宣導部分紅線路段臨停、不妨礙交通下會優先勸導不開罰,引起民眾討論,也有批評聲音。網傳影片擴大解讀為政府全面開放紅線臨停、併排停車也不罰等,錯誤解釋法律規定,引人誤解。因此,傳言為「易生誤解」的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資訊若有更新,本報告亦會同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