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幼童送學校成中毒受害者, 且是有戒斷症狀的中毒, 老師是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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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原文是什麼

其實家裡有在就讀幼稚園的小朋友,就很了解學校幫忙家長餵藥的重要性,所以幼稚園在幫忙餵藥的時候也都是抱持著謹慎小心的態度,盡力避免餵錯藥,或是忘記餵藥的狀況發生。
這幾十年來不都是這樣嗎???
但這次的事件真的很荒謬,很難想像家長很放心的送孩子去學校,結果孩子卻變成受害者,搞得人心惶惶,還中毒,而且不是一般中毒,是有戒斷症狀的中毒,而這些老師竟然是加害者,但可以依賴的新北市政府因為行政怠惰也成了加害者,你們真的很扯!
之前說是「安眠藥」,後來說是「飲用水」,昨天說是「感冒藥」,今天又推說是家長委託餵藥,都跟你們無關就對了?你們這些「老師」要脫罪到底是要說多少謊??
你們都忘了當老師的初衷,只曉得做壞事,真的不知道你們的良心去哪了?

為什麼想申訴這則訊息?

6/10發文:
1. 未經專業醫師診斷, 僅透過家長片面描述症狀, 逕自做出"中毒"、"戒斷症"結論。
2. 未持有證據, 即直接指控老師為加害者。(檢方分別於5/18, 6/8 進行偵訊與交保, 若有足以證明犯罪行為之事實, 不會予以交保而是收押。)
3. 尚無證據可支持家長持有檢驗報告(且呈陰性), 足以危害健康到中毒的程度。
4. 家長口中的孩童行為(自殘,撞牆、掐自己、拔頭髮、咬指甲,甚至咬到流血都還不停), 並非巴比妥類戒斷症。此為足以造成小孩延誤治療, 以及社會恐慌的胡說八道。
6/11 才看到檢驗數值:「巴比妥尿液殘留的濃度是64(單位:微克/毫升),很高!!」,證明其解讀錯誤, 單位是自行腦補, 解讀錯誤後的結論"很高"也足以引起恐謊。

你找到的初步查證或相關資料?

根據美國NIH NLM的文獻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1268024/pdf/cmaj00171-0027.pdf ; 以及法務務部網站 https://antidrug.moj.gov.tw/cp-1214-4904-1.html可知, 巴比妥類產生依賴性需要每日服用0.5g以上, 而停用後若出戒斷症狀會與酒精依賴有許多相似之處, 包括嗜睡或失眠、嘔吐、步履不穩(運動失調)、注意力不集中、食慾不佳、震顫、焦慮等, 差別在於巴比妥類戒斷症還會出現次數不一的癲癇或是譫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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