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安全爭議延燒,台糖是否隱匿未通報成為新議題。近期網路流傳一支影片,稱「台中地方法院證實台糖販售苯駢芘超標的油品」。經查證,台糖發現中聯粗油的苯駢芘含量超標,立即拒收,目前台糖油品並無苯駢芘超標問題,網傳影片誤讀台中地院新聞稿。
一、網傳影片引述台中地院說法,意圖證明台糖油品有問題。但台中地院新聞稿指出,今年5月間台糖公司告知中聯苯駢芘檢驗超標,但中聯陳姓廠長未妥善處理而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虞,遭法院裁定羈押。新聞稿並未提及「台糖沙拉油苯駢芘超標」或「台糖隱匿販售不合格產品」等內容。
二、台糖油品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表示,台糖原本預計購入一批福懋委由中聯代工生產的半成品原料油,並進一步精煉。但台糖發現原料粗油檢驗結果不符驗收標準,因此沒有採購收貨,油品也沒有進入台糖廠區及製程。
三、根據高雄市政府、食藥署針對中聯油脂案的公開資訊,均查無台糖油品苯駢芘超標或強制下架紀錄,未有網傳「台糖販售苯駢芘超標沙拉油」之事。
傳言誤解台中地院新聞稿內容,實際上台糖油品經檢驗均合格,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本報告查核的是台糖油品之苯駢芘是否超標,至於目前社會爭論台糖的通報責任,則不在本報告查核範疇。
背景
中聯油脂生產油品驗出超標苯駢芘,食安爭議愈演愈烈。近期影音平台流傳影片,聲稱台中地方法院證實,台糖公司在今年5月就已知道自家沙拉油含苯駢芘,卻隱匿不報,導致購買台糖沙拉油的消費者吃下致癌物質。
查核
查核點:針對中聯油脂案,台中地院說了什麼?
台中地院新聞稿是針對中聯油廠廠長 並無指證台糖油品驗出苯駢芘
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油脂案,認為中聯煉油廠廠長陳明榮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相關罪嫌重大,並有湮滅、偽造證據以及勾串共犯、證人的可能,因此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一度裁定,讓陳明榮200萬交保,但檢方抗告,台中地院於8月1日重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地方法院於8月1日發布新聞稿說明時揭露,今年5月間台糖公司告知中聯苯駢芘檢驗超標,陳明榮已知悉此情,及對產品後續可能影響,卻採取消極、未通報、未停工態度。
檢視台中地院新聞稿,並無「台糖隱匿自家沙拉油苯駢芘超標」等說法,傳言錯誤解讀。
台糖未購入中聯苯駢芘超標粗油
台中地院發布新聞稿後,引發在野黨強烈抨擊,批評台糖早在5月就發現中聯油品有問題,卻隱匿案情、未通報主管機關,才導致衝擊持續擴大。另有部分新聞媒體以「台糖毒油為半成品免通報?」為標題,易使讀者誤解為台糖油品也含有超標苯駢芘。
台糖油品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於8月2日回應,台糖原本預計購入一批福懋委由中聯代工生產的半成品原料油,並進一步精煉。但依合約,中聯該批原料油交貨前,須經SGS檢驗報告合格才可出貨給台糖,其中包括苯駢芘須在2ppb以下等。由於台糖發現檢驗結果不符合約驗收標準,因此沒有採購收貨,油品也沒有進入台糖廠區及製程。
台糖8月1日發布的新聞稿也指出,今年粗油採購為300萬公斤,由福懋公司得標請中聯代工出貨。5月11日台糖人員赴中聯進行「取貨前送驗」,5月15日取得檢驗報告,得知苯駢芘為14.7ppb、高於規範標準,因此明確告知並拒收,隨後福懋換貨給台糖。換貨後,粗油原料採樣檢測苯駢芘均合格,精煉製成沙拉油後也檢測合格。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凌明沛受訪時表示,原料粗油還沒有到「食品」等級,只能說是「半成品」,須精煉後才能製成食用油。由於台糖在交貨前就發現中聯粗油的苯駢芘超標並因此拒收,該批有問題的粗油並未進入台糖產線。
目前台糖沙拉油檢驗均符合標準
毒油事件爆發後,經濟部7月28日派員至台糖小港廠查驗,查核今年上半年所有的油品(包括原料、半成品)進出來源與貨單,確認有沒有用到可疑的油品或半成品,並確認台糖所言與資料記載相符。
另外,經濟部也在8月2日發布新聞稿指出,中聯油品事件爆發後,7月8日食藥署抽驗台糖大豆沙拉油8件、7月11日高雄市衛生局抽驗大豆粗油1件及大豆沙拉油11件,以上20件檢驗苯駢芘均合格,台糖沙拉油本身品質安全無虞。
查核中心檢視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公布的「問題油品品項資訊」,名單中並無台糖。依據食藥署「115年油脂案專區」,無論在「受影響油品資訊」或是「強制性下架產品下游業者清單」,也都查無台糖油品強制下架紀錄。
封面圖來源:台中地方法院官網









